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材质描述
单价
数量
合计
1
3人位沙发(皮)
麓山博才
常规
规格:常规
覆面:采用意大利“FEADA”优质西皮覆面,符合GB/T 16799-2008家具用皮革标准要求、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B类要求。 海绵:广东东亚牌优质回弹海绵,符合GB/T 10802-2006标准要求。 框架:内框架采用实木框架+夹板结构,木制构件全部经过烘干处理,木构件四面刨光,内部木材含水率8%-13%,木材防虫防腐处理。 水性漆:采用广东华润牌优质环保水性漆,密闭涂饰,符合GB 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105g/L,游离甲醛含量18.4mg/kg。 胶粘剂:采用广东海天牌水基型胶粘剂, 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其中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24g/L,游离甲醛未检出。
脚架:黑色喷涂钢脚;
2875元
4张
11500元
2
1人位沙发(皮)
975元
2张
1950元
3
置物架
800*350*2000
规格:800*350*2000
1、上海宝钢牌优质方管焊接,面板三聚氰胺板饰面,刨花板基材。PVC封边工艺。
1445元
2个
2890元
4
班台
1600*800*750
规格:1600*800*750
1、面材:采用E0级以上环保标准吉林露水河牌三聚氰胺板贴面,所有板材均经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GB/T 15102-2006,符合GB18580-2001环保检验标准,经过成型工艺制作而成,具有抗弯能力强,表面硬度高的特点。 2、基料板材:选用E0级以上环保标准福建福人牌中密度纤维板基材,含水率10% 3、封边:广东兄奕牌优质PVC封边,2mm厚,全自动封边机完成
2145元
6张
12870元
5
文件背柜
900*400*1800
规格:900*400*1800
基材:E0级以上吉林露水河牌三聚氰胺饰面人造板,符合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标准要求,其中甲醛释放量0.2mg/L 封边:采用广东兄奕牌PVC同色封边,符合GB 18580-2001或GB 18584-2001或QB/T 4463-2013技术要求,封边严密、平整、无脱胶、表面无胶渍,其中甲醛释放量≤0.2mg/L。 五金件: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QB/T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
9个
8775元
6
茶水柜
800*400*800
规格:800*400*800
基材:E0级以上吉林露水河牌三聚氰胺饰面人造板,符合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标准要求 封边:采用广东兄奕牌PVC同色封边,符合GB 18580-2001或GB 18584-2001或QB/T 4463-2013技术要求,封边严密、平整、无脱胶、表面无胶渍,其中甲醛释放量≤0.2mg/L。 五金件:符合QB/T 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QB/T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
875元
5张
4375元
7
茶几
1200*600*450
规格:1200*600*450
材质:架子材质为不锈钢201中的高铜料,管壁1.2-1.5MM,柔韧性强,不易爆管,断裂,镜面亮光处理加工,环保油漆符合欧盟SGS标准,使用安全,简单时尚。10mm钢化,黑色烤漆,不锈钢架
805元
3张
2415元
8
办公桌
1500*1050*1100
规格:1500*1050*1100
屏风铝材: 采用质铝合金型材,屏风成品宽度为30。内部型材壁厚:1.0-1.2mm,韦氏硬度:11°-14°;产品主骨架壁厚1.5 mm,局部加强壁厚2.0 mm,韦氏硬度:14°-16°。倒角:R0.5 mm,型材为6063硬质合金。韦氏硬度及壁厚符合GB/T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标准,具备耐磨、耐刮、耐腐性,不变形、坚固耐用等功能。 屏风边框颜色为白色喷涂;采用全自动喷涂设备静电粉末喷涂,高温固化,喷涂效果达到国家玩具类产品表面效果。制作工艺符合2020年1月公布的《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征求意见稿)》等国家标准,粉末质量、可溶铅、可溶汞等含量符国家标准,表面涂层均匀顺滑。 钢扣屏风: 整体厚度30mm,外框由6063铝材壁厚1.5mm。内部结构由15mm*15mm方管壁厚1.5mm整体焊接,饰面钢板壁厚0.7mm喷涂完0.8mm可反复拆卸。屏风内部实现强弱电走线相隔10公分以上避免干扰,以4平方线走线容量30根。钢板均由自动高功率激光开料、冲压一体成型、数控自动控压折弯、机械焊接、全自动陶化表面处理、自动静电喷涂等工序。所有产品整体采用轿车级最新环保陶化及磷化处理,全机械往复自动静电喷涂,经过200°C以上高温热固处理。屏风走线面板可翻开便于线路维护检修。 台面基材: 采用福建福人牌优质E0级环保高密度实木颗粒板,进口连续压机工艺,密度0.7-0.8g/cm3 ,厚度≥25mm,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最高环保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l8580-2017及国标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经耐酸碱、防虫、防腐等处理;垂直握钉力(板面握钉力)大于1200N,平面握钉力(板边握钉力)大于800N;密度大于8.5g/cm3,吸水膨胀率须低于6%。 饰面纸: 采用进口装饰原纸,100%三聚氰胺浸胶。 PVC封边: 采用广东兄奕牌优质厚PVC封边带,厚度≥2mm;封边带使用无铅、汞、镉三大重金属的高成份PVC粉做为原料,达到国标环保要求;使用助剂及色粉使用进口品牌,达到长期使用不变黄;使用进口水性油墨印刷,纹理清晰,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胶水: 采用广东海天牌环保热熔胶,用量在50g以上的液体胶粘剂必须达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T220-2005中的相关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卤代烃等有毒有机溶剂。 五金导轨: 锁具、导轨、铰链采用广东东泰牌优质五金配件:消声承重国标三节导轨、耐用缓冲液压式门铰、锁具、防锈易消毒型拉手等优质五金配件,开合次数不少于5万次。
1548元
40位
61920元
9
职员椅
1、面料:采用进口品牌网状布艺,透气性强,耐磨、抗撕裂,手感好、无异味色差。
2、海棉:选用广东东亚牌成型P.U发泡阻燃海绵,弹性好,不易变形,软硬适中,座垫的密度40kg/m3 ,靠背的密度30kg/m3 ,回弹力50%。符合美国(FT)防火标准。
3、椅架:聚丙烯注塑背框和扶手、固定扶手,金属五星脚架。
818元
40张
32720元
10
文件矮柜
25个
24375元
11
大更衣柜
1410*500*1800
规格:1410*500*1800
1675元
1个
12
小更衣柜
890*500*1800
规格:890*500*1800
1185元
3个
3555元
13
大会议桌
4200*1400*750
规格:4200*1400*750
1、面材:采用E0级以上环保标准吉林露水河牌三聚氰胺板贴面,所有板材均经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符合GB/T 15102-2006,符合GB18580-2001环保检验标准,经过成型工艺制作而成,具有抗弯能力强,表面硬度高的特点。 2、基料板材:选用E0级以上环保标准福建福人牌中密度纤维板基材 3、桌面厚度50MM,翻盖穿线盒 4.铝合金包边
6875元
1张
14
小会议桌
3000*1200*750
规格:3000*1200*750
4195元
15
会议椅
1.优质西皮 2.海绵:选用广东东亚牌优质原生定型PU发泡阻燃海绵,弹性好,不易变形,软硬适中,理化能力:密度不低于30kg/m?回弹性不低于38%,压缩永久变形不大于5% 3.坐板:湖南福湘牌E0级以上实木多层板。 4.优质金属脚架
918元
30张
27540元
包合计
/
207630元
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交货。
我公司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项目整体质保三年。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相关标准: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货物安装、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产品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为符合其要求进行的产品调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货到验收时,采购人要随机抽样多件产品进行破坏性试验,如果产品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资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