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178.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3
预算金额178.86万元
招标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晓0533-6120193
中标公司山东华业国建工程有限公司178.7万元
中标联系人范秀华
公告正文
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详细信息
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3 | ||||||
二、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李玉玲、颜书芳、王继文 | ||||||
标包A:山东华业国建工程有限公司(79.6、81.0、82.7)、淄博中铁建工程有限公司(62.1、64.0、72.7)、山东地邦建工有限公司(63.3、64.0、73.8)、山东美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2.0、70.0、78.7)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定额壹万陆仟元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单位:元):160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
1、淄博中铁建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2、山东地邦建工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3、山东美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 | ||||||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王舍北路1号 | ||||||
联系方式:0533-227100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 称: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开发县(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1#楼5楼 | ||||||
联系方式:0533-612019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0533-6120193 | ||||||
十一、附件: |
附件:
附件.zip 附件.zip
附件.zip 附件.zip
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3(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杰齐晟
项目理有司管限公
一、项目基本情况1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发出日期:2022年6月17日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
七、其他补充事宜4六、公告期限4五、开启3四、响应文件提交3三、获取磋商文件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8二、磋商文件16一、总则1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
二、评审办法43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43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3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41六、确定成交35五、开启及磋商26
一、开标一览表4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7四、结果确认46(二)详细评审44(一)初步评审43三、评标标准43
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采购邀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工程类)85第六章合同格式68二、资格证明文件48
最高限价:1788611.69元预算金额:1788611.69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3一、项目基本情况
5、质量要求:合格。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所有工作内容2、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1、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8、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工程质保期:硅PU塑胶地面工程、新国标混合型跑道、立柱式篮球架、升降式排球架、羽毛球架、7人制足球门(含网)、健身器材质保八年,5cm人工草皮质保五年,其余分部分项工程质保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②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商,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新系统登录入口”(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重新完善信息。完善后在登录新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新系统登录入口”(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10、227005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9日14点00分三、获取磋商文件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启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时间:2022年6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方式: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②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山东CA(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证书办理电话为400-607-8966,CFCA(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证书办理电话为0533-3590310。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登入网上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2、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参与远程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3、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开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4、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5、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CA数字证书状况,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6、各投标人应当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CA锁相关插件,无网络,网络故障、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等),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7、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如有澄清、答疑活动代理机构使用评标系统与投标人进行质询,评标系统发出质询信息,请各投标人在信息发出后30分钟内进行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等。关于投标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质询功能的有关说明:1)投标人登入【投标人系统】,点击【澄清答复】菜单,回复相应质询内容。2)确认无误后,点击【签字或盖章提交】按钮。3)进入盖章页面,盖章提交即可。具体操作手册请查阅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在线质询功能的通知。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名称: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33-2271009地址:淄博市张店区王舍北路1号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33-6120193项目联系人:周晓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33-6120193
1.3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一、总则
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3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资金来源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工程: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额的比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3.响应费用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5.1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5.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1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5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施工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4磋商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8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7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6.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8.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3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编制。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编制要求
9.3无论磋商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标包中“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文件应将被认定为无效。9.1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1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响应文件构成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9.5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
c.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a.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10.6.2资格证明文件10.6.1开标一览表
10.6.2.3供应商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对应当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f.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承诺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e.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d.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拟投入设备汇总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3)企业基本情况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磋商函10.6.3商务部分
d、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c、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b、工期保证措施与施工网络计划图a、整体施工方案10.6.4技术部分(6)业绩一览表
j、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i、供应商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h、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的施工工艺g、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f、资源配备计划e、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11.2供应商应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报价明细表中标明响应工程的单价和总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报价10.6.6投标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10.6.5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k、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2.电子版响应文件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后报价为准。11.6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响应有效期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淄财采〔2019〕7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磋商保证金12.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在开启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2.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响应文件。12.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格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
15.3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5.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7.响应文件截止16.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6.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公告。16.响应文件的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3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启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启时,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启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网上开标大厅。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19.开启五、开启及磋商18.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或投标人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最后报价等。供应商在开启前应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启。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将被拒绝。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0.资格审查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3磋商小组的职责:21.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66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鲁财采〔2017〕64号)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21.磋商小组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21.4磋商小组的义务:(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响应文件的澄清22.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代表拒不签章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24.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响应偏离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未满足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9)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6)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5)违反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
(1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
(22)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相同,经磋商小组认定否决其投标的;(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9)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18)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5.磋商(2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4)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提供货物不符合的;
26.比较和评价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确认。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5.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7磋商小组应独立对每个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系统将自动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6.6公开发布的磋商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磋商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6.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在评标时给予不超过5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6.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5%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6.11磋商过程要求: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采取应急措施。26.10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9供应商得分是由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6.8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磋商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28.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8.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保密要求(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除31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成交
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签订合同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发出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1.采购任务取消
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34.履约保证金33.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执行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预付款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
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3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9.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9.4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质疑除外);39.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5)提出质疑的日期。(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
3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40.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0.1成交服务费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9.8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3.履约验收公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2.验收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1.合同公示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预算金额为1788611.69元,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所投包的全部内容做出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4.磋商文件解释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
质保期:硅PU塑胶地面工程、新国标混合型跑道、立柱式篮球架、升降式排球架、羽毛球架、7人制足球门(含网)、健身器材质保八年,5cm人工草皮质保五年,其余分部分项工程质保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所有工作内容2、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1、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铁路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
四、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配备的管理人员须按时到岗到位,采购人要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及不定期核实检查成交供应商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如发现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成交供应商的承诺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织采购。2、采购人将对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进行考核,每月必须按时参加每周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会议,每缺席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缺席罚款10000元,累计缺席三次,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1、供应商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三、供应商资格及建造师(项目经理)要求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其他:质保期内如发生由于材料、安装(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负责整改。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采购人的维修要求;采购人如遇重大活动,其活动前后中标供应商应帮助采购人对场地进行修整。
5、成交供应商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区域、施工过程和周边建筑物、市政设施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伤、亡、病、残等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成交供应商使用任何机械前,须经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成交供应商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成交供应商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
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启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国家规范和规程执行。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6、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对科室物品进行整理等。
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1.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2.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中、小微企业
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3.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2.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4.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4.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三、评标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评审办法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磋商小组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4.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以上内容,价格部分、业绩分直接计算得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除业绩)由各评委在充分审阅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分办法对每个供应商进行打分,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评议得分,价格部分、鼓励优惠政策加分和评议得分相加合计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有效数字),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评审得分和最终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情况下,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排序,如技术部分也相同的情况下,由磋商小组表决确定。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对应缺项内容可得0分。(二)详细评审(一)初步评审
报价单位:1.开标一览表一、开标一览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四、结果确认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a.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二、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1.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f.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承诺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e.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d.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c.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致:(采购人单位名称)【注: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成立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单位名称):【注: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公章):附: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响应,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传真:电话: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姓名)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为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社保;本公司郑重声明: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须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若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全权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份。致:(采购人)1.磋商函三、商务及技术文件(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有)。(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地址:传真: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7)我方保证所报服务附属的货物(如有),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投标总价封面:封-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电话:电子函件:
投标人:投标总价工程2、投标总价总说明:表-01投标总价扉页:扉-3
工程名称:招标人: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扉页:扉-3年月日(单位盖章)
或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投标人:(大写):投标总价(小写):
总说明2、投标总价总说明:表-01时间:年月日(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电子响应文件不需要)编制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3.企业基本情况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