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阳澄湖镇)邻里中心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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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度假区(阳澄湖镇)邻里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四城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四城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湘洲路北,思贤路西 规模:用地面积约19100平方米(合计约28.7亩),建筑面积约为60500平方米,建筑高度:≤80米,设计费估算价约1125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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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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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39265001001 |
度假区(阳澄湖镇)邻里中心项目设计 |
度假区(阳澄湖镇)邻里中心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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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4日8:00至2022年04月29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工程方案设计、方案报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施工招标技术服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 (四)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结构、 水、电、暖】、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装配构件(PC)深化设计、景观绿化、室外市政(包含室外道 路,雨污水,停车位等)、室外综合管线、室内精装修、 智能化、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钢结构、铝合金门窗)、标牌标识及交通划线、泛光照明、建筑及总图BIM设计、绿建咨询(绿色二星)、海绵城市、低碳专项设计、供电专项等各项专业深化设计、配合商管调整引起的全专业升版图、酒店、公寓公区、办公公区二次机电设计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 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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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四城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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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纪元路699号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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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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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陈超 |
联 系 人: |
唐玉华、姚祎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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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6180183 |
电 话: |
0512-6832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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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512-68079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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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zc2018080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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