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老旧小区改造
屋面升级改造
外墙升级改造
金额
893.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zry-zz-20240515
预算金额
893.98万元
招标公司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朱嫣亢
招标代理机构
秣剡润亿项眉窝理浴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萍0731-2769978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8
公告正文
株洲市渌口区2023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RY-ZZ-202405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万元;其他资金59万元,招标人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 保障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渌口镇17个老旧小区进行外墙升级改造、屋面升级改造、小 区内地面升级改造等工作内容,建安工程费约17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株洲市渌口区2023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 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己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 少于
89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 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0时00分到2024年06月18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ZZViv.c/)"工程建设一房屋建筑一招标/资审公告一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渌发改审<2023>83号,项目业主为株洲市 渌口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渌口镇17个老旧小区进行外墙升级改造、屋面升级改造、小区内地面升级改造等工作内容, 项目总投资为 893.9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补助资金及区财政预算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 造项目(二标段) 1.2.2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渌口镇17个老旧小区进行外墙升级改造、屋面升
级改造、小区内地面升级改造等工作内容,建安工程费约179万元。 1.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天(日历天,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 件1。 1.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 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 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 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口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 1825 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 少于 89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2.8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 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D2号文件规定的囗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口综合评估法 (1);囗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 年06月18日(北京时间, 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一(房屋建筑)一 招标/资审公告一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 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一(房屋建筑)一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 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 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 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 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8 日9 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 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 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 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入自行携 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股,电 话:0731-27689156 9.特别提示 9.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 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02 号)的要求编制。 9.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 公平等问题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履约担保 9.3.1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 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9.3.2履约担保金额: (1)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2)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 50%. 9.3.3履约担保的形式: (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采用银行保函担保: (2)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 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3)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保函: (4)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
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9.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 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 程招投标操作办法》 (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9.3.5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 时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责任。 9.3.6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 原 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 10 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 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 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 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 工期违约金,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取;工期 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 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 金额的2% 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 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 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成 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 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 违约 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 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 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金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
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双方可在 合同中约定相应奖励: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 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 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 付工程款超过保函额预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度的 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保。 9.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5 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 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 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 (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和签章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TEL: 0731-28101310,QQ:3562613576. 9.7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 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9.8投标说明: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囗表示未选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渌口区住办保酥撒绣中心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蜮口津广西路二 联系人:朱嫣 亢 电话:15886370666
招标代理机构:秣剡润亿项眉窝理浴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币禾元区泰山西貉ia9g号龙腾国际13栋27楼联系人:王萍 电话:0731-27699789 电子邮件:zhuzhoury@163.com Q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施工节点 工期(天) 1 建筑工程 20天 2 装饰工程 40天 3 安装工程和附属工程 30 天 合计90天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 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 07月 0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 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
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 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2:履约保函意向书 履约保函意向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的施工招标投标,若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 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查询联系人: 年月日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保函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承诺书 至: (项目招标人):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 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 部门的记录为准)。 我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 施项目费等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渌口津口西路 联系人:朱嫣 电 话: 15886370666 电子邮件:zhuzhour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润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1399号龙腾国际13栋27楼
联系人: 王萍 电 话: 0731-27699789 电子邮件: zhuzhoury@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儿)_ 遍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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