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南三环辅道改建工程
金额
2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gc202403010
预算金额236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
招标联系人徐丹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碧君0512-63405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编号:SZGC202403010
1、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
2、工程名称:南三环辅道改建工程
3、工程规模:详见图纸、清单投资估算:236万元
4、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工程地点:盛泽镇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72日历天
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2)投标人和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3)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time=1701403639045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9日09:30:0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10、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2、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1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CA证书出席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开标采用开标现场解密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允许解密指令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使用携带的本单位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后,投标数据以解密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代表无需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4、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9日09:30:00时
(2)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招投标中心。【舜湖西路2099号,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1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6、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0日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招标代理: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丹丹联系人:钟碧君
联系电话:0512-63959845联系电话:0512-63405799
1、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
2、工程名称:南三环辅道改建工程
3、工程规模:详见图纸、清单投资估算:236万元
4、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工程地点:盛泽镇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72日历天
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2)投标人和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3)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time=1701403639045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9日09:30:0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10、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2、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1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CA证书出席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开标采用开标现场解密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允许解密指令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使用携带的本单位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后,投标数据以解密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代表无需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4、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9日09:30:00时
(2)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招投标中心。【舜湖西路2099号,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1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6、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0日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招标代理: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丹丹联系人:钟碧君
联系电话:0512-63959845联系电话:0512-6340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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