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2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622210200000478[2022]00083
预算金额39.5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谷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28-85975505
中标公司成都暴风雪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9.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XX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2000053
二、项目名称: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 | 392,4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集卫星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征供地数据、卫片执法图斑、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其他业务空间数据于一体,能做到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和实地情况的紧密关联,为执法工作搭建准确、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提供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12套,完成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数据导入及相关售后服务。 | 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满足以下要求:1.支持跨平台部署:实现iOS、Android移动设备跨平台部署运行;2.支持外业核查路线导航:支持路网精准导航;3.支持智能检索:系统支持海量数据的快速检索与智能发现,支持多种数据查询检索方式和用户习惯记忆策略;4.支持现场核查路线行程规划及分享;5.支持发现图层、状态、时间分类筛选;6.满足空间数据多源性,支持加密移动空间数据库soly、solu格式;7.支持多节点之间的数据库同步;8.支持发现聚类;9.支持多维空间尺度实时量化;10.支持图层数据组合批量实时透明度百分比设置技术;★11.支持与采购人现有的信息平台数据库无缝对接。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培训并通过验收。 | 成交供应商保持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畅通,终身软件免费维保及升级。本次采购质保期内的任何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提供的服务、使用的工具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92,400.00 |
武伟(采购人代表)、谢雨、丁姝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号:51011622210200000478[2022]00083;2.采购品目:C99其他服务;3.采购预算:395000元;4.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一段139号
联系方式:028-85823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1单元5层
联系方式:028-85975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5975505
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1日
相关附件:
0519定稿(磋商)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pdf 0519定稿(磋商)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评审情况-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pdf 评审情况-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pdf
项目编号:N5101162022000053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
系统技术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2022年5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2-
第二章磋商须知.......................................................-5-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22-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4-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7-
第八章评审方法......................................................-51-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0-
-1-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
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2000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段;
(三)采购内容为: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途径、方式:
时间: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
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
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地点: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1单元5层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
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
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上述文
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
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
流区另有11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1.成都
银行双流支行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5.
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
支行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11.中信银行双流支
行;成都市双流区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西路一段139号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2376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1单元5层
-3-
邮编:610041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5975505
-4-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 事项 | 说明 和要 求 |
1 | 采购 预算 (实 质性 要求 ) | 本项 目采购 预算 : 3950 00元 ; 本项 目报 价不 能超 过采购 预算 ,否 则按 无效 响应 处理 。 |
2 | 最高 限价 (实 质性 要求 ) | 本项 目最高 限价 : 3950 00元 ; 本项 目报 价不 能超 过采 购人 设定 的最 高限 价,否则 按无 效响 应处 理 。 |
3 | 采购 方式 | 竞争 性磋 商 |
4 | 评审 方法 | 综合 评分 法 |
5 | 采购 标的 名称 及所 属行 业 | 标的 名称 : 成 都 市 双流 区 综合 行 政执 法 局 国 土 信息 化 执 法 系 统 技术 服 务 所属 行业 : 其 他 未 列明 行 业 |
6 | 低于 成本 价不 正当 竞争 预防 措施 (实 质性 要求 ) | 在 评 审 过 程 中 , 评 审 委 员 会 认 为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通 过 符合 性审 查 供应 商的报 价 ,有可 能影 响产 品质 量或 者不 能诚 信履 约的 , 评 审 委 员 会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评 审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成 本 构 成 书 面 说 明 , 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供 应 商书 面 说 明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应 根 据 供 应 商 企 业 类 型 予 以 区 别 )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费 用、 财务 费用 等成 本构 成事 项详 细陈 述。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书 面 说 明的 签字 确认 ,供应 商 为法 人的 ,由其 法定 代表 人 /单位 负责 人或 者代 理 人 签 字 确 认 ; 供 应 商 为 其 他 组 织 的 , 由 其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代 理 人 签 字确 认; 供应 商 为自 然人 的, 由其 本人 或者 代理 人签 字确 认。 供应 商 提供 书面 说明 后,评审 委员 会应 当结 合采 购项 目采 购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评 审 委 员 会 应 当 将 其 响 应 文件 作为 无效 处理 。 |
7 | 小微 企业(监狱 企业 、残疾 | 小 微 企 业 ( 监 狱 企 业 、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视 同 小 微 企 业 ) 价 格 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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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 事项 | 说明 和要 求 |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微 企 业) 价格 扣除 | 除: 1、本项 目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 ,因此 不再 对小 微企 业进 行价 格扣 除 。 2、参加 政府 采购 活动 的中 小企 业应 当提 供《 中小 企业 声明 函》原 件。 3、监狱 企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为 小型 或微 型企 业 ,供应 商提 供相 关证 明材 料。 | |
8 | 扶持 不发 达地 区和 少数 民 族地 区政 策 | 符 合 扶 持 不 发 达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政 策 条 件 的 ,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享有 优先 采购 的机 会。 |
9 | 磋商 保证 金 | 本 项 目 不收 取 磋 商 保 证金 |
10 | 响应 文件 有效 期 (实质 性要 求) | 递交 响应 文件 截止 时间 起 90日历 天。 |
11 | 履约 保证 金 | 本项 目不 要求 提交 履约 保证 金。 |
12 | 评审 情况 公告 | 供应 商资 格审 查情 况、 磋商 情况 、报 价情 况、 磋商 结果 等在 四川 政府 采购 网上 采购 结果 公告 栏中 予以 公告 。 |
13 | 成交 通知 书领 取 | 成交 结果 公告 在四 川政 府采 购网 上公 告后 ,请 成交 人凭 有效 身份 证明 证件 到 采购 代理 机构 领取 成交 通知 书。 联系 人: 王女 士 联系 电话 : 028- 85975505 |
14 | 采购 项目 具体 事项 /采购 文 件内 容咨 询 | 联系 人: 王女 士 。 联系 电话 : 028- 85975505 |
15 | 磋商 、 评审 工作 咨询 | 联系 人: 王女 士 。 联系 电话 : 028- 85975505 |
16 | 供应 商 询问 | 根据 委托 代理 协议 约定 , 供应 商询问 由 采购 代理 机构 负责 答复 。 联系 人: 王女 士 联系 电话 : 028- 85975505 |
17 | 供应 商 质疑 | 1.根据 委托 代理 协议 约定 ,对 于采购 文件 (采购 文件 技术 条款 和 除政 府采 购法 第二 十二 条之 外的 其他 资格 条件 、专 业商 务要 求 )的质 疑由 采购 人负 责答 复 ;对于 采购 过程 由采 购代 理机 构负 责答 复;对于 采购 结果 由采 购代 理机 构负 责答 复。 2.接收 质疑 函的 方式 :供应 商在法 定时 间内 以书 面形 式现 场 、邮 寄或 快递 提交 质疑 函 (邮寄 以寄 出的 邮戳 日期 为准 ,快 递以 受送 达人 在签 收单 上签 收之 日为 准 ),逾 期提 交不 予受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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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 事项 | 说明 和要 求 |
受理 单位 :四 川信 联政 通招 标代 理有 限公 司 联系 人: 王女 士 联系 电话 : 028- 85975505 通讯 地址 : 成都 市武 科西 一路 3 号-2 号楼 1 单元 5 层 邮编 : 6100 00 注 :①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等法 律法 规规 定 ,供 应商 质疑 应当 有明 确的 请求 和必 要的 证明 材料 ,须符 合《政府 采购 质 疑和 投诉 办法 》财 政部 第 94 号令 规定 。 ② 供应 商应当 在法 定质 疑期 内一 次性 提出 针对 同一 采购 程序 环 节的 质疑 ,否 则不 予受 理。 ③ 供应 商质疑 不得 超出 采购 文件 、采 购过 程、 采购 结果 的范 围 , 不得 进行 虚假 、恶意 质疑 ,不得 以质 疑为 手段 获取 不当 得利 、实现 非 法目 的。 | ||
19 | 供应 商 投诉 | 投诉 受理 单位 : 本项 目同 级财 政部 门, 即双 流区 财政 局。 联系 电话 : 028- 85804726 地址 :成 都市 双流 区电 视塔 路 2段 36号 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条 例 》 的 规 定 , 供 应 商投 诉事 项不 得超 出已 质疑 事项 的范 围。 |
20 | 政府 采购 合同 公告 备案 | 政府 采购 合同 签订 之日 起 2 个工 作日 内, 政府 采购 合同 将在 四川 政府 采购 网公 告; 政府 采购 合同 签订 之日 起 7 个工 作日 内, 政府 采购 合同 将向 本采 购项 目同 级财 政部 门备 案。 |
21 | 信用 记录 | 根据《财政 部关 于在 政府 采购 活动 中查 询及 使用 信用 记录 有关 问 题的 通知 》财 库〔 20 16〕 125号 1.根据《 财政 部关 于在 政府 采购 活动 中查 询及 使用 信用 记录 有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库 〔 20 16〕 125号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渠 道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 p://www.cr editchina .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 //www.ccg p.gov.cn/) 等 渠 道 查 询 相 关 主 体 信 用 记录 ,在 投 标截 止后 ,四川 信联 政通 招标 代理 有限 公司 将信 用信 息查 询记 录和 证 据通 过网 页截 图的 方式 进行 留存 做好 信用 信息 查询 记录 和证 据留 存 , 信用 信息 查询 记录 及相 关证 据应 当与 其他 采购 文件 一并 保存 。 2.信用 记录 的使 用:对列 入失 信被 执行 人 、重大 税收 违法 案件 当事 人 名单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及其 他不 符合《 中华 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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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 事项 | 说明 和要 求 |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二 十二 条规 定条 件的 投标 人 ,应当 拒绝 其参 与 政府 采购 活动 。两个 以上 的自 然人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组成 一个 联合 体 ,以一 个投 标人 的身 份共 同参 加投 标的 ,对所 有联 合体 成员 进行 信 用记 录查 询 ,联合 体成 员存 在不 良信 用记 录的 ,视同 联合 体存 在不 良 信用 记录 。 | ||
22 | 采购 代理 服务 费 | 1、收取 标准 :代理 服务 费参 照国 家计 委关 于印 发《 招标 代理 服务 收费 管理 暂行 办法 》的通 知计 价格 [2002] 1980号规 定收 费标 准下 浮20% 计取 ,不 足 5000元的 按50 00元收 取。 2、收取 方式 ::成交 人在 领取 成交 通知 书前 向代 理机 构交 纳采 购 代理 服务 费, 乙方 不得 向甲 方主 张支 付。 3、服 务费 收款 单位 账户 信息 : 收款 单位 :四 川信 联政 通招 标代 理有 限公 司 账 号: 6302 88483 开 户 行: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成都 分行 。 |
23 | 应知 事项 | 1、除明 确要 求须 声明 或承 诺的 事项 外 ,供应 商 可不 对未 要求 声明 或承 诺的 实质 性要 求进 行承 诺, 只要 供应 商 未明 确表 示不 响应 采购 文 件的 要求 ,即 视为 供应 商 完全 响应 。 2、如因 行业 惯例 或习 惯 ,在 采购 或响 应文件 中使 用了 非法 定计 量 单位 ,不 影响 采购 或响 应 文件 的有 效性 和符 合性 。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8-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
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
-9-
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
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54-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
-55-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10% | 10 分 | 满 足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且 最 后 报 价 最 低 的 供 应 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 商 报 价 得 分 = ( 磋 商 基 准 价 / 最 后 磋 商 报 价)×价格权重×100。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 共同评审 因素 |
2 | 技术指标 30% | 30 分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要求”且没有负偏离得 30 分(“★”条款 除外)。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款负偏离扣 3 分, 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 审因素 |
3 | 实施方案 32% | 32 分 | 1.供应商提供科学、合理、完整、详细、可 行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 (1)项目目 标;(2)功能介绍; (3)系统优势;(4)业务应用 等。 有缺项的或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 容 存 在 逻 辑 问 题 或 与 项 目 需 求 不 符 或 与 实 际 情 况不符或不完善)扣 4 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 16 分。 2.供应商提供的详尽、科学、合理,具有可 行性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实施内容; (2)实施计划;(3)实施标准;(4)控制措施。 有缺项的或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 容 存 在 逻 辑 问 题 或 与 项 目 需 求 不 符 或 与 实 际 情 况不符或不完善)扣 4 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 16 分。 | 技术类评 审因素 |
4 | 拟投入本项 目的人员配 置 13% | 13 分 | 1.项目负责人 :具有地理信息相关的中级及 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2.技术负责人 :具有地理信息相关的中级及 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3.质检负责人 :具有地理信息相关的中级及 | 共同评审 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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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4.拟派项目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以外的项目组成人员,项 目中每增加一个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人员得 1 分, 最高得 5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履约能力 15% | 15 分 | 1、每具有一项 与本项目相关的 软件著作权 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 3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 履 约 经 历 的业 绩 , 每 有 一 个 得 1 分 , 最 多 得 12 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 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共同评审 因素 |
注:
1、有效最低磋商报价指通过资格、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且不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
价)的磋商最后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
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最后评分相同的,供应商注册经营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或其响应产品为不发达地
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的优先。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以国家
相关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5、最后评分相同的,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
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贫困
地区农副产品的证明,以国家相关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6、最后评分相同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
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级贫困县域及人员
配备建档立卡的证明,以国家相关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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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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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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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
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乙方(供应商):XX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
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
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
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新时期国土执法工
作形势需要,现有的工作模式已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集卫星遥感
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征供地数据、卫片执法图斑、永久性基本
农田划定和其他业务空间数据于一体,能做到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和实地情况的紧密
关联,为执法工作搭建准确、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提供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12套,完
成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数据导入及相
关售后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培训并通过验收。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支持跨平台部署:实现iOS、Android移动设备跨平台部署运行;
2.支持外业核查路线导航:支持路网精准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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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智能检索:系统支持海量数据的快速检索与智能发现,支持多种数据查询检
索方式和用户习惯记忆策略;
4.支持现场核查路线行程规划及分享;
5.支持发现图层、状态、时间分类筛选;
6.满足空间数据多源性,支持加密移动空间数据库soly、solu格式;
7.支持多节点之间的数据库同步;
8.支持发现聚类;
9.支持多维空间尺度实时量化;
10.支持图层数据组合批量实时透明度百分比设置技术。
11.支持与采购人现有的信息平台数据库无缝对接。
……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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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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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棠湖西路一段139号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02862592511,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注:本章的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之用,不排除在实际签约时使用更为专业化和
细致的商业合同,所签合同条款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本章提供的参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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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
热法位(单位名称)的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
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成都
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607.81
万元,资产总额为632.0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拉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5月31日92998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
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
评
审
报
告
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2000053
四川·中国
2022年5月31日
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1页共8页
、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
以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委托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代理。
2、采购公告于2022年5月1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
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
年5月26日。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细则:
2.1.资格性检查
碳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碳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
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碳商的供应商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碳商资格。
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碳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
报价等方面响应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碳商
文件的要求。
第2页共8页Y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碳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碳商报价得分=(碳商基准价/最后碳商报价)×价格权重×100。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评审因素 |
2 | 技术指标30% | 30分 | 完全满足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且没有负偏离得30分(“★”条款除外)。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款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3 | 实施方案32% | 32分 | 1.供应商提供科学、合理、完整、详细、可行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项目目标;(2)功能介绍;(3)系统优势;(4)业务应用等。有缺项的或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扣4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16分。2.供应商提供的详尽、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实施内容;(2)实施计划;(3)实施标准;(4)控制措施。有缺项的或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扣4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16分。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4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13% | 13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地理信息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地理信息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3.质检负责人:具有地理信息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4.拟派项目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以外的项目组成人员,项目中每增加一个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人员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共同评审因素 |
第3页共8页
5 | 履约能力15% | 15分 | 1、每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得3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履约经历的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2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共同评审因素 |
三、购买竞争性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成都暴风雪科技有限公司 |
2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 | 四川德睿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5 | 成都益信科技有限公司 |
6 | 成都红外星科技有限公司 |
7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8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2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3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碳商地点和碳商小组名单
第4页共8页
3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1、碳商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顺利执行。
碳商顺序: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碳商顺序 |
1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2 |
2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1 |
3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 |
2、碳商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碳商的情形。
无
3、碳商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碳商的情形。
无
4、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无
5、修改内容。
无
6、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情况。
无。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无。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无。
(四)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第6页共8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及未通过原因 |
1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五)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2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3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碳商轮次:1轮
2、报价轮次:2轮
(六)最终报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
1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393900.00 | ||||||||||||||||||
2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394000.00 | ||||||||||||||||||
3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92400.00 | |||||||||||||||||||
(七)评审结果 | (七)评审结果 | ||||||||||||||||||||
评审结果 | 评审结果 | ||||||||||||||||||||
评审结果 | 评审结果 | 排序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
第一名 | 第一名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第7页共8页
第二名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73.96 |
第三名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69.29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否。
七、碳商小组推荐意见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 |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 |
成交候选人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金额(元) | 推荐理由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92400.00 |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394000.00 |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393900.00 |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
八、碳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碳商小组成员对商过程和碳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第8页共8页
评审情况汇总表
碳商编号:N5101162022000053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信息化执法系统技术服务
碳商时间:2022年5月31日11:00(北京时间)碳商地点: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1单元5层
序号 | 碳商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查 | 是否通过有效性、资格性审|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 分项得分汇总情况(平均分) | 分项得分汇总情况(平均分) | 分项得分汇总情况(平均分) | 分项得分汇总情况(平均分) | 分项得分汇总情况(平均分) | 评分合计 | 报价(元) | 评审结果排序 | |
序号 | 碳商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查 | 是否通过有效性、资格性审|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 报价(10分) | 技术指标(30分) | 实施方案(32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13分) | 履约能力(15分) | 评分合计 | 报价(元) | 评审结果排序 | |
1 | 成都思乾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96 | 30.00 | 25.33 | 1.00 | 3.00 | 69.29 | 393900.00 | 3 | |
2 | 泸州维度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96 | 30.00 | 28.00 | 3.00 | 3.00 | 73.96 | 394000.00 | 2 | |
3 | 成都山河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0.00 | 30.00 | 32.00 | 13.00 | 15.00 | 100 | 392400.00 | 1 | |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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