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5标三工区项目询价采购氧气、乙炔、二氧化碳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5标三工区项目询价采购氧气、乙炔、二氧化碳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5标三工区项目部
发布时间:
2024-10-09 20:0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17 18:00
招标方联系人:
陈文毅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122020022
监督方联系人:
张欢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79722972
交货方式:
等待甲方通知进场
收货人:
陈文毅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122020022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工地材料厂)在次月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5%货款;剩余20%的货款在乙方办理完成最终结算手续后的次月起23个月内分期支付,如乙方拒绝签订封账协议导致甲方无法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个月内付清。
结算方式:
计量方式按照计件计量,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每个月20号进行结算,甲方出具收方单或者对账单,双方签认并盖章,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税号:
913400007255331979
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材料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分批次进场,确保技术标准要求合格,附带生产厂家资质、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其他说明事项:
详见询价书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5标三工区项目部
发布时间:
2024-10-09 20:0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17 18:00
招标方联系人:
陈文毅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122020022
监督方联系人:
张欢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79722972
交货方式:
等待甲方通知进场
收货人:
陈文毅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122020022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工地材料厂)在次月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5%货款;剩余20%的货款在乙方办理完成最终结算手续后的次月起23个月内分期支付,如乙方拒绝签订封账协议导致甲方无法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个月内付清。
结算方式:
计量方式按照计件计量,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每个月20号进行结算,甲方出具收方单或者对账单,双方签认并盖章,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税号:
913400007255331979
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材料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分批次进场,确保技术标准要求合格,附带生产厂家资质、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其他说明事项:
详见询价书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
1 | 1400159010001 | 氧气(02) | O2 | 2000.0 | 瓶 | 氧气每瓶需达到12个压,正负0.5 | 华东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坎红路中铁四局 | |
2 | 1400218092289 | 乙炔 | PRM-99.6% | 1800.0 | 瓶 | 乙炔每瓶2kg正负0.2 | 华东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坎红路中铁四局 | |
3 | 1400229016001 | 二氧化碳 | - | 2000.0 | 瓶 | 二氧化碳每瓶15kg正负0.5 | 华东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坎红路中铁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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