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温州永嘉雅林地块建设项目(未来社区)运营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国企采购)[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永嘉雅林地块建设项目(未来社区)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C-GC202311001
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永嘉雅林地块建设项目(未来社区)运营管理服务
2.采购人名称: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采购限价:
4.合作模式:股权合作
5.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营期满为止。运营期为雅林未来社区整体命名验收通过之日次日起10年,运营期合同采用5年+5年模式,运营期满5年后,第3-5年运营管理服务考核平均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且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后5年合同。
6.股权比例: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其中采购人占股30%,中标社会资本占股70%。
7.服务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前期咨询服务,运营筹备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招商服务,数字化维保服务,前期物业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要求及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2)供应商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0%】,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40%】;
(3)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组织机构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信誉要求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需出具声明函)。
4.4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四、获取招标文件步骤:
集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整止,每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5-7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c)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七、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400000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转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2、账户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汇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永嘉黄田支行
开户名称: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9240601048888882
3、投标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以采购人为受益人开具的银行保函(须明确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992076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4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5-702室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868641247/0577-88370285
传 真:0577-88370255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0.1 KB
温州永嘉雅林地块建设项目(未来社区)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终稿).doc
1.7 M
一、项目编号:XC-GC202311001
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永嘉雅林地块建设项目(未来社区)运营管理服务
2.采购人名称: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采购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及费用 | 数量 | 单位 | 内容和要求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前期运营咨询费 | 1 | 项 |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5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雅林未来社区整体命名验收通过之日止 | |
2 | 基础招商服务费 | 1 | 项 | 80万元 | 不含招商服务佣金,招商服务佣金按合同约定另行计取 | ||
3 | 运营筹备费 | 1 | 项 | 90万元 | 运营筹备期为雅林未来社区整体投入运营之日前6个月,至整体命名验收通过之日止 | ||
4 | 综合运营管理服务 | 运营管理服务费 | 1 | 项 | 400万元/年 | 自雅林未来社区整体命名验收通过之日次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该费用包含运营期每年度的活动经费 | |
数字化维保服务 | 1 | 项 | 50万元/年 | 原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提供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两年免费运维期,中标供应商自该免费运维期满之日次日起提供数字化维保服务,至合同期满之日止 |
4.合作模式:股权合作
5.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营期满为止。运营期为雅林未来社区整体命名验收通过之日次日起10年,运营期合同采用5年+5年模式,运营期满5年后,第3-5年运营管理服务考核平均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且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后5年合同。
6.股权比例: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其中采购人占股30%,中标社会资本占股70%。
7.服务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前期咨询服务,运营筹备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招商服务,数字化维保服务,前期物业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要求及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2)供应商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0%】,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40%】;
(3)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组织机构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信誉要求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需出具声明函)。
4.4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四、获取招标文件步骤:
集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整止,每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5-7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c)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七、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400000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转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2、账户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汇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永嘉黄田支行
开户名称: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9240601048888882
3、投标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以采购人为受益人开具的银行保函(须明确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992076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4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5-702室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868641247/0577-88370285
传 真:0577-88370255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0.1 KB
温州永嘉雅林地块建设项目(未来社区)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终稿).doc
1.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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