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地震局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询价采购公告
巨灾防范初步设计机房选址改造机房承重结构改造防静电地板机房墙面彩钢板设备底座焊钢架轻钢龙骨石膏板间墙及墙面粉刷防火门1台列头配电柜IT柜4台列间空调模块UPS三级防雷系统等电位联合接地机房上走线设备迁移线路迁移网络迁移120升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机房新风换气系统机房电源改造设备加固GNSS观测墩牡丹江子台配套工程附属设施改造室内装修老化重新划分数据大厅隔音材料室内吊顶供电改造漠河台配套工程内墙粉刷顶面重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饰面乳胶漆外墙粉刷维修雨棚防水铝合金透明观测棚供暖改造中心站改造综合布线池子台改造地磁观测房记录室重建内墙维修粉刷地震专题会商室地震应急值班室改造地面铺设三楼会商室地震处理室应急保障服务库货柜室内灯具供电观测场地道路准备进行铺设沥青鹤岗中心站配套工程标准化改造地震监测一般站智能化改造升级强震台防震加固改造各种设备主机仪器机柜外部与内部线路布设UPS电源GNSS天线室外防震加固观测室外线路布设室内功能分区与线路布设冗余线路的处理标识标志改造观测场地类标识标志网络路由设备智能电源与视频监控温湿度雷达报警系统地震构造数据系统深地震反射探测工程方案设计现场试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资料解释成果产出数据入库地质地貌剖面测线布设方案图地质剖面调查数据分析断错地貌测量钻孔资料第四纪钻孔探测第四纪地质剖面浅层反射地震勘探测线活动性鉴定活动断层带条状填图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地质地貌测量活动断层鉴定断层的活动性隐伏活动断层建立包括目标区在内的地下三维结构模型活动断层地理信息系统地震灾害防御体系信息系统数据库模板震灾防御基础数据库数据与业务应用服务终端系统震防基础数据库机房改造应急物资管理库改造各类观测井大震震源数据系统活动断层探测技术路线图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技术思路图活断层主要工作布图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11020100z20231526980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天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1020100Z20231526980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50000.0000
需求详情:
      省局机房选址改造,机房承重结构改造、防静电地板、机房墙面彩钢板、设备底座焊钢架,棚和地面粉刷,轻钢龙骨石膏板间墙及墙面粉刷、防火门。机1台配电柜、电源走线方式为地板下镀锌铁线槽内敷设,每机柜2路电源(38台机柜),32台IT柜、4台列间空调、1台列头配电柜、1台150KVA模块UPS(后备时间1小时),三级防雷系统,等电位联合接地。机房上走线(铝合金桥架配尾纤槽道),设备迁移,线路迁移、网络迁移,120升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3组,机房新风换气系统,机房电源改造。
  对省局应急物资管理库进行改造,包含库房,水泵房和柴油发电机房等,改造面积共计360平方米。
牡丹江中心站到观测山洞东大门前修建长约60m,宽3-5m,厚20cm水泥道路;山洞庭院修建长160m,宽2.5m,厚20cm水泥道路;总面积约640㎡,中心站配套工程:设备加固等附属设施改造、购置。绥芬河基准站建设GNSS观测墩1个。牡丹江子台配套工程:设备加固等附属设施改造、购置。
 
  齐齐哈尔中心站地震监测室室内装修老化,准备拆除隔断墙238㎡、地板、静电地板、背景墙,重新划分数据大厅、业务室、运维室、综合室、仓库、值班室及机房,砌筑约245㎡隔断墙及背景墙并增加隔音材料,重新铺设120㎡防静电地板及200㎡普通地板,重新安装320㎡室内吊顶。齐齐哈尔中心站配套工程:供电改造;设备加固等附属设施改造、购置。漠河台配套工程:1.内墙粉刷:墙面重新喷涂乳胶漆。顶面重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饰面乳胶漆。2.外墙粉刷:清理掉原有外墙涂料,粉刷防水涂料。外挂木墙面除霉,重新打磨、抛光,刷木制清油。3.雨棚防水:入户雨棚及平屋顶处,更换防水层,重新罩面保护层。4.铝合金透明观测棚。漠河台配套工程:供暖改造;设备加固等附属设施改造、购置。
 
  五大连池中心站改造工程:1.五大连池地震监测中心站外墙需要进行整修和粉刷,共980㎡,屋顶彩钢瓦更换为新型保温彩钢瓦,共900㎡;2.观测场地需要在水泥路面上铺设沥青砼,面积1400㎡;3.观测场地需要更新围栏,共300延长米;4.新建一个物资储备库,及库内各种置物架,共80㎡;5.化学量观测室,墙面粉刷、吊顶、地板,地面面积50㎡。
 
  五大连池中心站配套工程:综合布线;设备加固等附属设施改造、购置。五大连池子台改造工程:德都台1.地磁观测房记录室重建。磁房主体净面积12㎡,磁房廊道净面积30㎡,地埋式,出入间净面积20㎡,与地下部分相连,预计费用220万元。2.观测房外墙保温及粉刷520㎡、内墙粉刷890㎡、瓷砖更换210㎡。
  绥化中心站改造工程:1.绥化地震监测中心站外墙粉刷维修;2.内墙维修粉刷;3.观测场地部分地面维修50㎡。
 
  绥化中心站配套工程:综合布线;设备加固等附属设施改造、购置。
 
   鹤岗中心站改造工程:1.鹤岗中心站拟对三楼地震专题会商室进行改造,包括三楼地震应急值班室改造、地面铺设,其中三楼会商室共计240平方米,地面瓷砖改造面积为170平方米,地震应急值班室改造面积为70平方米,包括隔断等;拟对地震处理室和应急保障服务库三个房间进行改造,包括地面、货柜等,共计改造面积为180平方米;二楼地震监测数据中心地砖、室内灯具供电进行改造,共计改造面积为180平方米。2.观测场地道路准备进行铺设沥青共计400平方米,并观测场地硬化建设预计200平方米。鹤岗中心站配套工程:供电改造;供暖改造;综合布线;设备加固等附属设施改造、购置。
 
  对65个地震监测一般站进行标准化改造,对68个地震监测一般站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对9个强震台进行标准化、智能化改造。具体任务包括:①防震加固改造:各种设备主机、非标准设备等的防震加固,机柜、UPS电源等公用设备系统的防震加固,观测场地(含传感器)、观测井口装置设计的防震加固,GNSS天线等室外防震加固。②综合布线改造:观测室外线路布设,室内功能分区与线路布设,仪器机柜外部与内部线路布设,冗余线路的处理等改造。③标识标志改造:观测场地类标识标志,设备类标识,线缆类标识,通用类标识,LOGO、台站规章制度展示等改造。④智能化改造:更换网络路由设备,增加智能电源与视频监控、温湿度雷达报警系统。
  大震震源数据系统建设:
1.深地震反射探测:在规划测线开展深地震反射探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设计、现场试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资料解释、成果产出与数据入库。
2.地质地貌剖面。基岩地区:包括野外地质剖面调查1:250000、剖面两侧各10公里DEM数据分析、断错地貌测量等;涉及到的目标断裂长度约为240千米。隐伏地区:包括野外地质剖面调查1:250000、剖面两侧各10公里DEM数据分析,搜集钻孔资料和必要的第四纪钻孔探测,建立第四纪地质剖面。涉及到的目标断裂长度约为360千米。针对S8-4穿过的依兰-伊通断裂,布设浅层反射地震勘探测线13千米,布钻探联合剖面2组,槽探2组。
 
  区域地震构造数据系统建设:
  1.隐伏断裂:嫩江断裂(齐齐哈尔段,长度80km)、大安-都德断裂(吉黑交界至大庆北,长度170km)、呼兰河断裂(断裂全部,长度150km)。
  2.出露断裂:南北河-勃利断裂出露断裂(依兰至北安段,长度300km)的活动性鉴定工作;南北河-勃利断裂活动断层带条状填图工作(勃利段,长度60km)。
区域地震构造环境探查的目标是通过地质地貌测量、浅层地震勘探、活动断层鉴定等探测,查明断裂的浅部几何结构、空间展布、上断点位置、断距等主要参数,确定断裂位置,判定断裂的活动性,对上述断裂的探查精度达到1:25万。
  城市地震构造数据系统建设:
  确定目标区断层的活动性;确定目标区是否存在隐伏活动断层;确定目标区活动断层和隐伏活动断层的空间位置,并编制1:1万活动断裂分布图,综合评价其地震危险性;建立包括目标区在内的地下三维结构模型,评定有发震危险的主要活动断层地表强烈变形带与近场地震动的分布特征,提出城市活动断层危害的对策;建立佳木斯市、依兰县主要活动断层地理信息系统。
  地震灾害防御体系信息系统建设:
  设计一套黑龙江省震灾防御基础数据的数据库模板,其中包括一套1套省级地震部门震灾防御基础数据库,按主要地级行政区建设1套市县级数据与业务应用服务终端系统,共13个地级行政区划。震灾防御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入库、质检、集成等功能,同时基于省级空间数据库平台,按照统一标准集成限定空间范围的震防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档案文件和空间数据一体化查询管理。
  
  机房改造、应急物资管理库改造工程需出造价和设计图纸。
  5个中心站改造需出造价和设计图纸。
  标准化和智能化改造升级需分类出设计图纸和造价。
  各类观测井需出设计图纸及造价。
  大震震源数据系统建设需出深地震反射探测工程工作流程图和地质地貌剖面测线布设方案图。
  区域地震构造数据系统建设需出活动断层探测技术路线图。
  城市地震构造数据系统建设需出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技术思路图和活断层主要工作布图。
服务周期:  2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11-21 13:41
报名结束时间:2023-11-24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地震局
联系人:  于天明
联系电话:  13091726086
联系座机:  0451-8701775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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