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力改革带来的电力交易新兴风险研究与应对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热门
日期:2022-03-16 项目收藏
所属地区 | 北京 | 投标截止时间 | *** | 资质要求 | 或者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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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022-03-16,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力改革带来的电力交易新兴风险研究与应对招标公告已经挂网发布。如你没登录,只能看到部分招标公告,感兴趣的投标人请登录或注册阅读详细公告,了解招标资格要求及参与流程。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力改革带来的电力交易新兴风险研究与应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投标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按照招标文件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要求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作出承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每日9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11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传真:010-53605601
QQ:484924908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专用资格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
电力改革带来的电力交易新兴风险研究与应对 |
结合电力改革、外部监管、内部管理形势变化,识别新电改下电力交易机构可能存在的新兴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研究电力交易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动态更新电力交易内控标准;分析电力市场主要风险,提出管控建议;编制《电力交易专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操作指南》;开展内控监督评价,梳理内控缺陷提出管理建议等工作。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北京市 |
自2019年1月1日至首次投标截止日,具有咨询项目相关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上述信息要求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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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投标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按照招标文件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要求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作出承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每日9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11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传真:010-53605601
QQ:484924908
日期:2022-03-1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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