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澄港开委投 【2023】 38号 、澄港开财建 【2023】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阴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夏港街道芙蓉大道北、夏东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494.17㎡(其中地上9084.13㎡,地下410.04㎡);框架结构。其中包括:主楼:面积8645.11㎡,地上3F,建筑高度15.65m;设备用房:面积813.07㎡,地下1F,地上1F,建筑高度6.35m;门卫:面积35.99m2,地上1F,建筑高度4.15m。
2.1.3合同估算价: 约63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1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18 日,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项目所有工程量,包含土建工程及幕墙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市政景观绿化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资料要求:须同时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 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采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为准。
√ 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年 10 月 12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 17 时 00分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24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iangyin.gov.cn/ggzy/) ;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2 月 4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阴市镇澄路588号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闻先生
电 话: 139616251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大桥北路26号4楼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8961676117
2024 年 1 月 12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澄港开委投 【2023】 38号 、澄港开财建 【2023】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阴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夏港街道芙蓉大道北、夏东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494.17㎡(其中地上9084.13㎡,地下410.04㎡);框架结构。其中包括:主楼:面积8645.11㎡,地上3F,建筑高度15.65m;设备用房:面积813.07㎡,地下1F,地上1F,建筑高度6.35m;门卫:面积35.99m2,地上1F,建筑高度4.15m。
2.1.3合同估算价: 约63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1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18 日,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夏港实验幼儿园金江分园项目项目所有工程量,包含土建工程及幕墙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市政景观绿化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资料要求:须同时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 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采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为准。
√ 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年 10 月 12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 17 时 00分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24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iangyin.gov.cn/ggzy/) ;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2 月 4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阴市镇澄路588号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闻先生
电 话: 139616251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大桥北路26号4楼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8961676117
2024 年 1 月 12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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