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邀请书)
昆明爱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结合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2018〕1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南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定服务供应商。现诚邀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项目编号):JHZB-2019-01
2.3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
服务名称 |
工作(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地点 |
1 |
对南华县建成区内外环境主要病媒生物(蚊、蝇、蟑螂和鼠)进行预防控制 |
1.制定南华县建成区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方案 2.制定南华县建成区病媒生物监测技术方案 3.提供技术服务 4.病媒生物耐药性监测并提供2份监测报告,确保通过验收 5.完成后两年的后续伴随服务 |
1 |
项 |
南华县建成区内外 |
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项目费或索赔的要求。
2.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工作范围及防制区域:
(1)南华县建成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
(2)南华县建成区农贸市场、客运站、餐饮行业、公共场所(宾馆、酒店、旅馆)、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屠宰场、医院、学校、粮仓、粮库、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等。
(3)南华县建成区公厕、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和其它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孳生场所。
(4)南华县建成区公共区域、绿化带、道路、卫生死角。
(5)南华县建成区主要街道、路段、巷等下水道;污水沟、河道沿岸;无人管理老旧居民住宅小区院内、外公共区域路段、下水道。
(6)南华县建成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外环境。
2.5服务的期限:三年。
2.6项目预算:590000.00元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20%,通过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考核验收后和省级技术评估,并通过国家暗访及现场考评后1月内支付预防控制服务总费用的40%;完成2020年防治任务付服务总费的20%,完成2021年防治任务付服务总费的20%并退回履约保证金。
2.8质量标准:对南华县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实施现场防制,确保南华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现场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即:鼠和蟑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GB/T27770-2011鼠类控制标准、GB/T27773-2011蟑螂控制标准)规定的C级要求;蚊、蝇(GB/T27771-2011蚊类控制标准、GB/T27772-2011蝇类控制标准)密度不超过控制水平标准的三倍。
2.9验收标准:确保南华县建成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现场工作通过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考核验收及南华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现场工作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和国家暗访检查。
2.10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相关说明:
2019 年01月08日所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JHZB-2019-01(南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项目)”,开标时间于2019年01月16日09时00分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采购。
截至开标时间止,共有一家企业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废标。
本项目对南华县建成区内外环境主要病媒生物(蚊、蝇、蟑螂和鼠)进行预防控制,关系到所有人民健康利益,本项目建设时间紧迫,对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时限要求较严,为能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缩短采购、建设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加之只有一家投标人投标,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无第二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2018〕1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二)款的规定。以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11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昆明爱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东门1幢14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具备《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C级(含)以上资质。
3.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3本次招标为单一来源采购,只接受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
4.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1月21日至01月24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4.2 ★未按规定时间内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JHZB-2019-01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05011008570000020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8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cn/,申请人须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U盘或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提交电子投标U盘或光盘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5分钟内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南华县龙泉西路45号
联系人:许(师) 电 话:0878-7222642
采购代理机构: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北路(南永路旁)
项目联系人: 曾超 电 话: 13887891313
2019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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