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无损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项〔202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林德气体(香港)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即:宁波镇海炼化林德气体有限公司)。现经项目业主委托,由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组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北侧。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5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镇海基地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无损检测,包括无损检测抽检和复查,具体由合资公司(或监理单位)确定抽检内容和比例;不包括安装工程的材料进场复验及相控阵超声检测。第三方无损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射线检测、超声检测、TOFD检测、渗透检测、磁粉检测、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等工作;
②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
①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同时具备RT、UT、MT、PT四种无损检测方法Ⅱ级及以上证书);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应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2020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⑤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2)技术负责人:
①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同时具备RT、UT、MT、PT四种无损检测中任意两种方法Ⅲ级证书);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应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2020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⑤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质量负责人。
(3)责任师:
①各检测方法责任师,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与所担任检测项目相应方法的Ⅲ级证书或已开放考试的最高等级证书);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师执业业绩;
②理化责任师,应持有理化技能上岗证书;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理化分析从业或理化分析相关管理业绩;
③责任师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不得兼职除责任师外的其他岗位。
(4)安全负责人:
①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应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具有三年及以上无损检测行业安全管理业绩;
⑤安全负责人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5)质量负责人:
①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同时具备RT、UT、MT、PT四种无损检测中任意两种方法Ⅲ级证书);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应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具有三年及以上无损检测行业质量管理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程钰、平雅敏;
电话:0574-86446402、86447966;
电子邮箱:pingym.zh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北苑路86号嘉铭园综合楼;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蕾;
电话:010-89651069;
电子邮箱:zhangl750@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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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574-86446402 |
电子邮箱 |
yysl.zhl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