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文化旅游街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09: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文化旅游街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文化旅游街区改造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2]项目026号、063号和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文化旅游街区改造项目2.2 建设规模:本次改造项目占地面积78亩(约51948平方米),对原街区进行提升改造,打造宋文化、市井文化与清苑本土文化相结合的文创产品销售特色民宿餐饮等新型文化旅游街区,对旧街区两侧建筑立面装饰31602平方米、改造路面21976平方米,建停车场1870平方米、改造两座公厕面积35平方米。2.3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城区。
2.2招标范围: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注:投标人相关信誉信息由评标委员会于开标现场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备案保存);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0 09:00至2023-03-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维尔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70-1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鸿悦国际2313室 |
邮编: |
0711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赵海燕 |
联系人: | 王会青 |
电话: |
0312-8118591 |
电话: | 1503248230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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