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机械类
金额
1230.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cm-zc23-039
预算金额1230.85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
(招标编号:WHCM-ZC23-03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30.85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完
整的劳动合同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证
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完整合同);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3个月(2023
年9月-2023年11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的完税凭证、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
年11月)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
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
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
homepage.html)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
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11.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4日09 时30分到2024年01月10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1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七、其他
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6日14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CM-ZC23-039
项目名称:江夏区农村公路养护提质项目(2023-2025)第一期施工一机械类
预算金额:1230.85 万元
最高限价:1230.85 万元
0116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 期: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完
整的劳动合同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证
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完整合同);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3个月(2023
年9月-2023年11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的完税凭证、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
年11月)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
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
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
homepage.html)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④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
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11.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 1 月 4日至 2024年 1 月 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
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方式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报名。
(1)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
为复印件);
(3)报名费:300 元
注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
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报名资料全部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代
理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
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
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五.开启招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4年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
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07 国道西)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07国道西)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虢2栋11层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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