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30814827573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8148275735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邹华  18974669993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16 17:33  -  2023-08-21 17:33 

 采购单位: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描述:批次;采购需求:以我省2020年发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及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为基础,依据《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技术方案》等文件,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计划、目标发布情况,提升我市成果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开展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工作,并配合省技术团队进行相关工作,动态更新调整内容涉及永州市生态空间(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动态更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水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动态更新、能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水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岸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等专题内容,完成成果数据动态更新,按相关程序发布和备案,完成数据入库。;

次要参数要求:
1批次 450000.00 -
 
 买家留言:具体采购需求请查看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技术服务项目竞价采购需求 

 附件: (8.14)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竞价采购需求.doc
 

 响应附件要求: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失信和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采购响应文书
6、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如未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可视其为无效报价,取消投标资格。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永州市 冷水滩区 梅湾街道 潇湘大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具体相关要求(一)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放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1名以上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内容 以我省2020年发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及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为基础,依据《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技术方案》等文件,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计划、目标发布情况,提升我市成果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开展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工作,并配合省技术团队进行相关工作,动态更新调整内容涉及永州市生态空间(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动态更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水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动态更新、能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水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岸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等专题内容,完成成果数据动态更新,按相关程序发布和备案,完成数据入库。 (三)合同期限:至项目履行完毕。 (四)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分包。联合体单位参与竞价需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竞价,牵头单位自行声明联合体组成单位。
具体相关要求(二) 五、报价要求: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https://hunan.zcygov.cn递交相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失信和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响应文书等)。 六、竞价须知 1.根据我单位预算和内部采购制度,报价不高于450000.00元。 2.按照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如未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可视其为无效报价,取消投标资格。 4.如中标后中标单位无法达到采购需求,我单位可随时终止服务,并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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