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竹屿湾游艇码头(一期)工程
补遗书(编号:02)
平潭竹屿湾游艇码头(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280104100396001),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平潭竹屿湾游艇码头(一期)工程招标控制价39593962元第100章一般项目费用合计2382190元,因第100章一般项目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工伤保险、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取费基数软件链接有误导致招标发布的控制价中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调整,合计总价比原招标控制价少38969元,具体详下表:
第100章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调整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修正前金额(元) | 修正后金额(元) | 差价(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项 | 1 | 1116353 | 111635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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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 | 项 | 1 | 111635 | 113256 | 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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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伤保险 | 项 | 1 | 55818 | 52128 | -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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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项 | 1 | 558177 | 521277 | -3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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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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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1983 | 1803014 | -38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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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本次招投标活动如期进行现采用如下办法调整:
①、本次招标控制价以39593962元为准不变,暂列金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原发布的金额为准,作为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共同参考基准。
②、原招标控制价错误应减少的造价38969元,中标单位在办理结算时应扣减此项费用。
③、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原“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按建筑安装费的0.3%计取(计算基数:200章+300章+施工措施项目)”更正为“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按建筑安装费的0.3%计取(计算基数:200章+300章+400章+施工措施项目)”。
④、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原“本工程暂列金按建筑安装费(计算基数:200章+300章+400章+施工措施项目)的3%计算。”更正为“本工程暂列金1116353元”。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09日09:30:00
本补遗书(编号:02)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遗书(编号:02)与《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01)》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遗书(编号:02)为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