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江高新区和美乡村示范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补遗书(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江高新区和美乡村示范项目(一期)(第二次)监理
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第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第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3)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公路工程)执业证书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4)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证书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现变更为(3)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4)水利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三、本次补遗已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内江高新乡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第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第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3)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公路工程)执业证书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4)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证书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现变更为(3)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4)水利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三、本次补遗已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内江高新乡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