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蔡甸永安街办事处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52.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bz2022-1020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向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琦17671616729
中标公司湖北德高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52.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蔡甸永安街办事处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BZ2022-102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93812-3255
三、项目名称
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德高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夏家咀村
中标(成交)金额:152.7905(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顿栋梁,王军,龚鸿雁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0-20
2、评审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2、收费金额:1.9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蔡甸永安街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永安堡100号
联系方式:027-69303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成功村居住项目(恒瑞上城)商业S-2栋1-2层3商铺号
联系方式:17671616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琦
电话:1767161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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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文件.doc磋商文件.doc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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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BBZ2022-1020件文商磋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书)4目录二零二二年十月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永安街道办事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项目概况13一、总则13三、说明13二、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12一、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竞标人须知6
1.7语言文字141.6保密131.5费用承担131.4竞标人资格要求131.3采购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13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
2.1磋商文件的组成14二、磋商文件141.11成交后分包141.10投标预备会141.9踏勘现场141.8计量单位14
3.4竞标文件的编制163.3投标有效期163.2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163.1竞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6三、竞标文件16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7五、开标17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4.2竞标文件的递交17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四、投标17
6.3评标196.2评标原则196.1磋商小组18六、评标185.3开标异议185.2开标程序18
8.1质疑20八、质疑和投诉207.3成交通知207.2成交结果公告207.1确定成交竞标人20七、定标20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229.2签订合同229.1履约担保22九、合同授予228.3投诉218.2质疑回复21
十二、纪律和监督2311.2废标2211.1无效投标22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2210.2收取时间2210.1收取方式和标准22
一、前期程序27第四章、磋商程序及内容27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2512.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2412.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2312.1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23
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44第五章、合同书41(2)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30(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优惠29三、评标步骤28二、评标方法28
六、商务部分49五、磋商一览表48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6二、投标函45一、目录44
附表一:资格性检查表52第七章、附表52十、资格性审查资料51九、其他资料50八、偏离说明表50七、技术部分49
1、项目编号:HBBZ2022-1020一、项目基本情况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成功村居住项目(恒瑞上城)S-2栋1-2层3商铺号)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书)附表二:符合性检查表53
7、采购需求:拟对永安街道农村约6295栋自建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约78栋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6、最高限价:160(万元)5、预算金额:160(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93812-3255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3)根据《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公布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的通告》(武房发〔2021〕17号)的要求供应商须是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中的企业;(2)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详见附件:领取采购文件方式2.地点: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成功村居住项目(恒瑞上城)S-2栋1-2层3商铺号)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1.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公告期限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1.时间:2022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名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永安街道办事处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资格审查根据武财采〔2021〕344号文件精神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供应商在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时可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承诺书。供应商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成功村居住项目(恒瑞上城)商业S-2栋1-2层3商铺号名称: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27-69303200联系人:张向生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永安堡100号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电话:17671616729项目联系人:吴琦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7671616729
说明本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竞标人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竞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竞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永安街道办事处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永安堡100号联系人:张向生电话:027-693032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成功村居住项目(恒瑞上城)商业S-2栋1-2层3商铺号)联系人:吴琦电话:17671616729邮箱:2536025533@qq.com |
3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4 | 项目名称 | 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
5 | 项目地点 | 武汉市蔡甸区甲方指定地点 |
6 | 项目内容 | 拟对永安街道农村约6295栋自建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约78栋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9 | 采购范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0 |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竞标人资格要求”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2 | 竞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实质性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竞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5 | 成交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
16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 受√不接受 |
17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址(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
17 |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 竞标截止时间 |
17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 网上截图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
17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 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在投标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产生成交结果的应撤消其成交单位资格,已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竞标人承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8 | 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 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如下:①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优惠扣除比例: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无价格扣除。注意: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9 | 竞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0 | 采购预算价格 |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日历日 |
22 | 提疑截止时间 |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23 | 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24 | 非★指标允许偏离的范围及项数 | ★指标不允许负偏离 |
2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26 | 竞标文件形式(★实质性要求) | 竞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装成册竞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竞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竞标文件电子版格式: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格式 竞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竞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或光盘 |
27 | 竞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实质性要求) | 竞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4:30时 |
2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4:30时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
29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30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成交候选人数量: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 |
31 | 定标原则 | √采购人按照综合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注: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
32 | 成交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3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竞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竞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34 | 质疑期 | 竞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吴琦联系电话:17671616729联系邮箱:2536025533@qq.com |
35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标人和其他有关竞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36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竞标人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成交金额的1.5%。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竞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5)账户信息:①单位全称: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②银行账号:565172213083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 |
项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永安街道办事处 |
2 | 合同名称 | 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
3 | 服务期(★实质性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4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
5 | 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 | 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
6 | 履约担保 | □有√无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7 | 投标报价 | 具体规则详见“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 |
8 | 其它需要补充的条款 | 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
1.1.4监督管理部门: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磋商文件。1.1项目概况总则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7项目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1.4竞标人资格要求1.3.4付款方式: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1.3.3质量要求: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1.3.2时间要求: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1.3.1采购范围: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1.5.1竞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竞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费用承担1.4.2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1.7.1磋商文件、竞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均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投标预备会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竞标人在编制竞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竞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竞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竞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
2.1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1.11.2竞标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1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竞标人应当按照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名称及其相应资料。1.11成交后分包1.10.1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竞标人提出的问题。
第五章合同书第四章磋商程序及内容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书)2.1.1本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2.1.5竞标人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磋商小组将否决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竞标文件。2.1.4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2.2款规定办理。2.1.3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标人和其他有关竞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本处所称“质疑”是指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竞标人投标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2.1.2竞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磋商文件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竞标人自己承担。第七章附表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
竞标文件2.2.4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2.2.3竞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竞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3.2.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格,否则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3.2.3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竞标文件将不予接受。3.2.2本项目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各类材料、配件和人工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投标报价。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竞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竞标人的风险。3.2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3.1竞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3.4.1竞标文件应按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竞标文件的编制3.3.3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3.2在投标有效期内,竞标人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责任。3.3.1投标有效期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
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3.4.5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或散页装订,不可再任何时候进行替换,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4.4竞标文件份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4.3竞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单位章。竞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标人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竞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竞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4.2竞标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4.2.1竞标人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4.2竞标文件的递交4.1.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对误投或提前启的情况封概不负责。4.1.3为方便开标唱标,竞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与竞标文件电子档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一览表”与“竞标文件电子档”字样。4.1.2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竞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4.1.1竞标人应将所有竞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密封完好。
4.3.2竞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竞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2.3竞标人所递交的竞标文件不予退还。4.2.2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的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5.2.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竞标人参加。5.2开标程序5.1.1开标会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代理机构在此邀请所有竞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竞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竞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竞标人授权代表如不出席会议,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内容无异议。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检验竞标文件密封情况(4)核验竞标人授权代表身份(3)介绍本项目招标的主要过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1)宣布开标会纪律5.2.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1)磋商结束提交最终报价密封件(10)通过审查的竞标人根据磋商顺序依次进行专家磋商(9)磋商小组进行通过资格性审查竞标人的符合性审查(8)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7)抽取磋商顺序表确定磋商顺序(6)启封竞标文件
5.3.2竞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3.1竞标人对开标程序有异议的,竞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14)宣布磋商会议结束并告知接下来进行专家评审工作(13)询问各家单位开标流程有无疑问(12)宣读最终报价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竞标人存在劳动关系;6.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标。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1磋商小组评标
(1)审查、评价竞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1.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5)与竞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竞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竞标人的董事、监事;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3)对竞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竞标人对竞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3.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3.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3.2磋商小组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6.3.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竞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标纪律;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④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③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核对评标结果,有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7.1.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竞标人。7.1确定成交竞标人定标(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竞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质疑和投诉7.3.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竞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竞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竞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竞标人。7.3成交通知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竞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成交结果公告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8.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8.1.1竞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1质疑
8.2质疑回复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提出质疑的日期;(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竞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2.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8.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标人和其他有关竞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合同授予8.3.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8.3.1质疑竞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竞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3投诉(6)质疑答复日期。(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9.2.2采购人和成交竞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9.2.1采购人和成交竞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竞标人竞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竞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竞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2签订合同9.1.2成交竞标人不能按本章第9.1.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竞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竞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9.1履约担保
10.2.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限收讫招标代理服务费。10.2收取时间10.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0.1收取方式和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9.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竞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符合专业条件的竞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竞标人不足三家的;1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2废标11.1.1竞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附件附表资格性检查表、符合性检查表要求。11.1无效投标无效投标和废标
12.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竞标人参与竞争。12.1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1.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竞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12.1.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2.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竞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12.1.4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竞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2.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竞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竞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竞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2.2.3竞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12.2.2竞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竞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政府采购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2.1竞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2.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12.1.9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成交竞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竞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2.1.8在确定成交竞标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竞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
一、项目概况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12.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2.3.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2.3.1磋商小组成员与竞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12.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二、服务内容要求5、项目需求:根据住建部和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要求,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湖北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2022年度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永安街道自建房房屋进行排查、鉴定,并将信息统一录入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实际结算价格根据项目需求量栋数和中标单价进行清算,最高不突破160万元。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2、招标内容: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服务1、项目名称: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2、文明要求:合格1、质量要求:合格三、技术要求注:本项目最高排查与鉴定限价:自建房屋安全排查240元/栋、农村房屋安全鉴定600元/栋、集镇房屋安全鉴定2000元/栋,各投标单位在以上限价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排查栋数暂按6295栋计算。2、采购标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1、拟对永安街道农村约6295栋自建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约78栋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将信息统一录入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
4、成交供应商的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及以上的检测机构。需提供服务人员的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3、从事检测试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相关规定与技术要求,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进场前向监理人或采购人提交检测工作专业人员的相关证件。经监理人或采购人核对审查合格后的专业检测人员方可进场开展检测工作。2、检测工作实施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和合同约定对投标阶段编制的检测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采购人组织审查。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审查后的检测方案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中,成交供应商对检测方案的任何意见、建议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采购人审查后的方案进行修改。1、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开展检测工作,按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对其提交的检测报告的质量负责。四、服务要求3、安全要求:合格
10、验收及其他9、供应商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应及时报告采购人。8、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疫制度。现场检测人员应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7、供应商需提供工程地点驻点服务。6、检测试验的仪器设备、人员、实验室的数量及规模应满足本项目施工高峰期间的要求。5、用于检测的各项设备、仪器应检验合格,进场前向监理人或采购人提交每台设备、仪器的产品质量证书。监理人或采购人核对审查合格后的设备、仪器方可进场。禁止不合格的设备、仪器进入检测现场。
11.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城住字[84]第678号);11.2《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DB4201/T537-2018);11.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11、检测、监测验收应遵循以下规范:10.2有关施工要求,各相关单位应按本说明执行,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范确定。10.1正式施工之前须落实相关的检测施工、布置方案,经相关参建各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四章、磋商程序及内容11.7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执行。11.6工程设计文件;11.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版)(建设部城住字[84]第678号);11.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2.磋商会议流程1.3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工作,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竞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2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组成一、前期程序
2.6最终报价结束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作为价格评分的评分基准价,磋商小组开始根据竞标文件开始评分。2.5所有磋商完毕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2.4磋商小组对竞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对竞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内容进行提问,竞标人对疑问进行书面承诺(最终报价书里填写)。2.3竞标人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参加磋商顺序的抽签。2.2检验到会竞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证件。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
3.3对竞标人的服务计划书及承诺进行确认。3.2对竞标文件中所报项目人员情况进行确认。3.1对各竞标人的企业实力、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含管理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服务、财务管理等)进行磋商。3.磋商内容2.8竞争性磋商结束。2.7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三、评标步骤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二、评标方法3.6其他必须的磋商内容。3.5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3.4对竞标文件所报有关价格进行确认。
(2)竞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竞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因素详见附件《资格性检查表》《符合性检查表》。1、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一)竞标文件初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其中(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竞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⑥不同竞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⑤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④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③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②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①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①竞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竞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竞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其投标无效。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优惠5、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4)初审(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后合格竞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3)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小组对竞标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竞标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使得竞标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其投标无效。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财库〔2020〕46号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下文附件B)。除非本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预留份额。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公示为准。4.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政府采购关于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本项目不适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依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预留份额。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投标产品节能清单产品查询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产品所在当期节能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A: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依据国办发〔2013〕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产品属于环保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投标产品环保清单查询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项目中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本项目不适用)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B: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三)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对竞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的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澄清有关问题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4、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采购人后期不再支付任何额外增加的费用。1.3、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无价格扣除;1.2、其他合格竞标人的竞标总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竞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竞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一起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分。其中竞标报价的权重为10%,商务部分权重为30%和技术部分权重为60%。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当竞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若竞标报价也相同时,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产生名次。3.2对评委评出的各竞标人的总分,采取各评委的分数求平均值得出最终得分,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1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磋商小组主任负责审核。3、计分办法2、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
价格部分 (10 分)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1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10 | |
商务部分 (30 分) | 企业实力 | 3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 3 分,缺任一项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30 分) | 企业荣誉 | 4分 | 供应商从2019年至今每获得过1次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五星级检测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
商务部分 (30 分) | 企业业绩 | 8分 | 近3年承担过类似检测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8分,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
商务部分 (30 分)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3分 |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3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职称证明及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
商务部分 (30 分) | 项目负责人 | 执业资格 | 2分 | 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 2 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查询截图或者湖北省建设厅相关网上查询截图)。 |
商务部分 (30 分) | 项目负责人 | 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负责过类似检测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商务部分 (30 分)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 6分 | 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具有一名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得 3 分,每具备一名高级工程师得1分,每具备一名工程师得0.5分,该项最高得分6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查询截图或者湖北省建设厅相关网上查询截图)。 | |
技术部分 (60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12分 | 对项目排查及鉴定目标和排查及鉴定要求内容的解读清晰、全面。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12-8分;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7-4分;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3-0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实施方案 | 12分 | 对项目的技术手段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说明。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12-8分;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7-4分;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3-0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技术思路和方法 | 12分 | 对项目技术思路、研究方法和理论等系统阐述。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得12-8分;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得7-4分;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得3-0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项目组织和进度安排 | 6分 | 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明确,进度和时间点控制合理,有组织实施计划等。组织明确、进度合理得6-4分;组织模糊、进度较合理得3-2分;组织、进度有缺陷得1-0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所投入检测设备 | 6分 | 所投入检测设备的全面及性能优越性。设备全面、性能优越得6-4分;设备全面、性能普通得3-2分;设备全面、性能较差得1-0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6分 |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有质量目标承诺,且处罚措施合理。保证措施科学合理、有承诺、处罚最高得6分;保证措施基本满足、有承诺、处罚较低得3分;保证措施较差、有承诺、处罚最低得1分。 | |
技术部分 (60分) | 服务承诺 | 6分 | 提供有效的承诺及后续服务规划服务措施。有承诺、后续服务措施详细全面得6-4分;有承诺、后续服务措施模糊片面得3-2分;有承诺、后续服务措施有缺陷得1-0分。 | |
量化指标 1、方案全面,内容完善且科学合理可行: (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 (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 (6)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2、方案较全面,内容较简单,有待进一步完善: (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罚承诺; (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 (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6)对项目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 (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 3、方案内容不全,存在缺陷的: (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 (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 (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 (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 |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竞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四)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3服务优良,质量优,能提供最优服务,报价合理等且综合评分排序最高的竞标人将被定为成交竞标人。4.2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4.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优先,择优选用。4、定标原则
(3)评标方法和标准;(2)竞标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五)编写评标报告
6.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六)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竞标人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5)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竞标人名单及原因;
6.2.2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竞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6.4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6.3.3磋商小组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书面说明。6.3.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磋商文件的规定。6.3.1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3评标争议处理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定义第五章、合同书6.4.3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6.4.2在评审期间,竞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竞标人私下交换意见。6.4.1保密是磋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4、委托服务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技术规格和标准: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应与本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一致。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1.4“乙方”系指中标单位。1.3“甲方”系指采购人。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的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6.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签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议付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巨大的,同意甲方终止全部服务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类项目的服务价格。(1)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要求的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类项目的服务费、佣金和酬金。6、索赔:乙方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5、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提供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8.2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8.1采购人应当及时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8、成果验收7.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7.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7、不可抗力
争议的解决9.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内的义务和其他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赔偿。9.3甲、乙双方当事人,若无正当理由而解除项目合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9.2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执行。未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如乙方违背计划书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并收回预付款。9.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符,有权向乙方提出置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经双方协议后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违约责任
(2)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1)发生不可抗力时。12.2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12.1本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12、合同终止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拆讼。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4、合同生效: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13、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方无力支付相关款项。
填写正/副本 |
项目编号:HBBZ2022-1020件文标投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格式自拟目录投标时间:竞标人地址:竞标人名称:采购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永安街道办事处
2、竞标人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竞标报价为万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声明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被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标人(竞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份及电子版一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函
邮编:地址: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5、竞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六十(60)个日历天。3、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竞标人名称(公章):竞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传真:电话:
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竞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竞标人(公章):粘贴以下: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该被委托人在办理贵单位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湖北斌正建工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竞标人(公章):特此委托。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
注:1、此表应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递交,以便唱标所用。项目编号:磋商一览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 |
企业名称 | |
投标报价(万元) | 万元 |
排查、鉴定单价 | 安全排查 元/栋、农村房屋安全鉴定 元/栋、集镇房屋安全鉴定 元/栋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服务时间承诺及处罚措施 | 承诺: |
服务时间承诺及处罚措施 | 处罚措施: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
付款方式 | 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
验收标准 |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其它优惠条款 | |
备注 |
1、价格部分六、商务部分日期: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竞标人(盖章):
永安街道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报价清单 | |||||
序号 | 项目 | 暂定工程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 6295 | |||
2 | 房屋安全鉴定(农村) | 50 | |||
3 | 房屋安全鉴定(集镇) | 28 | |||
4 | 合计 |
根据磋商文件内容填写以上偏离表,竞标人可自行增加行数,★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八、偏离说明表根据磋商文件技术评分细则格式自拟。七、技术部分2、其余根据磋商文件商务评分细则格式自拟。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说明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提供以下每一条的证明材料,详细证明材料见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十、资格性审查资料3、本项目不限于以上竞标文件格式,可自行增加。2、投标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1、磋商文件要求竞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九、其他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4)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3)根据《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公布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的通告》(武房发〔2021〕17号)的要求供应商须是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中的企业;(2)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说明:附表一:资格性检查表第七章、附表1)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审查标准 | 审查意见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武财采【2020】776号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1】344号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 |
3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 |
4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 |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 |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 | |
7 | 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 | |
8 | 根据《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公布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的通告》(武房发〔2021〕17 号)的要求供应商须是2021年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中的企业; | |
9 | 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 ; | |
审核结论 (是否合格) : |
附表二:符合性检查表4.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证明材料均需完整、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3.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不得缺页漏页、不得伪造。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供应商须保证上述内容及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承担其就供应商未真实、完整反应相关内容及信息,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符合性审查要求 | 审查情况 | 备注 |
竞标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胶装装订、加盖公司红章; | ||
竞标文件中的内容未出现重大偏离的、无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货物、服务需求的、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日历日;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授权与到场人员相一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无有重大授权瑕疵; | ||
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 ||
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竞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服务期、付款方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资料真实有效。 | ||
★指标不允许负偏离。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蔡甸永安街办事处的永安街
道农村白建房隐患排查(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永安街道农村白建房隐患排查,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
北德高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5335.2877
万元,资产总额为1878139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工属于工: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1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湖北德高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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