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施工][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区煤改洁配套农房节能改造项目-农房节能改造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558.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3360
预算金额558.48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558.48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春福
中标公司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刘春福
公告正文
中标通知书
于洪区煤改洁配套农房节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3360 | 工程名称 | 于洪区煤改洁配套农房节能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3360001001 | 标段名称 | 于洪区煤改洁配套农房节能改造项目-农房节能改造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于洪区平罗、光辉、马三家、造化、沙岭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刘春福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辽221202097259) | 5584813.990000元 | 85 | 合格 | [建筑工程二级] | 93.0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洺德建设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晟泰建设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福 | 李子跃 | 付宁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春福 | 李子跃 | 付宁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段敬阳 | 陈飞 | 顾华强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202097259)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181988295)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212102862)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24410557)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4100786)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32100734)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202097259) | (辽221181988295) | (辽221212102862) | |||||||||||
投标报价 | 5584813.990000元 | 5604113.790000元 | 5577094.060000元 | |||||||||||
工程工期 | 85 | 85天 | 85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 | [建筑工程三级] | [建筑工程二级] | |||||||||||
评审得分 | 93.07 | 84.81 | 81.03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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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洺德建设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晟泰建设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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