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镇2020年度、2021年度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市级专项资金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鹤鸣镇2020年度、2021年度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市级专项资金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22】第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函【2022】第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蜀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20年度鹤鸣镇新民村傅家大院林盘保护修复项目:1.对傅家大院30户传统民居的建筑、院落、墙 体进行保护性修缮;2.改建长约1000米,宽约2-2.5米林盘内游 步道,增设林盘导视系统;3.林盘内增设绿植、花卉生态景观节 点,配套休闲娱乐设施。 2021年度鹤鸣镇梅李大坪林盘聚落保 护修复项目:对梅李大坪林盘内长约2400米、宽约4米的既有乡村道路进行提升改造。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6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鹤鸣镇川王街2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28-883763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1单元14层1423号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28-88274419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