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046,36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补遗书(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1.原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1.1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原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1.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 3.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4.1(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现变更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4.原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15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现变更为“施工组织设计:18分;项目管理机构:12分;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 5.原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增加一条评分因素: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好得3.0分,较好得1.5分,不好得0分。 6.原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现删除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评分。 7.原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现变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得3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得4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8.原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4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业绩”现变更为“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类施工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9.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白酒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