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集中采购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CREC8-KM2023ZB-04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集中采购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简介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一标段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全长约3.78km,共设3站4区间,起于8号线沧口机场站,线路向北与3号线振华路站换乘,出站后沿重庆中路向北至兴国路站(1号线)。平均站间距为1.23km,全部为地下线。区间采用矿山法及盾构法施工;车站主体采用明挖法施工。 合同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造价大约人民币:9.2163亿元。 总工期:1800个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项目所需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具体招标物资类别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投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中间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7月后成立的不需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需要。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报价,则只提供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投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限制交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报价,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1.属于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中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报价不予受理(限制交易名单详见附件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1日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招标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注:凡办理银行汇款后,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人告知并发送汇款电子凭证给招标代理人。 4.4 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 号:1031 0000 0018 帐 号:2011 0101 9280 0447 0001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字样,如“2023ZB-04-包件号标书款”付款后将银行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件:1141995317@qq.com中,并告知招标联系人才能开放下载权限。同时需要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单位请在开标当月向报价人说明需要开具标书费发票,并提供报价单位的开票信息给采购组织单位联系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30 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或邮寄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中铁八局昆建钢构,收件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8213424119)因疫情及距离原因选择邮寄,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中铁八局昆建钢构,收件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8213424119(邮寄建议选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可能无法送达);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7日9 时30 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中铁八局昆建钢构(高德地图搜索中铁八局昆建钢构可导航到开标地点)。 5.3 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或者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 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物资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二,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代理人澄清截止时间 (1)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12时00分前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告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不接受其它方式和逾期提问。 (2)招标代理人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17 时00 分前,澄清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回复各投标人。 10.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17时00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知悉。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代理人: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三瓦村中铁八局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邓先生 李辉才(技术) 电话/传真:18213424119 18708711717 电子邮件:1141995317@qq.com 附件一:招标公告一览表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招标公告规格、数量与招标文件规格、数量不符的,以招标文件规格、数量为准;鲁班平台中规格、数量与招标文件规格、数量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中物资需求一览表规格、数量为准; 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报价,若未报价,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物资名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二:最高限价
备注:以上不含税到场单价最高限价包含产品生产、产品材料、成品、包装费、装车、运杂费、损耗、保管、保险、利润等到项目现场 指定地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含税报价需小于此表不含税单价,否则报价评审不予通过。 附件三:限制交易名单(详见招标平台招标公告附件:限制交易名单)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