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s08-dl-202414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010-652354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莹010-699434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DFA-BS08-DL-202414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99434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010-652354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莹、010-699434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80号2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的委托,对“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招租,邀请合格的承租人就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交密封响应。
(一)招租概况:
基本信息:该出租房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甘雨胡同31号院,出租面积3753.03平方米,拟出租房产分布于院内楼房(负一层、地上一至三层)及平房,配有电梯。原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0月14日到期。
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60个月),租金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单元,在每个支付单元开始之日五日内由承租人向出租人预付。
押金: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
免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整租,不分割出租。原则上禁止承租人转租,确需转租的须报出租人审批,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且转租合同有效期应少于承租人租赁合同至少1个月。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5%。
电费:0.78~0.85元/千瓦时。(随政府定价调整)
水费:不征税2.3元/吨,征税4.08元/吨。(随政府定价调整)
燃气:无燃气。
供暖:暖气片集中供暖,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36元/千瓦时(98.9元/吉焦),由承租人承担。
空调:无中央空调。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承租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3.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承租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和13:00-16:00(北京时间)。
地址及项目联系人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7室,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010-69943418。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7第二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DFA-BS08-DL-202414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99434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010-652354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莹、010-699434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80号2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的委托,对“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部分办公用房出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招租,邀请合格的承租人就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交密封响应。
(一)招租概况:
基本信息:该出租房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甘雨胡同31号院,出租面积3753.03平方米,拟出租房产分布于院内楼房(负一层、地上一至三层)及平房,配有电梯。原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0月14日到期。
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60个月),租金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单元,在每个支付单元开始之日五日内由承租人向出租人预付。
押金: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
免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整租,不分割出租。原则上禁止承租人转租,确需转租的须报出租人审批,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且转租合同有效期应少于承租人租赁合同至少1个月。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5%。
电费:0.78~0.85元/千瓦时。(随政府定价调整)
水费:不征税2.3元/吨,征税4.08元/吨。(随政府定价调整)
燃气:无燃气。
供暖:暖气片集中供暖,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36元/千瓦时(98.9元/吉焦),由承租人承担。
空调:无中央空调。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承租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3.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承租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和13:00-16:00(北京时间)。
地址及项目联系人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7室,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010-69943418。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7第二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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