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0090400832
预算金额77.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00904008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远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单位自管产)征收补偿劳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00904008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征收补偿劳务 其他社会服务详见附件1773500
 合计金额小写: 773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叁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价格

单价(元)

数量(户)

总价(元)

1

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单位自管产)征收补偿劳务采购

13

7735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24 —— 2021-11-23
3.2 履行地点: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单位自管产)被征收范围内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单位自管产)征收补偿劳务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根据进度按实结算凭发票付款。中标人完成征收任务应签约户数的6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完成征收任务应签约户数的95%,腾房5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征收任务应签约户数100%,腾房10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95%;房屋拆除倒地、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福元路支行(长沙市远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0285735197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征收服务对象位于蔡锷中路以东、建湘路以西。总面积约12000㎡,共计单位13家。

2、服务主要内容:中标单位需根据采购方的组织框架及要求,委派、组织由中标单位负责人带队的具有相应技术资质和房屋征收服务工作经验的房屋征收服务人员专业队伍,在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下,参与、做好本项目所中标段内房屋征收服务工作:

(1)做好征收补偿政策的解释宣传、完成征收补偿协议洽谈、协议签订,同时按照协议审核备案要求调取和完善相关资料,并负责协助已签约对象领款、督促腾房等工作;

(2)完成分户评估报告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完善送达回执、房屋情况拍照、协助房屋装修重新评估、协助合法外建筑面积查勘核定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强制征收程序;

(3)协助做好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所引起的涉访涉诉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确保项目依法、有序、稳妥推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般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提供中标人所需的办公场地及工作用餐;

1.2、配合中标人工作人员上户做好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

1.3、及时支付双方协议约定的劳务费用;

1.4、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核算和监督;

1.5、负责认定征收实施中发生评估费、复估费、公证费、及司法强拆、征产权的相关费用;

1.6、负责对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1.7、协助中标人处理征收补偿工作中的特殊问题。

2、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2. 1、负责征收动员、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实施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处理征收、安置、补偿的善后事宜;

2.2、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入户调查摸底,调取产权、户籍档案资料,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2.3、配合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分户评估的入户工作;

2.4、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评估结果进行征收补偿金额的洽谈,不得私开口子,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办理,由于中标人私自表态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5、协助采购方工作人员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做好备案工作,负责办理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销户手续;

2.6、负责及时腾空已签协议的被征收房屋;

2.7、负责做好被征收人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拆除和销户工作;

2.8、中标人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工作人员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支出,均由中标人负责;

2.9、中标人需提供参与此次征收工作的人员身份信息及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存档,不得随意变动进场时已确定的工作人员,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10、负责定期申报征收进度报表,及时通报征收情况,确保征收进度和按期完成征收任务;

2.11、在整个征收过程中,中标人应将维稳工作放在首位。如发生进京非访、群访等不稳定因素,中标人承诺随叫随到,第一时间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

7.违约责任

1、中标人对组织、委派人员管理不善,出现所组织、委派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职务侵占、消极怠工等违纪违规行为,对采购人及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造成损失的,每出现一例,扣除签约劳务费1万元,并责成中标人更换人员以及时整改挽回损失。

2、中标人按采购人的工作纪律考核要求或临时交办劳务服务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完成工作,出现无故缺会、不遵守规章制度、故意逃避信访问题等行为的,每出现一次或每发生一例,视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2万到5万元不等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堂皇里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油铺街173号
法定代理人: 吴彦 法定代理人: 陈方明
委托代理人: 张潇捷 委托代理人: 陈方明
电话: 0731-85171084 电话: 0731-85232596
传真: 0731-85171079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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