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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采购)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第1号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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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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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采购)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第1号
递交时间:2023-05-08 16:21
递交时间:2023-05-08 16:21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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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8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5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采购)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文件”第3.1.1项“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若为制造商参与投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或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3、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备满足本要求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须具有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4、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5、特别说明:如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证书在2019年5月31日前发放,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的,则:①制造商或代理商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型式为轮台起重机。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流动式起重机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若为制造商参与投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或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3、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备满足本要求第2条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5、特别说明:如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证书在2019年5月31日前发放,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的,则:制造商或代理商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型式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流动式起重机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三、技术性能指标”必要参数第8条“技术要求”中的“适用铁路35吨敞顶箱翻转(额定起吊重量36吨)装卸作业,翻转式吊具可直接与集装箱吊具接入使用。”。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三、技术性能指标”必要参数第10条的全部内容,删除的内容如下:
4、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技术标文件.ZBJ”,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文件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3年05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四川涪江学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08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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