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第十八中学合唱团、戏剧团编导策划等相关服务项目
金额
11.9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hmzb[cs]2021009
预算金额11.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莉0591-87556588
公告正文

福州第十八中学合唱团、戏剧团编导策划等相关服务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HMZB[CS]2021009
时间:2021.12.06 来源:福州市
  1. 2
    更正公告
  2. 4
    合同公告
    福州第十八中学合唱团、戏剧团编导策划等相关服务项目 2021-12-06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乙方:福建青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ZB[CS]2021009的福州第十八中学合唱团、戏剧团编导策划等相关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0030109 艺术创作和表演辅助服务 艺术创作和表演辅助服务 合唱团、戏剧团编导策划等相关服务 负责提供专业师资和合唱团、戏剧团指挥和合唱团、戏剧团发展专业意见等 1(项) 对学校合唱团、戏剧团建设的整体规划合理,其中包括:培养方向、预期效果以及课程方案等 1193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叁佰元整(¥1193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与采购人完成对接,并于演出前将成果交付采购人。;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18号;

4.3交付条件: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只验收一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5 按合同约定完成第一项艺术服务后,支付合同款的35%
2 35 按合同约定完成第二项艺术服务后,支付合同款的35%
3 30 按合同约定完成第三项艺术服务后,支付合同款的3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因甲方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甲方所在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份,甲执叁份,乙执壹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乙方: 福建青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18号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5号楼3层A16工位
单位负责人: 林进东 单位负责人: 张玉卿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莉
联系方法: 0591-87556588
联系方法: 177590017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 账号: 131651011040033489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0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