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杭县图书馆杭川书房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54.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9/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823]hy[xj]2019029
预算金额54.9万元
招标公司上杭县图书馆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志建0597-3889252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图书馆

乙方上海阿法迪智能标签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HY[XJ]2019029上杭县图书馆杭川书房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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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499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杭川书房智能化系统设备 3 国内 183000 549000 阿法迪 RLS-ASBR
合计: 549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玖仟元整(¥54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图书馆

4.3交付条件:设备安装验收完成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需求说明书均为验收依据。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3)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4)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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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验收合格后支付
2 5 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其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供货存在质量、数量、技术参数等不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时,乙方应采取修理、重做、更换和更新、补足等各项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10.2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0.3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应按逾期交货部分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处理及本合同条款14.4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龙岩市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根据本询价文件、成交供 应商的报价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所需的原材料、由成交供 应商提供,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成交供 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3)货物到货验收时成交供 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成交人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集成、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提供三包等售 后服务并履行自身承诺的义务。 14.2 技术资料要求 货物交货的同时,成交方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用户操作手册; (2)培训相关材料; (3)正版软件安装介质及安装说明书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14.3 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对所提供货物、软件提供2年以上(含1年)质保期(技术参数中单独列明质保期的除外),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终生维护,软件免费升级,免 费培训。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成交人负责包修、包换。成交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成交方无条件换货。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成交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4.培训 为确保用户方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成交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动作、损耗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成交方须应结合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对招标人相关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软件的操作使用、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方面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并移交详细文档、设备参数配置手册和维护手册,使其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包括详细培训计划、培训天数、培训地点和培训内容)。 成交方应结合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对招标人相关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软件的操作使用、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方面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 由成交方负责将标的物按双方所签订合同中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成交人须保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成交方有责任对标的物的使用、管理以及维护进行技术指导。 14.5.知识产权 成交方须保障采购单位在使用该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指控与采购单位和招标代 理公司无关,成交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方因此而遭致实际经济损失的,成交方应赔偿该经济损失。 14.6.纠纷解决方式 采用仲裁方式。供需双方若因合同未尽事宜等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上杭县图书馆 乙方:上海阿法迪智能标签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90号 住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陈志建
委托代理人:
林女士
委托代理人:
陈志建
联系方法:0597-3889252
联系方法:1379979451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账号: 账号: 310066632018170121610

签订地点:上杭县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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