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滑县人民检察院安防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x-hx-202306003号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公司滑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5440413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滑县人民检察院安防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ZX-HX-20230600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滑县人民检察院安防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滑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安检系统访客登记客户端1套,访客机1台,安检门2台,X光安检机1台,
手持金属探测器(充电版)6台,手持式危险液体探测仪1台,单通道翼闸1台②门禁系统:
人脸±刷卡、人脸+指纹、主大门不锈钢门体等(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滑县人民检察院安防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滑县人民检察院安防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3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540245357@qq.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经代理公
司审验报名资料后,符合报名资料要求的,邮箱反馈收款码,支付后将采购文件已邮件方式
原路发送至供应商。(代理公司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滑县人民检察院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滑县人民检察院3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滑县人民检察院安防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政法专款,华宝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受滑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X-HX-202306003号
2、项目名称:滑县人民检察院安防及门禁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2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①安检系统访客登记客户端1套,访客机1台,安检门2台,X光安检机1
台,手持金属探测器(充电版)6台,手持式危险液体探测仪1台,单通道翼闸1台;②门禁系
统人脸+刷卡、人脸+指纹、主大门不锈钢门体等(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5.3资金来源:政法专款
5.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5质保期:2年
6、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
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 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将报名资料发送至 1540245357@qq.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
公司。经代理公司审验报名资料后,符合报名资料要求的,邮箱反馈收款码,支付后将采购
文件已邮件方式原路发送至供应商。(代理公司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的最终认定)
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
4.售价:300元/单位(300元/单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7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滑县人民检察院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滑县人民检察院3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
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
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
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
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滑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滑州路中段路北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2-8137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50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54404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5440413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滑州路中段路北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2-8137086
电子邮件:154024535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
1506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15303978308
电子邮件: 1233519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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