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24团地块二)EPC总承包(电缆、终端头)采购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zb(2024)-336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毋卫平0992-32183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光华183999176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 124 团、127 团 34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124 团地块二)EPC 总承包(电缆、终端头)采购 (招标编号:JTZB(2024)-336)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 124 团、127 团 34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24 团地块二)EPC 总承包(电缆、终端头)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24 团地块二)EPC 总承包(电缆、终端头)采购,完成安装、调试、运输等工作,采购需求详见 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24 团地块二)EPC 总承包(电缆、终端头)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 124 团、127 团 34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24 团地块二)EPC 总承包(电缆、终端头)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竞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2、谈判竞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承担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人员、技术、资 金、服务相关方面能力的竞标人,且信誉良好,并在组织、协调、资源配置能力等方面完全 适应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要求;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人谈判; 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http://escp.tfny.com)进行入网备案,具体备案事宜见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通知公告《天富物资采购入网条件》投标文件中必须 提供最新版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的《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入网协议书》和 2024 年平台维护 费缴费凭证,如未提供最新版入网协议书和 2024 年平台维护费缴费凭证的按无效标处理。如发现伪造入网协议将直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在新疆天富 违规通报限制投标期内的厂家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办理入网联系人新疆天富物资公司:刘艳 1389950886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1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奎屯市供热公司会议室(北京东路 8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奎屯市供热公司会议室(北京东路 89 号) 七、其他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完成供货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货款:安装调试投运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总 价 30%货款:正常运行 6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货款:乘余 10%的货款为 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 联 系 人:毋卫平 电 话:0992-3218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聚天大厦 联 系 人: 杨光华 电 话: 1839991760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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