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
选
文
件
采 购 人:德阳经开区星晨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3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5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4
第四章 比选项目服务、商务要求 25
第五章 比选办法 28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31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德阳经开区星晨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GFCC1-20-057。
二、比选项目: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比选项目简介:
4.1供货地点: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
4.2比选范围:详第四章。
4.3项目规模:详第四章 。
4.4供货期:10日历天,
4.5服务响应时间:接到业主通知后,到达现场时间:12个小时内。
4.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4.6标段划分: 1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可同时进行投标,最终中取的标段数不超过1个。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票信息)。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有2019年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必须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能力,具有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和受到处罚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完全响应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承诺。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 2020年0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10日上午9:0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
七、比选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 2020年10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开选地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六楼)。
九、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德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德阳经开区星晨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9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王利、苏世田
联系电话:028-85283753
传 真:028-85283751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比选人 |
比选 人:德阳经开区星晨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9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2 |
代理机构 |
名 称: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六楼 联系人:王利、苏世田 电 话: 028-85283753 |
3 |
项目名称及项目地点 |
项目名称: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供货地点: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 |
4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GFCC1-20-057 |
5 |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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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票信息)。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有2019年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必须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能力,具有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和受到处罚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完全响应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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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限价 |
比选限价为:人民币 30 万元。 注:任何超过最高比选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否决投标。 |
7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
8 |
比选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比选保证金 |
金额:0.6万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账 号:2014 0142 1000 2561 在转账凭证中“用途”一栏注明“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等字样,转账凭证须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 交款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之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0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签订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11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2 |
比选截止时间 开选地点 |
比选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选地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六楼)。 |
13 |
比选代理费支付 |
中标人支付。 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选(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招标代理合同中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
二、总 则 1 . 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比选项目。
2 . 合格的比选 申请人2.1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比选文件“比选公告”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代理机构购买了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3. 比选费用3.1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4.1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比选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比选。参与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比选申请人不能参加比选,参加比选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比申请选人。
三、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构成5.1 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准备比选申请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比选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比选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须知;
(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四)比选项目服务、商务要求;
(五)比选办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5.2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 比选文件的澄清 和修改6.1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比选申请人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12:00前按比选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6.4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比选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1 根据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人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选前答疑会或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7.2 比选申请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四、比选申请文件 8.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8.1 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的比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比选货币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体 比选11.1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1 2 . 知识产权12.1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开选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基本情况表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服务方案
(9)其他材料
14.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4.1 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15.比选保证金15.1 比选申请人比选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的一部分。
15.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将被拒绝。
15.3 比选申请人所交纳的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全额退还。
1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交纳的比选保证金:
(1)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内撤回比选;
(2)在比选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4)投标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为开选后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比选,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比选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比选申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比选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比选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能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关于比选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比选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1 比选申请人应当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包含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及其他提交资料)1份,以及用于开选唱标单独提交的“开选一览表”(壹份)。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17.2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用于开选唱标单独提交的“开选一览表”应为原件。
17.3 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比选。
17.4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7.5 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比选。
17.6 比选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8.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 注18.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编号、项目名称。
18.2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比选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选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选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编号、项目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比选申请人印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9.比选申请文件的 递交19.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选地点。比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9.2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文件时,应另准备比选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9.3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20.比选文件的修改和撤 回20.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20.2比选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比选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比选。
20.4 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比选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将被拒绝。
五、开选和中选 21.开选21.1 代理机构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选,比选人、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选时,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选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选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1.3 开选时,代理机构应让比选申请人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比选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比选申请人单独递交的“开选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 开选时,“开选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比选申请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选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选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比选唱标完毕,如比选申请人代表对宣读的“开选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选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 开选程序开选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开选时间宣布开选,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选会。开选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选会开始。开选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选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选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比选工作人员,根据“比选申请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选唱标。主持人宣布开选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比选申请人的“开选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选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比选产品的规格型号、比选总价以及比选申请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比选申请人的“开选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选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比选申请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选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选会结束后,所有比选申请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 中选通知书23.1 中选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24. 签订合同24.1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 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4.4 中选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代理机构。
25. 比选 人增加合同标的权 利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比选申请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 100%,或保函担保占10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27. 履行合同27.1 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比选纪律要求 28. 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比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比选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属于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其比选或中选资格将被取消。
目 录
一、 比选申请函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 开选一览表
五、 报价明细表
六、 基本情况表
七、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 服务方案
九、 其他材料
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空调等设备
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比选时间:年月日
一、比选申请函
__________________(比选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文件(比选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所需服务,比选总报价为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开选唱标的“开选一览表”壹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比选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行为。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比选人名称):
兹声明: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我方“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申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申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比选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编号:)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1.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
开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比选编号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质量标准 |
报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服务响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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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比选总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万元) |
注:1、“比选总价”应与“比选函”中“比选总价”一致。
2.“开选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印章。
3、“开选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编号: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项价格(元) |
预估工程量(个) |
单项合计价格(元) |
1 |
|
|
|
|
1.1 |
|
|
|
|
1.2 |
|
|
|
|
... |
|
|
|
|
2 |
|
|
|
|
2.1 |
|
|
|
|
2.2 |
|
|
|
|
... |
|
|
|
|
... |
... |
|
|
|
总价(元)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注:表格若有不适用的,投标人可自行增加,但不得删除原有内容。
六、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编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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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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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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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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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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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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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注:表格若有不适用的,投标人可自行增加,但不得删除原有内容。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注:比选申请人(仅限于比选申请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格式自拟)
九、其他材料
(以下材料比选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也可以不提供)
第四章 比选项目服务、商务要求
比选内容: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一、技术要求
空调配置要求表 |
||||||||||||
楼层 |
房间名称 |
面积 m2 |
品牌 |
室外机配置型号 |
室内机配置型号 |
台数 |
单台冷量(W) |
单台热量(W) |
总制冷量(W) |
制总热量(W) |
冷指标(W/m2) |
热指标(W/m2) |
1F |
洽谈区+水吧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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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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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道+楼梯区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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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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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1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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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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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2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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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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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卫生间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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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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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卫生间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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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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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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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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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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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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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
养老服务 |
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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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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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4 |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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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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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5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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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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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售楼处+二楼过道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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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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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1 |
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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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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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2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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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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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3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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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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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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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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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区 |
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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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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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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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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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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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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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报价供应商根据自己提供的空调品牌和我公司给出的区域面积进行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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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铜管采用国标管,保温套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防火等级B1)。(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
||||||||||||
* 3、供应商提供的空调室外机能耗等级为二级,噪音低于63分贝:室内机能耗等级为二级,噪音低于45分贝。(提供产品相关佐证复印件) |
||||||||||||
* 4、供应商提供的空调综合制冷指标不低于(200W/m2),制热指标不低于(230W/m2)。(提供产品相关佐证复印件) |
||||||||||||
* 5、本空调洽谈区、水吧、售楼展示处进出风口为铝合金雕花高档材料,其他区域可以采用ABS材质进出风口。(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图纸二次深化设计进行说明) |
||||||||||||
* 6、本空调为交钥匙项目,我公司只提供配电箱,配电箱至空调电源接线由乙方负责,其他所有至完成对空调要求部分的设备,辅料,铜管、风管、进出风口、控制器、线缆、人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一切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二、商务要求
1、品牌要求:
采用风管空调机;国内空调一线品牌。
2、总控制价:30万元 ,投标保证金0.6万元。
3、其他要求:
(1)图纸二次深化设计于附在投标文件中。
(2)工期: 10 天,
(3)服务响应时间:接到业主通知后,到达现场时间:12个小时内。(随装修进度进行)
(4)投标有效期 90 天。
(5)缴纳成交价10%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6)付款条件:设备进场后20%(开具合同金额20%的13%增票后付款),安装完毕后50%(开具合同金额50%的13%增票后付款),验收合格后27%(开具合同金额30%的13%增票后付款)。3%缺陷责任保证金24个月后7日内无息退还。
(7)空调售后服务:有专人负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未响应罚款500元/次,从缺陷保证金扣除。
(8)展示区空调外机及空调百叶安装、调试等工作,配合装饰进度施工。
1、总则
1.1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本比选办法。
1.2 比选工作由比选人负责组织,具体比选事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比选委员会负责。比选委员会由比选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比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比选申请人。
1.4 比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和标准进行比选,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选候人名单,或者受比选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选人;
(4)向比选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比选工作的行为。
1.5 比选过程严格保密。比选人对评委会的比选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比选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比选申请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比选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委会发现比选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比选人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比选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比选,并向比选人书面说明情况。
2、 比选方法
本项目比选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比选程序
3.1比选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选处理:
(1)资质等级不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
(2)财务不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
(3)业绩不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
(4)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
(5)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
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选处理:
(1)比选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不具备比选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3.1.3在比选申请文件初审过程中,除3.1.1与3.1.2之外的偏差均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得作为无效标处理依据。如果出现比选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比选文件规定。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比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比选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比选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中选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选候选人。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5编写比选报告。比选报告是比选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比选记录和比选结果编写的报告。
4. 比选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比选文件,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综合评分明细表
4.4.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比选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4.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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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实力 |
10分 |
|||
综合实力 |
履约能力 |
比选申请人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技术人员,所提供人员配置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对本项目有很好的认知,优得3-5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 |
5分 |
|
项目实施能力 |
完全满足本项目商务要求的基础分1分,每提供一项优于本项目商务要求的服务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5分 |
||
二、实施方案 |
30分 |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 |
组织机构健全、合理,其中: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 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细,有针对性,合理可行,其中: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 服务流程完整、详实,其中: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其中: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有针对性,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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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价 |
60分 |
|||
在不超过限价的基础上,比选申请人有效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算数平均为基准价的满分得60分,与基准价相比(相减),每高(或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例1.3%按2%计)。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比选总控制价的85%,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未低于成本。 |
本次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否决投标:
(1)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比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比选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比选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空调 设备采购 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项目名称: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21、#22号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甲 方:德阳经开区星晨材料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安装中央空调系统。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德阳经开区高端人才公寓项目
2、工程内容: 中央空调安装
3、工程造价:
第二条 工 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 天。(其中暗装部分 天,调试 天)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与装修同步完成
第三条 设备及材料供应:
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组织供应至施工现场。
工程增加部分经甲方确认后,费用另行计算。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甲方:
提供临时设施.施工场地及机具材料堆放用房;
提供空调施工用电、用水;
派驻 为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多方共同工作;
负责联系装饰公司开具送回风口、检查孔以及其恢复;
负责联系土建公司完成主机基础及楼板防水;
2、乙方:
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空调方案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
按分工范围,作好设备、材料、半成品的采购、供应和现场管理工作。施工期间乙方的工人食宿、施工技术、劳保,现场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协助甲方配合装修公司进行施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整理提供交工验收资料,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两日内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交验中如发现属乙方制作安装造成的工程验收不合格,甲方限时由乙方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
第六条 工程保修:
1、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质量由乙方保修2年,设备质量执行厂家的保修条款。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维修或做出书面答复。
3、保修期内发生属安装或设备质量问题,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属使用和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4、保修期内,乙方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修理、更换责任,并使其系统正常工作。
第七条 款项支付:
1、缴纳合同总价 10 % 合同履约保证金(现金)后签订合同,合同生效。预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合同签订后,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开具合同金额20%的13%增票后付款),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开具合同金额50%的13%增票后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7%(开具合同金额30%的13%增票后付款),空调设备合同总价的 3 %留作缺陷保证金,3%缺陷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后7日内无息退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约内容包括单方面终止合同、无故拖延工期、未及时拨付款项、无故拖延各种签证、手续、交接、验收等。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的原则来解决。如仍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空调系统工程未验收之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空调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报价书一份。
4、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5.空调电源及配电箱,装饰部份风口开口,由甲方负责。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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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
名称: 德阳经开区星晨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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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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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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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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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
邮编: 6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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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电话: 0838-29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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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0838-29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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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开户银行: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高新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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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101313000000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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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