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赵屯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13 15: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赵屯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北镇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赵屯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五个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月牙河(一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二标段: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月牙河(二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三标段: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赵屯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四标段: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廖屯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五标段: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锦州市北镇市吴家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一标段:北镇市月牙河;二标段:北镇市月牙河;三标段:北镇市赵屯镇;四标段:北镇市廖屯镇;五标段:北镇市吴家镇。
2.3 建设规模: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工程、农村分散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及护栏网工程,岸线建设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2.4 计划工期:143 日历天,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 招标范围: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工程、农村分散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及护栏网工程,岸线建设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 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注册证书,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 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2023年 6月13日 8:00 至 2023 年6月19日 17:00,从网上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领取成功后请将网上确认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 ,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4.2 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 宁 省 · 锦 州市 ) 首 页 -- 帮 助 中 心 -- 下 载 专 区 -- 投 标 人 操 作 手 册 ( 链 接 : http://ggzy.jz.gov.cn)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7 万元、二标段 5 万元、三标段 5 万元、四标段 3 万元、五标段 3 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5 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 ·锦州市) ”进行网上资格 确认并下载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资格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7月7日9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 2023年7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 投标人需自行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锦州市) “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 事宜。
5.5 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投标文件密封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锦州市)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北镇分局
地 址:北镇市广宁新区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9416216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16-4360777
日 期: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