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供配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供配电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LGZ01318/JG2024-17-12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11日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供配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金贯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枫丹白鹭湖公馆A3栋30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玖佰叁拾万零玖仟壹佰肆拾玖元肆角壹分(小写¥9309149.41元)
质量:合格
工期:7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
联系人:黄老师、朱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596121、0551-655945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杨工、高工
联系电话:0551-62220292
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