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2-0048
二、项目名称:徐州中学学生宿舍家具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富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安市海安镇谭港村18组
中标金额:207.98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三人连体公寓床
品牌:富爱
规格型号:6000*915*2150mm、FASRGYC
数量:315套
单价:613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宏军、张天雷、生茂林和吴路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相关规定,王宏军、张天雷、生茂林和吴路明是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的评审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代理服务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中学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中学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中学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中学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中学
联系电话:0516-85883133
通讯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九里街道汉城东路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中学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九里街道汉城东路1号
联系方式:0516-85883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67019051、67019038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中学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中学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516-67019051、67019038
十、附件
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采购文件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21日
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徐州中学学生宿舍家具采购文件.doc 徐州中学学生宿舍家具采购文件.doc
\n条款项号\n | \n内容\n |
\n | \n一、总则\n |
\n1.1\n | \n本项目采购人:徐州中学\n |
\n2.1\n | \n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n |
\n4.\n | \n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n |
\n5.\n | \n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n |
\n6.2\n | \n公证服务费:\n1.中标人支付;\n2.依据:《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4号);\n3.收费标准:\n根据标的额(中标金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200万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n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n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按0.08%收取;\n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5%收取;\n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01%收取。\n4.中标人实际支付:依收费标准计算的公证服务费的50%。\n |
\n7.\n | \n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电子招标投标。\n |
\n7.1\n | \n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 |
\n | \n二、招标\n |
\n9.1\n | \n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9万元\n |
\n10.1\n | \n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 |
\n11.2\n | \n投标有效期:90天。\n |
\n12.1\n | \n招标文件售价:免费。\n |
\n13.1\n | \n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免费。\n |
\n14.2\n | \n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n |
\n14.3\n | \n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n |
\n15.1\n15.2\n | \n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
\n15.3\n | \n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
\n16.1\n | \n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
\n17.\n | \n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n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n二、查询渠道包括:\n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n4.“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n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n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n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n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六、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n |
\n | \n三、投标\n |
\n18.3\n | \n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n |
\n19.1\n | \n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n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n |
\n19.2\n | \n投标文件编制要求:\n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n一、基本目录\n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n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n注:\n(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n(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n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n注:\n(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n(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n二、资格条件(1~7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n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n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n(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n(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n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n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n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8.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17”内容)。\n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n(一)报价\n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二)商务资信\n2.关于数量要求的响应情况(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数量要求”。);\n3. 关于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的要求的响应情况(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十、关于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的要求”。);\n4.《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三)技术响应:\n5.《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四、综合评审评分项\n(一)技术部分\n1.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2.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二)商务部分\n1.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n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n(一)企业报价折扣证明:\n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n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n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n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n注:\n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n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n |
\n19.3\n | \n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n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n |
\n19.4\n | \n投标文件的退还:\n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n |
\n19.5\n | \n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n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n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n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n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n |
\n19.7\n | \n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n |
\n19.8\n | \n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n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n“苏采云”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提示),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n |
\n20.6\n | \n不接受超过209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n |
\n22.1\n | \n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0:00\n |
\n22.2\n | \n投标文件的递交:\n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0:00\n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n |
\n23.2\n | \n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采购人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n |
\n24.1\n | \n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n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n |
\n24.2\n | \n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n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n |
\n24.3\n | \n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三人连体公寓床。\n |
\n | \n四、开标、评标\n |
\n26.1\n | \n开标时间及地点:\n1.开标时间:2022年7月20日10:00\n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n |
\n26.3\n | \n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n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无。\n“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n |
\n26.4\n | \n“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后6分钟内,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在以上时间内投标人没有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n |
\n26.5\n | \n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系统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n |
\n26.6\n | \n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n |
\n29.\n | \n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n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n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n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n |
\n31.1\n | \n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n |
\n33.\n | \n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n |
\n | \n五、中标和合同\n |
\n36.2\n | \n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n一、确定人:采购人。\n二、确定中标人方式:\n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n1.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包括强制采购要求(如有),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下同)的;或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被确定为中标人。\n2.都符合第1种情况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被确定为中标人。\n3.都符合第2种情况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份数最多的,被确定为中标人。\n4.第3种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采购人确定。\n说明: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9.2。\n |
\n37.1\n | \n确定中标人后,通过“苏采云”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或通过其他必要的方式以其他形式告知未中标人其评审结果。\n |
\n37.2\n | \n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结果在“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和公布。\n |
\n38.\n | \n特别说明:\n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 |
\n | \n六、询问和质疑\n |
\n41.\n | \n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中学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中学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中学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中学依法处理。\n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3. 质疑函\n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n联系部门:徐州中学\n联系电话:0516-85883133\n通讯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九里街道汉城东路1号\n |
\n附加说明\n | \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n | ||
\n价格部分(30分)\n | \n价格\n( 30分)\n | \n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n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全部为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价格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n | |
\n技术部分(50分)\n | \n技术参数(技术性能)\n(18分)\n | \n基本分为18分。\n对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进行评价。\n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n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从基本分中减2分;\n本项最高得18分,最低得0分。\n | |
\n技术部分(50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12分)\n | \n交货时间承诺(4分)\n | \n30天及以上不得分,每提前5天得1分(不满5天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n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n |
\n技术部分(50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12分)\n | \n生产进度安排(3分)\n | \n对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n合理性(2分):进度安排合理得2分;进度安排不合理得0分。\n可行性(1分):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n未提供的得0分。\n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n |
\n技术部分(50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12分)\n | \n质量保证措施(5分)\n | \n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n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n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n可行性(1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n未提供的得0分。\n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n |
\n技术部分(50分)\n | \n样品(20分)\n | \n规格(尺寸)及材质\n(6分)\n | \n对样品的规格(尺寸)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得6分,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n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不得分。\n |
\n技术部分(50分)\n | \n样品(20分)\n | \n工艺\n(6分)\n | \n对样品的制造工艺进行评价,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得5-6分,符合性较低的得1-4分,不符合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 \n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不得分。\n |
\n技术部分(50分)\n | \n样品(20分)\n | \n颜色\n(4分)\n | \n对样品的颜色进行评价,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得3-4分,色差较大的得1-2分,不符合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n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不得分。\n |
\n技术部分(50分)\n | \n样品(20分)\n | \n样式 \n(4分)\n | \n对样品的样式进行评价,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得3-4分,符合性较低的得1-2分,不符合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n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不得分。\n |
\n商务部分(20分)\n | \n售后服务方案(20分)\n | \n质保期(5分)\n | \n两年及以下,不得分;每多1年(不满1年的不得分),得1分。\n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n |
\n商务部分(20分)\n | \n售后服务方案(20分)\n | \n质保期内服务方案\n(5分)\n | \n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n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n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n可行性(1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n未提供的得0分。\n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n |
\n商务部分(20分)\n | \n售后服务方案(20分)\n | \n质保期后服务方案\n(5分)\n | \n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n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n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n可行性(1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n未提供的得0分。\n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n |
\n商务部分(20分)\n | \n售后服务方案(20分)\n | \n售后服务保障措施(5分)\n | \n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n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全面得0分。\n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n可行性(1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n未提供的得0分。\n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n |
\n序号\n | \n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1\n | \n单人位公寓床\n | \n套\n | \n1\n |
\n2\n | \n三人连体公寓床\n | \n套\n | \n315\n |
\n3\n | \n二人位连体加长款公寓床\n | \n套\n | \n2\n |
\n4\n | \n公寓椅\n | \n张\n | \n950\n |
\n序号\n | \n名称\n | \n尺寸(单位:毫米)\n | \n样式及颜色参考图片\n |
\n1\n | \n单人位公寓床\n | \n2048*915*2150\n | \n |
\n2\n | \n三人连体公寓床\n | \n6000*915*2150\n | \n |
\n3\n | \n二人位连体加长款公寓床\n | \n4600*915*2150\n | \n |
\n4\n | \n公寓椅\n | \n座椅高780±2\n | \n |
\n名称\n | \n技术参数(技术性能)\n |
\n单人位公寓床、三人连体公寓床、二人位连体加长款公寓床\n | \n1.钢架部分:\n(1)材质要求:铁床框架采用卡式锲入式卡扣连接,所有钢材均采用国家标准钢,各钢件经除锈、酸洗、磷化、防锈等工序处理,外层采用聚脂环氧粉末喷塑,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无脱焊、虚焊及焊穿等现象,床体需用膨胀螺丝与墙面固定;\n(2)立柱:采用72*72*1.2mm型材,斜面长边具有两条内凹不小于6mm的加强筋,以确保比普通封闭管材更高的刚性和承重强度,立脚上下端口需用塑料塞封住,全封闭;\n(3)中立柱:采用72*72*1.2mm型材,具有两条内凹不小于6mm的加强筋,以确保比普通封闭管材更高的刚性和承重强度,立脚上下端口需用塑料塞封住,全封闭;\n(4)横梁:横梁采用106*40*1.2mm的型材,横梁冲压三道6mm内凹加强筋,以确保比普通封闭管材更高的刚性和承重强度,并在间隔处压花;横梁背面上下间隔应在51~53mm控制,以保证可放置25*50mm床板托挡稳固及方便床板托挡移位至需要受力点;横梁高度106mm,横梁上深度40/15±2mm(背面床板承托处),横梁下深度40mm;\n(5)床卡扣挂件采用30*30*215mm,厚度为2mm一次冲压成型;\n(6)床立柱下拉杆采用25*50*1.2mm方管;\n(7)柜体防潮钢架:25*25*1.2mm方管;\n(8)床前护栏:采用25*25*1.2mm,内嵌实木颗粒板,透气孔规格240×30×18mm要求透气孔采用PP材质四周一体成型注塑封边(不允许PVC封边),自带圆弧角;表面光滑、平整;\n(9)床头护栏:材质为中空吹塑HDPE,颜色为果绿色,规格:宽度770*中间高度345mm(两边的高度为308mm)弧形,采用环保高强度高密度聚乙烯板制作;\n(10)床板支撑:方管5根25*50*1.0mm,25mm面朝上;\n(11)蚊帐杆:采用φ19*1.0mm圆管制作,可伸缩;\n(12)爬梯钢架:25*40*1.2mm方管;\n(13)床梯踏板:脚踏板采用1.2mm厚冷轧钢板经冲压而成 350mm*85mm,厚度为25mm ,表面需有凹凸纹路,可以起到防滑作用;踏板上配有夜光板,起到夜晚上下楼梯安全方便的作用;\n(14)保护套:独立开模防水、防滑、防噪音的软塑胶;\n(15)钢架喷塑颜色为灰白色静电环氧聚酯粉末,并经高温固化处理,长时间使用不生锈、不掉漆的特性。\n2.木质部分:\n(1)柜体板及层板:柜体板及层板采用18mm厚实木多层板,衣柜内设一层层板,1.5mm同色PVC封边,背板为5mm多层板,板材有害物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n(2)桌面板:桌面板采用25mm厚实木颗粒板,板材有害物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n(3)所有门板、抽屉面板:均采用18mm实木多层板四周PVC封边。表面耐磨,耐污抗老化,耐碰撞等;\n(4)挂衣杆:衣柜下部分安装不锈钢挂衣杆;\n(5)床板:为整条杉木板条,板间缝隙≤10mm,单板厚度≥15mm;床板横撑为5根35*25mm杂木方撑。所有板料干燥,无豁边现象。\n3.五金要求及其他:\n铰链及轨道:采用五金铰链,抽屉及书桌下柜门采用不锈钢外挂锁扣。\n4.组装后应达到的标准:\n(1)各床位保持水平,在一条直线上; \n(2)柜门启闭灵活、顺畅、不得有磕碰现象;\n(3)各零件、组合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尖角突起;\n(4)焊接件应牢固,无焊渣、无虚焊、无焊穿、焊痕光滑平整;\n(5)喷塑涂层不脱落,漆膜无橘皮,无流挂,无返锈,色泽均匀,厚薄适中。\n |
\n公寓椅\n | \n1.椅座、椅背、脚垫:采用PP(聚丙烯)材料经模具一次性浇注成型。椅座规格为宽390mm±2mm,深400mm±2mm、椅背规格为宽430mm±2mm,高250mm±2mm。\n2.座板支撑采用15*30*1.2mm椭圆管。\n3.站脚:采用20*40*1.5mm的椭圆形钢管,表面喷灰白色静电环氧聚酯粉末,并经高温固化处理,长时间使用不生锈、不掉漆的特性。\n |
\n序号\n | \n名称\n | \n数量\n |
\n1\n | \n单人位公寓床\n | \n1套\n |
\n4\n | \n公寓椅\n | \n1张\n |
\n说明:表中“序号”、“名称”是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采购内容、数量、尺寸要求”中对应的“序号”、“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内容\n | \n总价(小写)\n |
\n徐州中学学生宿舍家具\n | \n详见投标文件 \n | \n |
\n总价(大写):\n |
\n序号\n | \n名称\n | \n品牌、规格、型号\n | \n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n | \n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数量\n | \n数量单位\n | \n单价(元)\n | \n总价\n |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n | \n |
\n序号\n | \n偏离内容\n | \n招标文件的要求\n | \n投标文件中的内容\n | \n(正/负/无)偏离\n | \n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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