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需要对原软件系统的技术核心和系统源代码具有绝对掌控权,其中不仅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更涉及到新接口改造开发风险的增加,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将导致可能无法正常运维。而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开发商,充分理解、掌握系统所有的设计思路,实现细节,可完全避免上述风险。 2、鉴于以上项目是对原有系统维保服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项目的不可行,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因此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实施。 针对上述需求改造的内容,我院拟采购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昌路2073号4号楼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0日 至 2021年05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 姚新琴
联系电话: 85081491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东街30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应春兴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pdf
787.1 KB
采购人: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需要对原软件系统的技术核心和系统源代码具有绝对掌控权,其中不仅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更涉及到新接口改造开发风险的增加,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将导致可能无法正常运维。而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开发商,充分理解、掌握系统所有的设计思路,实现细节,可完全避免上述风险。 2、鉴于以上项目是对原有系统维保服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项目的不可行,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因此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实施。 针对上述需求改造的内容,我院拟采购药师临床辅助决策管理系统维保服务,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昌路2073号4号楼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0日 至 2021年05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 姚新琴
联系电话: 85081491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东街30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应春兴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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