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市级食品(含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4016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155752424
中标公司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市级食品(含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16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市级食品(含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咏梅、谢晓峰、许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银河广场2809号,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815575242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宿州市磬云北路508号
联系方式: 0557-303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环宇银河广场2809号
联系方式: 18155752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815575242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16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市级食品(含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市级食品(含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一包市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共抽检40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调味面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等。 服务要求:《2024年各市、省直管县(市)食品抽检总任务表》《2024年省转移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服务时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抽检任务。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版)》执行。任务期内省局发布《安徽省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后按照2024年实施细则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咏梅、谢晓峰、许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银河广场2809号,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815575242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宿州市磬云北路508号
联系方式: 0557-303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环宇银河广场2809号
联系方式: 18155752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815575242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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