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0460]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建立结算台账造价审核管理软件综合单价电子化功能改造用房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委托合同价格审核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二类费用审核建设用地经济指标的比较分析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建筑安装审核投资估算图书馆变更签证变更台账土建工程成本预测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控制价编制检测服务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主材单价动态投资台账项目审计采购清单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可行性研究踏勘现场合同签订集中会审设计概算编制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工程量与进度款可研方案劳务驻场费用造价管理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设计费投资控制合同变更费用审核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会堂施工图预算文件造价咨询服务协助评标检测监测费投资估算审核主要材料市场信息编制结算计划组卷工程进度款审核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宿舍楼施工图预算阶段序号阶段服务内容费用编制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校区改扩建过程结算造价管理工作工程造价咨询定标投资匡算教学综合楼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工程现场勘察预埋件投资估算讨论合同结算评审咨询业务图纸设计变更会签送审结算初步审核交通文件制作装修住房学习培训实训大楼监理费变更论证踏勘项目现场计量支付审核食宿钢筋图片展览造价专业意见工作安排设备材料工程分包施工图预算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3-0460 |
招标单位 |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
招标代理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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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2-08 0:00:00 | 2023-02-28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3-02-08 0:00:00 | 2023-02-28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3-02-08 0:00:00 | 2023-02-28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02-08 0:00:00 | 2023-02-28 10: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3-02-08 0:00:00 | 2023-02-10 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2-28 10:15:00 | 2023-02-28 10:30:00 |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3-02-28 10:30:00 | 2023-02-28 12:00:00 |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2-28 10:30:00 | 2023-02-28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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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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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046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2023年2月28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05.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承接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4亿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承接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4亿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 10时30分 - 2023年2月28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28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 10时15分 - 2023年2月28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章先生
- 代理联系人:孔先生
- 联系方式:020-86201900-6912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554618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招标文件.docx招标文件.docx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 招标公告.docx招标公告.docx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docx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docx
- 电子签名委托书(盖章版).pdf电子签名委托书(盖章版).pdf
- 项目资料的说明(盖章版).pdf项目资料的说明(盖章版).pdf
- 招标人声明(盖章版).pdf招标人声明(盖章版).pdf
- 招标申请公函(盖章版).pdf招标申请公函(盖章版).pdf
- 资金来源证明(盖章版).pdf资金来源证明(盖章版).pdf
- SL202302010006-20230206115252.GZZB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
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月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
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已由穗教发[2021]4号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大江路18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
根据立项批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局政府投资工程
建设项目近期实施计划(2021-2023)的通知》(穗教发[2021]4号),从化校区规划建筑面
积约112310㎡(新建建筑面积约88520㎡、改造面积约2986㎡、保留建筑面积约20804
㎡、拆除现有临时建筑1725㎡)。其中,新建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13450㎡,实训大楼
29368㎡,图书馆10480㎡,会堂5411㎡,宿舍楼29811㎡;改造内容为:功能改造用房
2986㎡。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中,结合学院需求及校区现状,对建设项目、规模
等进行了微调。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9224.36万元(暂定),其中工程费用为41201.85万元(暂定),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4376.26万元(暂定),预备费为3646.25万元(暂定)。由市级财政资
金解决。
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1)服务内容包括估算阶段、概算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
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2)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主要包括,1)投资控制;2)投资估算审核;3)设计概算编
制;4)施工图预算编制;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6)计量支付审核;7)主材
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8)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9)
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10)委托合同价格审核;11)送审结算初步审核;
12)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13)本工程范围内与造价相关的其他工
作。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各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下表(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招标范围
和内容):
序号 |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1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审核投资估算;(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
2 | 2 | 概算阶段 | (1)在设计单位出具概算文件(初稿)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含项目总投资概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概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并提交项目总概算相关文书,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3)根据批准的概算,负责审核并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
3 | 3 | (1)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按时提交项目总预算相关文书(含项目总投资预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协助完成预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 |
4 | 4 | 招标阶段 | (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对数、编制或调整等;(2)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或采购清单;(3)负责对投标人提出的造价问题的解答。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备案要求提供造价文件(含编制说明、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软件版、EXCEL版、XML(cos)版、指标分析表等),并会同招标代理单位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形成清标报告;(5)负责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
5 | 施工阶段 | (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 |
施工图预 |
算阶段 |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费用编制或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必要时按招标人要求集中会审;(2)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3)协助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4)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下同);(5)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6)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7)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
6 | (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3)负责送审结算初步审核、广州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即施工类合同30日内,非施工类合同1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 | |
7 | (1)负责按招标人或代建单位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3)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5)配合招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如投资匡算、培训等;(7)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8)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 |
结(决) | 结(决) |
算阶段 |
其他 |
2.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2.2.4招标控制价:305.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
加投标的情形。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
册证,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
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
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承接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投资额4亿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
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
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
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
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
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
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
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
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
5.html);
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
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
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年月日00时00分至20年月日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
时00分;
4.4开标时间:20年月日时00分。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
时间。(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年月日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
日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
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7.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章先生020-86201900-691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20-86201900-6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孔工
电话:020-87554618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传真号码:/
网址:http://www.gzzb.gd.cn/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电话:020-28866211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
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
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3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联系人:章先生电话:020-86201900-691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孔工电话:020-8755461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7)试验仪器设备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发包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发包人现有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形式: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报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各自对应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050100.00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现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有费用。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或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该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原件提交至开标室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该证明文件应包含载明的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相关内容,抬头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3、开标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无效,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2、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5、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暂不实施关于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的要求。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要求封装。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投标单价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如缴纳形式为保函,须为在中国境内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
10.2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3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5 | 否决投标条款 | 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开启,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6、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8、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10.6 | 其他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给招标单位。 |
10.7 | 其他费用 | 1.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根据广州市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2.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招标系数为计算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后按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费(不含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附录(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二);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四);
(5)企业类似业绩(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五);
(6)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资料(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六);
(7)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2资质证书(如有);
3.5.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3.5.4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
3.5.5按照招标公告的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原件);
3.5.6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网页截图。
3.5.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如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如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以交易中心系统最终导出的为准)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单价报价(元/平方米)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或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先后排序,如果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报价也相同的,以投标人资信业绩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果投标人资信业绩部分得分也相同,以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方案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得到中标候选人排序。3.若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其它 |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其他要求 |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资信得分:60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得分:20分投标报价得分:10分诚信得分:10分投标人综合评分=资信业绩得分+服务方案得分+报价得分+诚信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9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90%,招标控制价]区间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90%,招标控制价]小于或等于5家时,取所有入围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人信誉(15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反贿赂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备上述其中四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具备上述其中三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
诚信纳税情况:投标人至今(须含最近评审年份)曾被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A级或以上等级的:连续获得过8年及以上的,得10分;连续获得过7年的,得6分;连续获得过6年的,得3分;连续获得过5年及以下的,得1分;没有获得过的,得0分。注: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及相关证书。 | ||||||
工程造价咨询业绩(14分)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项目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4分。注明: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项目负责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成果证明文件上需有作为负责人证明的个人签名及加盖执业印章。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投资额,则工程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 |||||
项目获奖情况(10分) | 1.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获得省级或以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奖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成果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奖项以国家、省、市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
项目负责人水平(8分) | 1、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专业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造价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造价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高级)的得3分。注: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并提供2022年10至2022年12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 |||||
其它拟投入人员(13分) | 1、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需配备的专业人员基本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本项不得分。2、在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需配备的专业人员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土建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3、在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需配备的专业人员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4、在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需配备的专业人员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注:1)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个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2)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没有提供不得分。3)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 |||||
2.2.4(2) |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20分】 | 造价管理团队评价(5分) | 1、造价管理团队组建合理,各专业人员齐全,职责分工明确评为优:5分;2、造价管理团队组建较合理,各专业人员基本齐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评为良:3分;3、造价管理团队组建不合理,各专业人员不齐全,职责分工不明确评为差: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
造价咨询工作质量保证措施(5分) | 1、服务的质量、方法及措施完善,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工作方案思路清晰,操作性强,有严格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招标人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评为优:5分;2、服务的质量、方法及措施较完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方案思路比较清晰,操作性较强评为良,有一般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招标人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评为良:3分;3、服务的质量、方法及措施一般,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工作方案思路清晰度及操作性一般,有承诺但不明确的或无承诺的定评为差: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
对项目造价控制的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分析(5分) | 1、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对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各阶段的造价控制的重点难点剖析到位;造价控制技术性合理化切实可行评为优:5分;2、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管理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合理化建议有一定的可行性评为良:3分;3、对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管理重点难点有基本认识,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可行评为差: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
企业管理制度及承诺(5分) | 1、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并承诺在本项目造价咨询中贯彻执行,对本项目造价控制的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充分合理,有人力、物力资源保证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公正诚信服务承诺,造价咨询工作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工作进度保证措施承诺,服务响应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大小的承诺,保密承诺,评为优:5分;2、企业规章制度较完善,对本项目造价控制的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较充分,有关于保证明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咨询业务,对咨询服务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大小的承诺书评为良:3分;3、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没有对本项目造价控制的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书或承诺书的阐述不明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为差: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有效投标报价每高出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不足1%时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最多扣至0分止,计算出报价得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4) | 诚信评价情况评分标准【10分】 | 诚信得分(10分) | 根据投标人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的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第1~5名得10分,第6~10名得7分,第11~15名得4分,第16名及以后得1分,未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 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的不得分。(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以投标截止时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上公布的造价咨询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数据为准,如“60日诚信分”得分相同,则以“当日诚信分”较高者排序优先。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查询路径:https://113.108.174.239:8080/JianGuan/honesty2.do?method=honestyRank) |
说明:
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将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同一立项项目的不同标段、合同,其造价金额(成果)可以累计计算,但只作一项业绩加分;
5.所有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
6.关于职称证书认定的相关说明: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先后排序,如果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报价也相同的,以商务资信文件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果投标人商务资信文件部分得分也相同,以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方案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得到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分项报价累计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分项报价累计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分项报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资信文件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造价咨询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规模:根据立项批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局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近期实施计划(2021-2023)的通知》(穗教发[2021]4号),从化校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12310㎡(新建建筑面积约88520㎡、改造面积约2986㎡、保留建筑面积约20804㎡、拆除现有临时建筑1725㎡)。其中,新建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13450㎡,实训大楼29368㎡,图书馆10480㎡,会堂5411㎡,宿舍楼29811㎡;改造内容为:功能改造用房2986㎡。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中,结合学院需求及校区现状,对建设项目、规模等进行了微调。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9224.36万元(暂定),其中工程费用为41201.85万元(暂定),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4376.26万元(暂定),预备费为3646.25万元(暂定)。由市级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1)服务内容包括估算阶段、概算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2)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主要包括,1)投资控制;2)投资估算审核;3)设计概算编制;4)施工图预算编制;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6)计量支付审核;7)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8)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9)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10)委托合同价格审核;11)送审结算初步审核;12)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13)本工程范围内与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2、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各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下表(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审核投资估算;(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
2 | 概算阶段 | (1)在设计单位出具概算文件(初稿)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含项目总投资概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概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并提交项目总概算相关文书,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3)根据批准的概算,负责审核并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
3 | 施工图预算阶段 | (1)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按时提交项目总预算相关文书(含项目总投资预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协助完成预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
4 | 招标阶段 | (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对数、编制或调整等;(2)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或采购清单;(3)负责对投标人提出的造价问题的解答。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备案要求提供造价文件(含编制说明、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软件版、EXCEL版、XML(cos)版、指标分析表等),并会同招标代理单位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形成清标报告;(5)负责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
5 | 施工阶段 | (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费用编制或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必要时按招标人要求集中会审;(2)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3)协助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4)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下同);(5)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 (6)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7)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6 | 结(决)算阶段 | (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3)负责送审结算初步审核、广州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即施工类合同30日内,非施工类合同1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 |
7 | 其他 | (1)负责按招标人或代建单位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3)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5)配合招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如投资匡算、培训等;(7)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8)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 |
三、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中标人应熟悉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基建、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制度要求,依据合同相关约定,本着有依有据、合法合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中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合理体现招标人控制项目投资的要求。
2、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概算金额应低于项目立项批复的估算金额。在不降低勘察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竣工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
3、中标人应确保本工程概算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工作质量,开项必须齐全、工程量必须准确、造价必须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合同的约定。
4、中标人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编制说明、造价文件(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说明和修改对比表等。
5、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文字表达清晰、装订整齐。
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均由专业造价师(造价员)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包括项目总工、土建主管、机电主管)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或指挥长审定的三级审查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最终的成果文件需经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编制人应认真阅读、复核招标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与计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审核人应进一步审核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对相关工作做一定比例的复核,对错误的部分提出书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修正、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自身的工作过程文件和相关文件。
审定人应再次审核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
中标人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损坏、遗失项目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已完成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
能按招标人或代建单位要求选择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建立电子信息台账;保证在招标人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审核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及时、完整。
6、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审核);计量支付与进度相符,不得超付、借项支付等。
7、投资估算审核偏差在±16%以内;概算审核偏差在±6%以内(概算审核偏差=(送审金额-评审金额)/送审金额);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偏差在±4%以内;竣工结算审核偏差在±4%以内;单项费用偏差±4%以内;单项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新增主材偏差在±20%以内。
(二)进度要求
1、中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把关,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中标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各项服务内容的工作时间要求(如有)(以下天数指日历天数)
(1)投资估算审核:自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初稿起3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电子版审核说明由项目负责人发送招标人,纸质版审核说明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天内提交;除特别说明外,纸质版工作成果文件均应提交一式六份(下同)。
(2)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评审:自收到完整资料起,出具评审初步意见时间为:送审金额3000万元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内审15天,送审金额3000万元-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内审20天,送审金额2亿元以上的内审25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内审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对数时间不超过内审时间,争议问题由中标人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对数完成后5天内出具最终评审报告。
(3)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核:自收到完整资料起,出具电子版审核意见时间为:金额3000万元以内(含本数,下同)的3天,金额3000万元-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5天,金额2亿元以上的7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
(4)审核合同价格清单:自收到完整资料起5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
(5)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公告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自收到招标人通知起10日内出具,终版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自收到完整资料起完成时间为: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20天,3000万元-2亿元的25天,2亿元以上的3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
(6)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审核:自收到资料起2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
(7)清标报告:自收到中标人投标文件5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开标后90天内完成与中标人的对数并出具清标报告。
(8)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审核:自收到资料起完成时间为:主材3个以内5天,4-15个10天,16-30个15天,30个以上20天;综合单价3个以内3天,4-15个5天,16个以上1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争议问题由中标人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
(9)变更签证合同费用(含委托合同、检测费用)编制或审核:30万元以内的5天,30万元以上的1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电子版审核说明提前2天出具,争议问题由中标人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
(10)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自收到资料起5天内完成。
(11)工程进度款审核:自接受完整资料起5日完成。
(12)结算文件:自收到结算文件起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时间为:施工类合同30日内,非施工类合同10日内。
4.3.3.以上工作期限为正常的工作期限,特急项目的工作期限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短不少于1天;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确定;对于招标人提出的疑问,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三)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提交的造价咨询专业服务人员应满足或优于下表:
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 本项目担任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 | 提供证明资料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注册证 | |
2 | 项目总工 | 1 | 由投标人现任本公司部门副经理或以上行政职务,并已在本公司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任职证明、注册证 | |
3 | 土建主管 | 1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土建,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册证 | |
4 | 安装主管 | 1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安装,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册证 | |
5 | 土建工程师 | 3 | 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土建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或以上,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以上),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毕业证、造价员证或注册证、职称证、工作履历 | |
6 | 安装工程师 | 3 | 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安装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或以上,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以上),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毕业证、造价员证或注册证、职称证、工作履历 | |
7 | 资料员、信息联络员 | 1 | 中专或以上学历,熟悉应用各类日常办公软件。 | 毕业证、资料员证 | |
合计 | 11 |
备注:1.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2年10月-12月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单位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如为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满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业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填报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为准。
2.驻场人员驻场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天至完成竣工结算送审。驻场人员需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驻场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至完成竣工结算送审。(如需)
3、需按招标人要求驻场办公。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配备的人员在通过招标人的面试考核后方可确定为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如投入的人员经面试后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人员直至符合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已确定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应提前书面提出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同时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中标人有合法理由(如服务人员因死亡、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提出申请并经招标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中标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必须由上述人员完成。招标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中标人造价咨询专业服务人员需按招标人要求驻场办公。当中标人工作进度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标段项目指挥长(如有)及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必要时,需按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整改完毕。
6、项目负责人应全面熟悉项目情况,中标人应安排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项目指挥长(如有)、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如有))中的至少1位带队参加会议、完成对数工作。
7、中标人所派出的服务本项目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必须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本着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如出现服务人员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满足工作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态度恶劣,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予以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且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它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遵守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保密要求,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复核、复审和考核等工作。
2、中标人投标人须具有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造价审核管理软件等。
3、中标人应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咨询服务项目,需聘请相关专家共同完成咨询服务的,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审核情况。
四、费用
1)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承包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有工作(包括驻场费用、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及履行合同的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
2)暂定金额=暂定收费基数×(1-下浮费率)。其中,暂定收费基数:以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41201.85万元为基数,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标准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暂定收费基数,与招标最高限价相等。招标最高限价305.01万元。
结算金额=结算收费基数×(1-下浮费率)。其中,结算收费基数:以经评审审定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为基数,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标准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结算收费基数。该结算金额已包括所有驻场人员费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酬金结算价最终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
另招标人为有效节约投资,给予咨询人竣工结算审核核减奖励。该部分费用以咨询人结算审核金额(该金额为咨询人审核确认的结算审核金额)与施工单位送审金额(该金额经监理人审核并经委托人确认)的核减额为计费基数,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咨询人不计算效益收费;
(2)核减部分,核减率在10%以内的(含10%),咨询人不计算效益收费;
(3)核减部分,核减率大于10%的(不含10%),咨询人按超出10%部分核减额的3%计算效益收费,即效益收费=(送审金额的核减金额-施工单位送审金额*10%)×3%;
(4)效益费用在项目整体结算工作完成后由委托人支付,双方同意本合同效益收费合计最高不超50万元,如超过50万元,则按50万元收取。
3、如本工程在实施阶段委托代建单位实施代建管理的,则后期由代建单位、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合同,承包人承诺接受代建单位关于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管理及考核规章制度。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企业类似业绩;
六、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资料;
七、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下浮率:%)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以上报价包括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本投标书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书中标。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司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招标人要求限内完成全部合同项目。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承诺,满足“招标人需求”中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码: | |
2 | 投标总标价 | 含税价(大写): 万元(¥ 万元) | |
3 | 投标下浮率 | 下浮率: %注: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各项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4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质量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事业法人单位证件号 | |||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如有) |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
注:
1、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
检测服务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报价书
备注:也可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
三、投标保证金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四、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表后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如有);(3)投标人声明;(4)企业诚信档案网页截图。
五、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单位联系人电话 | 投资额(送审额) | 服务合同总价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六、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资料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附: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如注册证或技术职称证及身份证等。
七、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
八、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
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联系人:章先生电话:020-86201900-691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银汇大厦5楼联系人:孔工电话:020-8755461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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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7)试验仪器设备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发包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发包人现有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 | 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报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各自对应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050100.00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现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有费用。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金额:人民币万元整,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或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该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原件提交至开标室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该证明文件应包含载明的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相关内容,抬头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3、开标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无效,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2、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5、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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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暂不实施关于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的要求。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要求封装。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月日时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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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企业类似业绩;
六、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资料;
七、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下浮率:%)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以上报价包括咨询
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本投标书对我单位始终
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书中标。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其他相关文件以
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
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司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招标人要求限内完成全部合同项目。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承诺,满足“招标人需求”中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码: | |
2 | 投标总标价 | 含税价(大写):万元(¥万元) | |
3 | 投标下浮率 | 下浮率:%注: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各项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4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质量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事业法人单位证件号 | |||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如有) |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
注:
1、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代收。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
室。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四、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表后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如有);(3)投标
人声明;(4)企业诚信档案网页截图。
五、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单位联系人电话 | 投资额(送审额) | 服务合同总价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六、投入本项目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资料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附: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如注册证或技术职称证及身份证等。
七、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
八、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已由穗教发[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大江路18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
根据立项批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局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近期实施计划(2021-2023)的通知》(穗教发[2021]4号),从化校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12310㎡(新建建筑面积约88520㎡、改造面积约2986㎡、保留建筑面积约20804㎡、拆除现有临时建筑1725㎡)。其中,新建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13450㎡,实训大楼29368㎡,图书馆10480㎡,会堂5411㎡,宿舍楼29811㎡;改造内容为:功能改造用房2986㎡。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中,结合学院需求及校区现状,对建设项目、规模等进行了微调。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9224.36万元(暂定),其中工程费用为41201.85万元(暂定),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4376.26万元(暂定),预备费为3646.25万元(暂定)。由市级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1)服务内容包括估算阶段、概算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2)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主要包括,1)投资控制;2)投资估算审核;3)设计概算编制;4)施工图预算编制;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6)计量支付审核;7)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8)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9)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10)委托合同价格审核;11)送审结算初步审核;12)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13)本工程范围内与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各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下表(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审核投资估算;(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
2 | 概算阶段 | (1)在设计单位出具概算文件(初稿)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含项目总投资概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概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并提交项目总概算相关文书,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3)根据批准的概算,负责审核并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
3 | 施工图预算阶段 | (1)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按时提交项目总预算相关文书(含项目总投资预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协助完成预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
4 | 招标阶段 | (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对数、编制或调整等;(2)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或采购清单;(3)负责对投标人提出的造价问题的解答。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备案要求提供造价文件(含编制说明、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软件版、EXCEL版、XML(cos)版、指标分析表等),并会同招标代理单位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形成清标报告;(5)负责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
5 | 施工阶段 | (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费用编制或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必要时按招标人要求集中会审;(2)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3)协助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4)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下同);(5)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 (6)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7)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6 | 结(决)算阶段 | (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3)负责送审结算初步审核、广州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即施工类合同30日内,非施工类合同1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 |
7 | 其他 | (1)负责按招标人或代建单位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3)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5)配合招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如投资匡算、培训等;(7)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8)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 |
2.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2.2.4招标控制价:305.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承接过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4亿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年月日00时00分至20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年月日00时00分至20年月日时00分;4.4开标时间:20年月日时00分。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年月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日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章先生020-86201900-691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20-86201900-6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孔工
电话:020-87554618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传真号码:/
网址:http://www.gzzb.gd.cn/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电话:020-28866211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
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2.项目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大江路18号
3.项目规模:根据立项批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局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近期实施计划(2021-2023)的通知》(穗教发[2021]4号),从化校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12310㎡(新建建筑面积约88520㎡、改造面积约2986㎡、保留建筑面积约20804㎡、拆除现有临时建筑1725㎡)。其中,新建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13450㎡,实训大楼29368㎡,图书馆10480㎡,会堂5411㎡,宿舍楼29811㎡;改造内容为:功能改造用房2986㎡。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中,结合学院需求及校区现状,对建设项目、规模等进行了微调。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9224.36万元(暂定),其中工程费用为41201.85万元(暂定),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4376.26万元(暂定),预备费为3646.25万元(暂定)。由市级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二、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1)投资控制;2)投资估算审核;3)设计概算编制;4)施工图(含各类变更)预算编制;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6)计量支付审核;7)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8)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9)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10)委托合同价格审核;11)送审结算初步审核;12)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13)本工程范围内与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收到甲方通知开始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时止。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四、服务报酬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服务报酬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支付货币,具体计算方法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七条的约定执行。
五、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3.合同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条款;
6.甲方及代建单位制定的各项造价(咨询)管理制度及规定(包括继续沿用甲方更名前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如有更新则按更新后的执行,下同);
7.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
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9.乙方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10.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1.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3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十一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
六、其他约定
1.甲方、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如本工程在实施阶段委托代建单位实施代建管理的,则后期由代建单位、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承诺接受代建单位关于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管理及考核规章制度。
七、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且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报酬后本合同即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其中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甲方: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04号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广州市区。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
1.1甲方: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2乙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
1.3第三人: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合同约定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4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日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日的时间段。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2本合同适用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等相关规定。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3其它计价依据:甲方的要求、图纸、招标文件。
三、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等均使用中文书写。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双方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要求
4.1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审核投资估算;(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
2 | 概算阶段 | (1)在设计单位出具概算文件(初稿)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含项目总投资概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概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并提交项目总概算相关文书,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3)根据批准的概算,负责审核并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
3 | 施工图预算阶段 | (1)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按时提交项目总预算相关文书(含项目总投资预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协助完成预算评审工作;(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
4 | 招标阶段 | (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对数、编制或调整等;(2)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或采购清单;(3)负责对投标人提出的造价问题的解答。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备案要求提供造价文件(含编制说明、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软件版、EXCEL版、XML(cos)版、指标分析表等),并会同招标代理单位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形成清标报告;(5)负责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
5 | 施工阶段 | (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费用编制或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必要时按招标人要求集中会审;(2)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3)协助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4)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下同);(5)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 (6)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7)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6 | 结(决)算阶段 | (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3)负责送审结算初步审核、广州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即施工类合同30日内,非施工类合同1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 |
7 | 其他 | (1)负责按招标人或代建单位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3)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5)配合招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如投资匡算、培训等;(7)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8)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 |
4.2服务质量要求
4.2.1.乙方应熟悉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基建、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制度要求,依据合同相关约定,本着有依有据、合法合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合理体现甲方控制项目投资的要求。
4.2.2.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概算金额应低于项目立项批复的估算金额。在不降低勘察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竣工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
4.2.3.乙方应确保本工程概算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的编制(审核)工作质量,开项必须齐全、工程量必须准确、造价必须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合同的约定。
4.2.4.乙方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编制说明、造价文件(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说明和修改对比表等。
4.2.5乙方至少要提供3个同类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供甲方做决策参考。乙方负责对造价成果(含估算及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核结果、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果、设计变更及合同变更等)进行分析,对比同类项目,找出技术经济指标偏离内容及原因,及时修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2.6.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文字表达清晰、装订整齐。
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均由专业造价师(造价员)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包括项目总工、土建主管、机电主管)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或指挥长审定的三级审查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从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最终的成果文件需经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编制人应认真阅读、复核甲方提供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与计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审核人应进一步审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对相关工作做一定比例的复核,对错误的部分提出书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修正、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自身的工作过程文件和相关文件。
审定人应再次审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
乙方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损坏、遗失项目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已完成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
能按甲方或代建单位要求选择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建立电子信息台账;保证在甲方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审核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及时、完整。
4.2.7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审核);计量支付与进度相符,不得超付、借项支付等。
4.2.8投资估算审核偏差在±16%以内;概算审核偏差在±6%以内(概算审核偏差=(送审金额-评审金额)/送审金额);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偏差在±4%以内;竣工结算审核偏差在±4%以内;单项费用偏差±4%以内;单项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新增主材偏差在±20%以内。
4.3服务进度要求
4.3.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把关,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3.2.各项服务内容的工作时间要求(如有)(以下天数指日历天数)
(1)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收到初步设计图2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概算;收到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自取得概算评审报告后3天内完成,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网上备案工作。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5天。
(3)材料、设备商品品牌库清单编制:收到初步设计图纸后,咨询人应就图纸及清单5个工作日内编制品牌库,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争议问题由委托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
(4)变更签证合同费用(含委托合同、检测费用)编制或审核:30万元以内的5天,30万元以上的1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电子版审核说明提前2天出具,争议问题由乙方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
(5)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自收到资料起5天内完成。
(6)工程进度款审核:自接受完整资料起5日完成。
(7)结算文件:自收到结算文件起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时间为:30万元以内的5天,30万元-100万元的15天,100万元以上的20天。
(8)发包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注:1.以上工作期限为正常的工作期限,特急项目的工作期限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短不少于1天;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由甲方视具体情况确定;对于甲方提出的疑问,乙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把关,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4服务人员要求
4.4.1为本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具体人员详见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
4.4.2乙方在投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中配备的人员在通过甲方的面试考核后方可确定为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已确定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应提前书面提出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合法理由(如服务人员因死亡、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提出申请并经甲方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4.4.3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必须由上述人员完成。当乙方工作进度不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述人员驻场办公,必要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整改完毕。
4.4.4项目负责人应全面熟悉项目情况,乙方应安排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项目指挥长(如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至少1位带队参加会议、完成对数工作。
4.4.5乙方所派出的服务本项目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必须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本着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如出现服务人员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满足工作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态度恶劣,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予以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且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驻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由甲方负责考勤,未经同意不得离开;驻场人员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服务报酬中,其薪资福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5其它服务要求
4.5.1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保密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复核、复审和考核等工作。
4.5.2乙方须具备保障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造价审核管理软件等。
4.5.3乙方应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咨询服务项目,需聘请相关专家共同完成咨询服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审核情况。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并要求乙方提交造价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1.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1.3乙方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未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更换。
5.1.4当甲方认定乙方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更换。情况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甲方的义务
5.2.1甲方应负责与本合同约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
5.2.2甲方应及时将所拥有的且是乙方实施本合同约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必需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5.2.3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5.2.4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
5.3甲方其它权利和义务详见甲方造价管理制度及项目管理要求。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服务期限内,乙方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6.1.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服务报酬。
6.2乙方的义务
6.2.1乙方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号)、《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穗办【2021】11号)和《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规定与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实施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交工作成果。
6.2.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业造价工作人员,并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办公,为甲方提供全方位服务,保证造价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6.2.3服务期限内,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缺陷、不明确或存在相互矛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2.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文件、资料、信息,均应以绝密件对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人,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6.2.5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6.2.6乙方不得从事或参与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
6.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其派出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及驻场服务人员。
6.2.8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或第三人书面提出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6.2.9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咨询服务工作。施工期间不得无故缺席工地例会。
6.2.10乙方应确保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工程量准确、造价合理,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否则应按本合同条款第8.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2.11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联系人,负责与甲方联系。
七、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服务报酬
7.1.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报酬暂定为人民币(¥元),造价咨询下浮费率为%
暂定金额=暂定收费基数×(1-下浮费率)。其中,暂定收费基数:以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41201.85万元为基数,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标准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暂定收费基数,与招标最高限价相等。
7.1.2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约定进行结算:
结算金额=结算收费基数×(1-下浮费率)。其中,结算收费基数:以经评审审定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为基数,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标准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结算收费基数。该结算金额已包括所有驻场人员费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酬金结算价最终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
另甲方为有效节约投资,给予乙方竣工结算审核核减奖励。该部分费用以乙方结算审核金额(该金额为乙方审核确认的结算审核金额)与施工单位送审金额(该金额经监理人审核并经甲方确认)的核减额为计费基数,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乙方不计算效益收费;
(2)核减部分,核减率在10%以内的(含10%),乙方不计算效益收费;
(3)核减部分,核减率大于10%的(不含10%),乙方按超出10%部分核减额的3%计算效益收费,即效益收费=(送审金额的核减金额-施工单位送审金额*10%)×3%;
(4)效益费用在项目整体结算工作完成后由甲方支付,双方同意本合同效益收费合计最高不超50万元,如超过50万元,则按50万元收取。
7.1.3服务报酬包含投入委托项目的管理、交通、食宿、文件制作、驻场以及包含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同时也包含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乙方服务人员必须加班或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加班而产生的加班费用等诸如此类的所有费用,乙方应综合考虑。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配合甲方招投标、协助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组卷、提供其他与造价控制有关的技术服务(如主要材料市场信息及经济指标的比较分析)等工作的相关费用已包括在上述费用中,不再另行计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要求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7.2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序号 | 服务阶段 | 支付时间 | 服务内容占比 | 支付比例 | 备注 |
1 | 预付款 | 合同签订生效,且本工程可研批复,乙方已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0 | 5% | 以7.1.1节暂定金额计算 |
2 | 概算阶段 | 概算批复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5% | 5% | 以7.1.2节结算金额计算,下同 |
3 | 施工图预算阶段或招标阶段 | 完成施工招标,且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如出现多批次施工招标,则按每批次招标控制价金额与批复概算中需招标建安工程费金额的比值分次支付。 | 40% | 20% | |
4 | 施工阶段及其他工作 | 按工期每半年支付进度款,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40% | 30% | |
5 | 结(决)算阶段 |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送有权结算终审部门终审至该项目的结算终审并获得结算批复文件,且甲方按《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完成项目考核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15% | 40% |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项目考评。考评情况服务酬金最高占本合同按照结算公式计算的服务报酬的10%,甲方视考评情况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比例服务酬金:乙方在考评中得分90分或以上的,按10%结算支付;85分≤考评得分<90分,按8%结算支付;75分≤考评得分<85分,按5%结算支付;65分≤考评得分<75分,按2%结算支付;考评得分<65分,则考评情况服务酬金不予结算支付。 |
合计 | 100% | 100% |
注:
1.未进入费用分摊的工作,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阶段工作的费用中,不单独计量支付。没有实施、没有纳入服务内容占比项目所在行的支付比例合并至下一项目支付。
2.每次付款,乙方均需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服务类专用发票的正式发票(发票由乙方向业主单位开具),甲方审核确认后办理支付。
3.实际支付可视项目进展情况、以上表支付比例为限分次支付。
4.概算批复后,即根据概算批复及上述第7.1款调整实际支付金额。
5.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服务报酬的具体支付时间以市财政局实际支付时间为准,乙方承诺不因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的支付延迟而向甲方及业主单位索赔费用或主张相关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终止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理由。
7.3双方一致同意,如本合同工程审计机关对结算评审提出修正意见的,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服务报酬,甲方除应继续支付服务报酬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给乙方计付款项拖欠期间的利息。(如付款责任主体非甲方则本款不适用)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警告。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执行甲方的指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或执行指令,否则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2)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次。
(3)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
(4)下浮支付服务报酬。乙方的违约情节特别严重时,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在合同约定基础上再下浮支付服务报酬,累计下浮金额不超过服务报酬总额的50%。
(5)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乙方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严重违约或甲方认为其违约情节特别恶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6)赔偿损失。因乙方违约或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与违约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的所有损失,但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服务报酬总额。如果损失是由于乙方故意或严重渎职造成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8.2.2三次书面警告另行追加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另行追加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8.2.3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报酬中直接扣除,结算时不予退还,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乙方有关责任的权利,如:视情况决定将乙方的违约行为通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提起诉讼等。
8.2.4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1)为保证项目建设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主动支持甲方的工作,对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按一般违约处理;第二次以后,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乙方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2)乙方所配备的造价咨询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每发现一人次,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否则应另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目负责人不按时亲自组织造价咨询工作,未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汇报项目争议进展情况的,甲方每发现一次,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否则应另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所配备的造价咨询人员(含驻场人员)不按甲方的作息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地点驻场办公的,第一次将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改正,第二次以后,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一般违约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造价咨询人员的,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否则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甲方的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造价咨询人员的,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否则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7)甲方要求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含对数等),有关人员必须到会,未经甲方同意不到会或不按期到会的,甲方有权给予书面警告。
8.2.5工作进度方面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合格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本合同服务报酬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20天以上,乙方除按上述约定继续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下浮10%支付服务报酬;延误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以致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否则应另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造价咨询工作报告和符合归档要求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业主单位支付服务报酬的时间相应顺延,且乙方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8.2.6服务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存在单项漏项或偏差金额(经核实,确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漏项或偏差金额,下同)<100万元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漏项或偏差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500万元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最终确认漏项或偏差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2)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存在单项漏项或偏差金额≥100万元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乙方因承担本款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不应超过本合同服务报酬暂定总额的50%。
(3)经查实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由于乙方的其它原因,致使甲方被投诉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一般违约或以上的违约责任并通知业主单位下浮10%支付服务报酬。因此致使中标无效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重新组织招标所需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4)乙方未按约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全部招标控制价备案文件,或有其他未妥善办理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相关手续的情形,致使开标时间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应按本合同服务报酬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20天以上,乙方除按上述约定继续支付违约金外,并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下浮10%支付服务报酬;延误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5)乙方对本合同约定有关工作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处理意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项目在施工阶段中发生三类变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发生二类变更的,乙方除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发生一类变更的,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下浮10%支付服务报酬,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7)竣工结算总金额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下浮10%支付服务报酬,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8.2.7工作纪律方面的违约责任
(1)对于异常情况,乙方不如实或不及时上报甲方甚至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乙方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咨询业务,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将如实通报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第三方泄露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招投标资料和情况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将如实通报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如发生任何对乙方的投诉情况,经查属实,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下浮10%支付服务报酬。同时,甲方将视情况决定将乙方的违约行为通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因对乙方的投诉最终导致甲方被投诉的,同时按照本合同条款第8.2.6-(3)款执行。
(5)乙方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每次均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
(6)乙方违反回避制度的;乙方拒绝接受甲方跟踪核查的;乙方不按要求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每次均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
(7)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每次均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8.2.8乙方在项目工作质量考评中合格,但分数低于65分且有单项得分低于合格基准分的,甲方有权通知业主单位下浮10%支付造价咨询服务报酬,并要求乙方对相应单项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8.2.9乙方向甲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8.2.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8.2.11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8.2.12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
九、合同变更与终止
9.1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
9.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至少提前14天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9.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约定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政府关于本项目政策的重大调整或本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也属不可抗力。
9.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9.5如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复,则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申请。
十、履约担保及索赔
10.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4天内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格式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元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
10.2乙方如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3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
10.4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
10.5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8.2.1款的有关约定执行。
10.6工程结算最终定审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银行保函。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乙方承诺:在争议解决期间,仍将尽职尽责继续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先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决定先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立即无条件服从并将有关资料无偿移交甲方。
十二、其它
12.1补充条款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甲方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在造价咨询服务中所编制的文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知识产权应属甲方专有。
12.3回避
乙方不得再接受除甲方外的其他委托人对本项目的服务委托,即不能就本项目既接受甲方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投标供应商、施工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8.2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三、附件
附件1: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附件1:
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甲方(委托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受托人):
为切实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结算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甲乙双方单位监督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廉洁从业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
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负担的费用。
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
5.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
(二)正式开工前组织与乙方廉洁责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
(三)加强对质量安全、计量支付、工程变更以及工程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各业务审批效能方面的监察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四)在工地现场设置反腐倡廉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并组织开展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营造廉洁工地文化氛围,筑牢文化防腐第一道防线。
(五)成立现场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工地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情况开展巡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现场解决。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它支付凭证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
5.不准介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二)细化内部廉洁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责任,明确落实到项目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三)成立现场施工监督工作组,负责项目部廉政责任组织落实,工地廉洁文化建设以及对现场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甲方监督工作机构的再监督。
(四)按甲方要求在工地项目部设置廉洁文化教育专区,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图片展览等教育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按本工程合同规定须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2.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将上报市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给予限制或者取消其进入广州市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等处罚。
第五条甲乙双方监管部门
1.甲方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020-22905611/gcpcjj@gz.gov.cn(纪委书记信箱)。
2.乙方监督部门:,举报电话:,
廉政责任人:,职务:,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5548601G,电话:020-87554618。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市教育局广
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月日
项目资料的说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由我单位负责的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
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所需的前期
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请准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月日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人声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
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
中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
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或机构查处和
公开通报。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月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
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位于广州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工
程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就绪,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
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本工程
项目的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承包人。
现委托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请给予协助办理
相关手续为盼!
专此函达。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月日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由我单位负责的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
校区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
金,现该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特此证明。
招标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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