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
2019-05-06 16:53 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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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链接见附件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建设业主: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根据项目区域环境补充监测表明,项目其他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 项目纳污水体为思蒙河,思蒙河河口断面的各监测因子中,总磷年平均值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其余指标年均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其中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均超标2个月,其余指标均达标。 区域地下水除pH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表明,项目拟建地各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背景值参照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3、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类别主要包括工艺粉尘、沥青烟、焙烧烟气、有机废气以及石墨化烟气等。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压型沥青烟采用黑法吸附,其余采用蜂窝状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处理;环式焙烧炉烟气采用全蒸发冷却塔+蜂窝状电捕焦油(2级串联)+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处理,隧道窑烟气采用配套燃烧器+蜂窝状电捕焦油处理;石墨化烟气采用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处理;有机废气并入压型沥青烟处理。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治理。生产废水中,成型电极冷却水经过浊循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浸渍电极冷却水、烟气全蒸发冷却塔排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焙烧烟气脱硫塔排水作危废外委处置;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经过浊循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石墨化烟气脱硫塔排水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中碎筛分及混捏成型设备、填充料破碎、电极清理、机械加工等生产装置,以及压缩机、风机、泵类等配套设施等。主要通过减震、隔声、消声、合理布置总图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加之距离衰减,厂界达标。 4)固废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沥青熔融渣、废焦油、浸渍沥青沉渣及浮油、废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其中电捕焦油器回收的废焦油送入焙烧炉作为燃料焙烧,其余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一般废物中生碎、焙烧碎、部分石墨碎返回生产系统,部分石墨碎外售;废冶金焦外售;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系统回收的粉尘部分返回生产系统回收利用,部分外运处置;脱硫石膏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生活污水预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综合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工艺废气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边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不会对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通过在本项目设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可解决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对散排气体进行严格控制,最大程度避免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小,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2)水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了合理完善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废水对受纳水体思濛河的环境影响小,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性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水体功能。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料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按分区防渗的设计考虑了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可以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因项目建设而受到影响。 3)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外排,无二次污染产生。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各类风机、泵类、空压机以及纺丝装置等。采用合理布置总平面、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治理,经距离衰减后实现厂界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2)项目采用的工艺具先进和成熟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 3)项目选址较为合理,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4)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5)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则本项目拟在甘眉工业园处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西路145号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880519699 电子邮箱:1433571836@qq.com
附件: 1、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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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附件1:眉山蓉光炭素有限公司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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