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报建编号: | 2302MH0305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申能汇颂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1号7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之琪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501836178 |
招标标段名称: |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西邻三鲁公路,南面浦连路,东临天然河道,北靠申嘉湖高速 |
工程概况描述: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基地位于申嘉湖高速路(浦放路)以南,三鲁路以东,浦连路以北,向阳河以西。基地以红卫河为界限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北地块即 N1 (a)-01地块,南地块即 N1 (b)-01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 74714.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4371.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1171.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32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20 幢住宅(13 层)、配套公建设施、地下1层机动车库以及相应配套和室外总体工程等 |
工程总投资: | 130669.71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98103.68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925475888.08元人民币(92547.588808万元) |
施工工期: | 778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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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8年9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 承包承接过至少1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_ ■否 3. 其他:1)本次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2)提供本项目初步施工组织设计:须根据建设项目概况,按照施工初步组织设计要求内容编写,响应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各项建设目标,并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重点及难点作出分析和提出对应的措施以及建议等。(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0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5032130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2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标段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当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报名出现超过两家的情况,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委员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确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3.当实际投标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7家时,则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家但≤7家时,招标人确定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可由招标人通过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选取7家的投标人入围参加投标,同时形成资格预审入围投标人的决议并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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