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进一步凝聚推动天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加快“干出一个新天心”,全力打造“文化名区”“文化强区”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更好地向社会各界传递“天心好声音”,全面提升天心区在全市、全省、全国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计划明细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专题报道为年度打包合作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当日(具体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一)天心区融媒体中心部分业务代运营及内容生产
(1)平台运营
合作期间,乙方负责甲方天心新闻网、云上天心、时刻天心频道、天心手机报4大平台的日常运营(日常选题、一审和发布),并安排3名工作人员进驻天心区融媒体中心,为甲方提供“零距离”日常驻点服务。
(2)日常宣传
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宣传便利,乙方全年在红网(红网时刻)为甲方发布资讯不少于1800篇(平均150篇/月),并确保在红网时刻头条推荐资讯不少于36次(平均3次/月)。
(3)原创宣传
合作期间,乙方负责天心区政府主要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及天心区重大活动资讯的对接把关,全年对接把关资讯不少于240篇(含天心新闻网)(平均20篇/月),其中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对接把关重点综述资讯不少于24篇(平均2篇/月)。
(4)小视频宣传
合作期间,乙方日常对接把关相关资讯时进行小视频拍摄制作,全年不少于30条。
(5)专题宣传
合作期间,乙方围绕天心区各项重点工作,如经济工作“十大行动”、项目建设“八个一批”,以及文化强区建设、“悦”文化品牌打造等加强专题宣传,搭建、推广时刻宣传专题10个。
(6)公众号宣传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定期召开联席宣传策划会议(对于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宣传部主要领导的宣传指示则随时调度),及时总结天心区在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站位推进南部融城片区建设、高能级打造科研中心、高品质推进文化强区建设、高效能打造“文旅消”品牌、高颜值塑造城市形象、高层次推进乡村振兴、高水平保障民生实事、高要求担当善为抓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实效,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市部署的重大工作率先破题探索,以及在八个“走在前、作示范”方面的创新举措等进行新概念包装,在“灵气闪耀长沙”等知名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全年不少于6期。
(7)千屏联播宣传
合作期间,乙方启动千屏联播网,利用千屏联播网密布长沙五一广场锦绣中环、平和堂、黄兴广场、南门口和长潭西高速学士收费站的5块LED室外大屏,以及市内各公共场合的1000块室内LED小屏,为甲方全年重大主题宣传进行强势立体推广,全年12天分4次执行,推广时间和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协调确定。
(8)新媒体宣传
合作期间,结合天心区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根据甲方意见,乙方组织策划、制作一批叫得响的新媒体产品(短视频、手绘长卷、图解、交互型H5或快闪等),以创意引领传播,不断强化天心区的美誉度。全年6件,同时争取部分作品在长沙市、湖南省各类评优评奖中获得奖项。
(9)抖音宣传
合作期间,乙方找准传播切入点,在“网红长沙”抖音号上为天心区推出一批引社会共振、百姓共情的正能量抖音作品。全年6次。
(10)图文直播
合作期间,乙方围绕天心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宣传部的重大会议、活动进行图文直播,全年4次。
(11)网媒推广
合作期间,乙方利用优质对外资源,择取与天心区相关的重要资讯推荐给各主流网站或平台,全力做好二次传播和推广,不断扩大天心区的影响力、美誉度,全年不少于24篇。
(12)舆情建议
合作期间,乙方基于红网完善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涉及天心区的重大敏感网络舆情一经发现及时通报,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相关重大网络敏感舆情及时提供舆情应对建议。
(13)公示公告
合作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求,乙方第一时间在红网长沙频道公告公示栏目发布相关公示公告。
(14)素材优先
合作期间,乙方根据省市领导指示进行相关专题或深度宣传时,优先选用甲方提供的相关素材,多角度推介天心区的发展成就。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参照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办公支持: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驻点人员提供办公场地、设备及工作餐。
2、业务指导: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驻点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对重点策划和重点宣传选题进行部署、指导,督促落实。同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联席宣传策划会议。
3、业务支持:合作期间,甲方指导、督促辖区各街道组建红网街道工作站,全年不少于10个。街道工作站经费由各街道另行承担。
4、专项支持:合作期间,甲方邀约社会力量参与重大宣传活动执行或重点工作专项宣传推广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具体协议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5、协调支持:合作期间,甲方协调天心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道支持乙方在天心区开展各类合法宣传、经营活动,相关业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乙方。
6、考核激励: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驻点人员进行相关考核,考核不达标人员经乙方核实后可退回并要求另派。合作期间,根据平台运营情况,甲方应按融媒体中心相关规定对驻点人员进行相应激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组建服务团队:合作期间,乙方充分发挥其权威党网和专业新媒体的人才、技术优势,成立由乙方为主体责任部门,红网采访中心、红网编辑中心、视听中心、网上群众工作部、红网传媒、新媒科技、媒资运营中心等为组成部门的天心区融媒体中心代运营服务团队,负责全面落实代运营各项工作。
2、驻点人员安排:合作期间,乙方安排3名工作人员进驻天心区融媒体中心,为甲方提供“零距离”日常驻点服务,并负责相关联络工作。
3、平台日常运营:合作期间,乙方负责天心新闻网、云上天心APP、时刻天心频道的日常运营,负责天心手机报的日常选题、一审和发布。
4、宣传业务服务:合作期间,乙方负责日常资讯、小视频宣传、专题宣传、直播宣传、重点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等。
5、外宣推广服务:合作期间,乙方负责千屏联播、第三方平台宣传、网媒推广、舆情监测、公示公告等服务。
    6、驻点人员薪酬:合作期间,乙方负责驻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及人事管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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