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y-2024-0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24-866215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景垚024-811767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勘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023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查明有无影响拟建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分析评价拟建场地稳定性、适宜性、特殊性岩土以及地基稳定性、均匀性。
2)查明拟建场地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土层性质、结构、成因年代及其分布规律。
3)查明拟建场地构筑物基础影响范围内地下水的类型与埋藏分布特征,分析其对构筑物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断地下水、土对构筑物主要基础结构材料的腐蚀性,提供历年最高水位及设防水位。
4)确定场地类别,判定场地饱和粉土、砂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为构筑物抗震设计提供依据。
5)为拟建构筑物提供安全、经济、合理的地基方案以及拟建构筑物基础设计、施工所需的有关参数。
6)对拟建构筑物涉及的其他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供安全、经济、合理的方案建议及设计、施工所需的有关参数。
7)提供场地土标准冻结深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unyi163@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24-86621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联系方式:景垚 024-8117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垚
电 话: 024-81176709
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勘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023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D=5.4m暗渠排水防涝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查明有无影响拟建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分析评价拟建场地稳定性、适宜性、特殊性岩土以及地基稳定性、均匀性。
2)查明拟建场地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土层性质、结构、成因年代及其分布规律。
3)查明拟建场地构筑物基础影响范围内地下水的类型与埋藏分布特征,分析其对构筑物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断地下水、土对构筑物主要基础结构材料的腐蚀性,提供历年最高水位及设防水位。
4)确定场地类别,判定场地饱和粉土、砂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为构筑物抗震设计提供依据。
5)为拟建构筑物提供安全、经济、合理的地基方案以及拟建构筑物基础设计、施工所需的有关参数。
6)对拟建构筑物涉及的其他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供安全、经济、合理的方案建议及设计、施工所需的有关参数。
7)提供场地土标准冻结深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unyi163@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24-86621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联系方式:景垚 024-8117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垚
电 话: 024-8117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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