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JJ-2023-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本项目钢材、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JJGTSG Ⅰ标一分部工程范围DK0+000~DK020+480,路线全长20.480km,改建既有沪昆铁路金华至东孝段12.468km,线路起自金华站普速场,线路外包沪昆线引出后,向北经金华市婺城区,至上徐隧道DK020+480处。区间路基土石方约42.72万断面方,路基工点类型主要有:松软土路基、路堑坡面防护、深路堑、短路基。路基附属:支挡结构主要为桩板挡土墙、重力式挡土墙、人工挖孔桩;地基加固处理主要有CFG桩。边坡防护采用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形式。 标段正线桥梁共8座,桥梁总长18857.934m,正线涵洞2座。标段隧道共1座,隧道0.5座,总长770m,,其中III级围岩120m,IV级围岩180m,V级围岩450m,洞门20m。 计划工期:4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工程合同总价:11.0526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钢材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盘条、圆钢、螺纹钢三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2021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必须供应“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杭州市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名录上有的生产厂家及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2)钢绞线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等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金建铁路一分部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Ⅰ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337899991013000050608 开户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9日)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1461799643@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钢材、钢绞线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环城西路1436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需在距离开标3日前(2023年5月12日18点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Ⅰ标)项目经理部,账号:337899991013000050608,开户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金建铁路一分部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环城西路1436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会议室 联 系 人:田伟 电 话:18205783155 电子邮件:1461799643@qq.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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