招标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扩建(一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XRZ(CZ)2021001G2]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rz(cz)2021001g2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振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工133936625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3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扩建(一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 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扶发改社会[2021]67号、扶发改社会[2021]72号批准,招标人为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国债资金、上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拟新建项目1栋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848.81平方米的实验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硬化绿化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电气及市政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开工所需的前期手续等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0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12月至 2022年6月。

2.2招标范围:根据初步设计开展的除了审图、工程试验检测、监理以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设计、预算、施工、采购、验收、调试等等,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能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有效且未被锁定。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 施工单位(牵头人) 和 设计单位 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由以方式组成:由 1 家施工单位 1 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根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优化崇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有关工程的通知》,取消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登陆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13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7521999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园湖路1号福苑小区2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号楼2层1140号办公室 恒名都A座10层

邮编: 532100 邮编: 530021

联 系 人: 李振海 联 系 人: 廖工

电话:7510566 电话:13393662572

2021年 11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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