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3d-zj-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鹃鸣
中标联系人倪樟银13906819909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省级和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项目 
    项目编号: ZZCG2023D-ZJ-001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杜鹃鸣-0571-88901837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淳安县千岛湖镇东庄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6号茶叶市场后面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倪樟银-13906819909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淳安县千岛湖镇东庄汽车修理厂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为向消费者提供更加真诚、细致、专业的服务,淳安县千岛湖镇东庄汽车修理厂秉持着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的工作准则,并根据汽修行业相关管理条例,特制订本修理厂服务方案,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1.礼貌周到,文明服务 (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二、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三、质量管理制度 1.本修理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车间主任和技术总管负责。 2.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修理厂维修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修理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认真学习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5)负责车辆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6)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检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技师自检、车间主管复检、服务顾问交车检验。 4.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四、安全操作规范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范。 1.全修理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车间内严禁吸烟。 3.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m/h,严禁无证驾驶。 4.工作时间客户及非生产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车间生产作业区。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6.在车间、各功能室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各功能室、车间等现场工作区场所严禁烟火。 8.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丝代替。 10.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1.做好本包干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做到工具、零部件、杂物三不落地)、墙面及生产设施的清洁。 12.各区域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5.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6.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7.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六、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七、人员培训制度 1.人员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各部门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1%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八、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九、配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仓促的统一管理,确保机动车配件的入库、出库、堆码、保养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1.人员素质 仓储管理应由仓管人员专门负责。仓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配件专业知识和销售业务技能,能够根据机动车配件的特点合理安排入库、出库、堆码等工作,并熟知机动车配件的存储条件和养护方法。 2.配件进仓管理 (1)仓管人员根据《供货清单》(入库单)及时登录电脑帐,并复核确认。 (2)仓管人员根据《入库单》,区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并做好价格明示工作。 (3)配件上架时应注意核对仓位上的配件号或替代号与实物的配件号或替代号是否一致,并按照规定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4)堆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3.配件发货管理 (1)仓管人员依据出库凭证发货,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等相应凭证后,当场交验签字确认。 (2)发货时发现出库凭证与实际所发货件不符时,或者出现《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存在缺落、污损等情况,应及时核实改正。 (3)发货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区分保管。 4.配件储存 (1)根据配件检验状态的属性分区分架或分库存放,定期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做好《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保管工作。 (2)物资摆放整齐,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资应注意堆叠高度、形状、稳固程度等,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于《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污损、缺失的配件及时进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更换、补贴。 (3)在配件搬运、移动与防护中,要轻拿轻放,正确使用搬运工具。 (4)针对配件、附件及铺料的不同属性,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护(如:防潮、防擦,防重压,通风)。仓管人员定期抽查,以防配件、铺料发生锈蚀、损坏或变质,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抽查记录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定期开展配件盘点工作,做好《配件库存报告》。 (6)仓库要保持卫生、整洁,仓管人员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5.《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申领、使用 (1)申领: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上报配件基本信息,领取相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根据仓位号规范放在相应的仓位,并妥善保管备用的《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2)使用: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将《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粘贴在相应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损、脱落工作。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粘贴。 十、配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质量检验工作管理,使质量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购进、销售及使用的配件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配件质量检验由专人负责。质检人员应掌握机动车各类配件的基本检测方法,并具备利用基本质检工具进行一般性质量检验的能力。 2.质检人员根据供应商《随货装箱单》(供货清单)对到货配件的数量、配件号或替代号、包装等进行检验。包装破损变形的配件及易损件必须拆开包装检验,标准按照订货要求执行。 3.购进配件应具有规范的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明、规格型号、生产许可证、出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配件的相关特征应与其所附的相关证件相符。 4.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5.对安全件和有保质期限的配件应按相关规定逐一检验。 6.对于不合格配件和到货差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里。 7.质检人员定期对库存配件进行抽查,规范填写检验记录。所有的检验记录(包括签名、日期)都应做到清晰、完整、真实、准确。妥善保存原始凭证。 8.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9.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十一、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是质量管理的基础,计量的正确与否决定着技术质量标准的好坏,因而加强计量管理是汽车维修企业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内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及相关资料登记注册,妥善保管; 2.对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定期保养、维护,并作保养记录; 3.对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规定,定期进行标定,并作记录,并将年审核定标签贴与计量工具、仪器、仪表的显著位置; 4.按规定计量工具、仪器、仪表(除钢板尺、卷尺、计算器外)必须集中保管,并完善借用手续; 5.按技术要求使用计量工具、仪器、仪表,不得将计量工具、仪器、仪表挪做他用,或违章使用; 6.计量器具一旦发生损坏,立即上报管理部门,责任人要进行赔偿,具体额度另文参考; 7.计量器具的更新,需做详细记录,并在有关计量标定单位登记; 8.采购新的计量器具时,一定要选择有经过国家计量部门认定标示的产品,杜绝无标示产品流入企业。 十二、环境保护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7.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 8.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9.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10.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11.检修空调机时,制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12.环保工作由车间主任负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供应商名称(公章):淳安县千岛湖镇东庄汽车修理厂 日期:2023年 12月1日
服务承诺:承 诺 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2023-2024年度省级和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ZCG2023D-ZJ-001 采购包 2 )要求,我公司在入围范围内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折扣率 折扣率(工时费、材料费) 70 % 注:1.折扣率是指投响应产品的折扣率,“市场价×折扣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 2.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折扣率,也不得高于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1)、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格式见附件4-3)。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以下简称:采购人)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益,树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机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良好形象。 四、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3-2024年度省级和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备案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分支机构或网点(门店)所在地区约定的范本和该地区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汽车维修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五、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折扣公开。我公司将设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专柜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维修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汽车维修价格信息及车辆维修情况;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六、我公司承诺成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线下询价等;在参与各种维修项目时,合理报价的折扣幅度不应低于响应折扣率;受理维修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维修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我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 13968107777 ,总协调人: 倪樟银 ,职务: 厂长 ,办公电话:0571-64815774 ,手机: 13906819909 。 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维修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 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对于维修服务,我公司承诺将按采购人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 九、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 1.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2.七项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为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3.五项检测服务 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 4.质量保证期制度 (1)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公司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负责联系其他已征集的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十、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设备要求: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若响应采购包3,具有举升机、车轮动平衡、电子检测读码仪等设备。 十一、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人员要求: 若响应采购包1或采购包2,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公务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公务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若响应采购包3,应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十二、我公司承诺在杭州市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至2024年12月31日。 十三、我公司承诺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我公司承诺具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十五、我公司承诺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与行业管理部门联网(若响应采购包3时不具备,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未实行的,将自动放弃资格)。 十六、我公司承诺执行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配件质量保证追溯制度。 十七、我公司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等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八、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求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九、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十、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 二十一、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报价一览表:2.报价一览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3.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4.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pdf
优惠率 7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