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项目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320798719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博 15809097007
报价起止时间:2023-03-20 11:56 - 2023-03-29 20:00
采购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民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相关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乐市 南城区街道 五台路州直综合办公楼4号
送货备注: 具体事由详电项目联系人。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2023年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320798719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博 15809097007
报价起止时间:2023-03-20 11:56 - 2023-03-29 20:00
采购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民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描述:坚持“1街道、1社区、1乡镇、1村”的原则,创建示范试点;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层面,开展探索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示范创建;村(社区):在村(社区)层面,开展特色村(社区)基层治理示范创建;采购人需求描述:选择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改革积极性的1个街道、1个乡镇、1个城市社区、1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作为示范创建试点单位,并且确定示范创建主题和内容。;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270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相关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乐市 南城区街道 五台路州直综合办公楼4号
送货备注: 具体事由详电项目联系人。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项目 | 根据《关于印发 <自治区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暂行办法> 的通知》(新民发【2015】79号)有关规定,按照程序选择有一定项目运作经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示范项目,原则上应当至少承接过1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项目,确保示范项目高质量、出精品。 ㈠ 选择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改革积极性的1个街道、1个乡镇、1个城市社区、1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作为示范创建试点单位,并且确定示范创建主题和内容。示范创建主题和内容主要包括:在乡镇(街道)层面,围绕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开展创建项目,特别是探索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示范创建,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议事协商会议制度等,提高乡镇(街道)的五种能力;在村(社区)层面,要开展特色村(社区)基层治理示范创建,总结提炼优秀社区工作法,指导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适时修订和审核工作,打造一批“智慧型社区”、“培育社会组织型社区”、“服务型社区”、“五社联动型社区”、“民主管理型社区”、“民族团结型社区”等各具特色的示范村(社区),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㈡ 由承接机构围绕当地基层治理示范创建实验内容开展相应的培训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㈢ 由第三方机构聘请疆内外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团队,协助民政部门总结提炼本地以及各示范创建试点项目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对基层治理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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