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于田县托格日尕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庭院改造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28.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cgd-jz-2023-001
预算金额22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玉燕0903-25200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于田县托格日尕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庭院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JZ-2023-001 

    项目名称: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于田县托格日尕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庭院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282513.75 

    最高限价(元):2282513.7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于田县托格日尕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庭院改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82513.7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打造津和名族团结示范街对托格日尕孜村206户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对庭院进行整治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财库〔2022〕22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经年审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参加开标的人须提供近3个月所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个人缴费明细表);
(4)提供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前)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7)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根据疫情期间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不见面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根据疫情期间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开户名称: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田县支行,行号:103896758211,账号:30582101040040596【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递交至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建建函〔2022〕13号]。请各投标企业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方式缴纳。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03-6890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

联系方式:0903-2520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玉燕

电 话:0903-2520049




附件信息:

  • 竞争性谈判文件--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托格日尕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庭院改造.doc

    1.0M

  • (工程量清单)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托格日尕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庭院改造.rar

    5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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