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蒲河国家湿地公园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2.2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地点及养护面积 | |||
序号 | 项目地点 | 面积(㎡) | 备注 |
| 合计 | 724843 | |
一 | 近海绿洲公园 | 225763 | |
1 | 近海绿洲公园蒲河东岸段 | 54310 | |
2 | 近海绿洲公园海之门广场、休闲娱乐广场、橡胶坝西侧绿地 | 37277 | |
3 | 近海绿洲公园湖心岛 | 25647 | |
4 | 近海绿洲湿地公园、水生花卉圆、南环桥节点 | 56150 | |
5 | 近海绿洲公园蒲河西岸段 | 52379 | |
二 | 蒲河东、西堤 | 447000 | |
1 | 蒲河东堤(从南环桥至珍珠湖,不含近海绿洲公园蒲河东岸段) | 399000 | 全线长约26.6公里,平均宽度按15米计。 |
2 | 蒲河西提沿线(从南环桥至北五路,不含近海绿洲公园蒲河西岸段) | 48000 | 全线长约3.2公里,平均宽度按15米计。 |
三 | 蒲河马家窝堡公园 | 49080 | |
1 | 马家窝堡公园南侧 | 45880 | |
2 | 马家窝堡公园北侧 | 3200 | 园内道路约800米,按两侧各2米计。 |
四 | 祥龙口景点 | 3000 | |
1 | 祥龙口景点 | 3000 | |
六、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6月12日-2026年06月11日,养护期三年。
2.履约地点:辽中区近海绿洲公园、蒲河马家窝堡公园、祥龙口景观点、蒲河西提沿线(从南环桥至北五路,不含近海绿洲公园蒲河西岸段)、蒲河东堤(从南环桥至珍珠湖,不含近海绿洲公园蒲河东岸段)。
3.付款方式:第一年完成养护支付合同款的30%,第二年完成养护支付合同款的30%,第三年完成养护支付合同款的40% 。
4.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7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3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6月12日-2026年06月11日,养护期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3时30分至2023年05月23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珍珠湖生态保护中心(沈阳市辽中区蒲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
地 址: 孟刚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箱地址: lnshjs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130792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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