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
金额
58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hzc-2021-02-11
预算金额580万元
招标公司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福鑫18708809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1/0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2/26
公告正文
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
发布时间:2021-02-05
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2月 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1-02-11
项目名称: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
预算金额:580万元
最高限价:580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采购需求:
1.项目目标
(1)在国家、省级国土空间信息基础平台总体目标和建设思路的指导下,通过集成或接入市、县(区)基础地理、地理国情普查、遥感、土地、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不动产、规划、管理等自然资源系统所属信息资源,并共享交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统计等部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面向政府部门,形成内容全面、更新及时、权威准确的市、县(区)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资源体系,为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行政审批、监测监管、执法监督、决策分析提供有力的应用服务和技术支撑,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2)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核查、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的支撑,纵向上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与信息融合,横向上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采用市县统建模式进行建设,包括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两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包括: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信息云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
(2)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包括: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3)项目服务期间,需对现有地形图、城乡规划、地理空间数据等原有基础数据进行收集及转换,所有转换或导入数据成果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3.成果内容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的成果包括文档资料及系统平台建设资料:
(1)文档: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平台和系统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用户手册、说明书、源代码及源代码介质、系统测试报告和验收报告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技术交底文档资料。
(2)成果数据:系统收资数据成果、建库成果电子文件各2套(以光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提供)。
(3)系统平台:供应商需完成配套软件(如GIS软件、数据库软件等)、硬件供应及安装,完成平台及系统的开发,完成系统成果安装部署及备份,并完成系统调试,保证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并最终完成临沧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同时提供市级操作终端不少于3套,县(区)级操作终端各1套。
(4)供应商须确保系统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同时满足市直相关部门平台对接,实现与现有自然资源规划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确保县(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平台提供数据资源、基础应用和专题应用服务,构建本部门相关业务应用系统。
4.服务质量
供应商应按规范及要求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并确保满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州(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及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
5.售后服务
为确保服务质量,保证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规范、有序、按时限完成,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1)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即派驻相应的项目服务团队提供服务,服务团队人员应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一致。
(2)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为采购人免费提供不少于5年的售后服务,其中:验收合格后2年内至少指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驻地服务,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需求后,供应商应于30分钟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排除故障;2年后可提供远程服务,确保向采购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优质服务。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设施及平台常规巡检、硬件设施管护、地理数据、国土空间规划等基础数据导入或转换、平台系统日常运营维护、故障排除、突发应急事故处理、技术咨询服务等。
6.验收标准和要求
中标供应商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州(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全套完善的建设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甲方,并向采购人提交初验申请。
经初验合格后,对系统进行为期三个月以上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应保证所有系统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调整,并做好记录(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验收前平台和系统应满足信息安全三等级保护标准。经试运行并调试,系统功能均达到要求后,采购人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
7.培训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操作人员现场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包括面向市、县(区)系统管理员和业务人员的相应培训,如日常维护、配置管理和系统维护、数据定义和管理、客户端操作等,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的),确保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作使用设备能力。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售后服务期结束止。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若国家、省级对本项目另有规定的,依照新规定执行),并在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完成五年的项目售后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应根据实际需要为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驻场负责人、硬件、软件、网络运营维护等技术人员。
(4)项目负责人及驻场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技术或软件相关专业)高级资格,驻场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技术或软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
(5)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服务完成止,供应商需派出项目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团队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应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项目负责人须参与项目调研、论证、汇报等重要环节,不得无故缺席,若采购人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时,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视为中标人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累计缺席达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项目驻场负责人每个月驻地服务时间不得少于20日,并每15日向采购人书面报送项目进度情况。
(8)供应商须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至2019年任意二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二年的供应商具备自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9)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属于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10)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5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1)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
方式: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5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
(1)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21年2月10日下午18时00分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
(2)如果供应商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各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云南省编制系统管理工具”,并正确安装,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关于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问题或CA不能登录的,请联系临沧市数字证书(CA)办理点进行咨询。
2.投标文件递交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若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远程解密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按照《临沧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公管发〔2020〕6号)的要求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参加网上远程开标。
(6)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提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进入“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3.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技术支持
(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
(2)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883-2155710
(3)办理证书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3号
联系方式:0883—212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15幢7单元
联系方式:18708809122/1340889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福鑫/刘金山/李正浩
电 话:18708809122/13408890320/18787720221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1-02-05
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2月 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1-02-11
项目名称: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
预算金额:580万元
最高限价:580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采购需求:
1.项目目标
(1)在国家、省级国土空间信息基础平台总体目标和建设思路的指导下,通过集成或接入市、县(区)基础地理、地理国情普查、遥感、土地、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不动产、规划、管理等自然资源系统所属信息资源,并共享交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统计等部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面向政府部门,形成内容全面、更新及时、权威准确的市、县(区)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资源体系,为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行政审批、监测监管、执法监督、决策分析提供有力的应用服务和技术支撑,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2)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核查、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的支撑,纵向上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与信息融合,横向上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采用市县统建模式进行建设,包括临沧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两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包括: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信息云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
(2)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包括: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3)项目服务期间,需对现有地形图、城乡规划、地理空间数据等原有基础数据进行收集及转换,所有转换或导入数据成果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3.成果内容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的成果包括文档资料及系统平台建设资料:
(1)文档: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平台和系统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用户手册、说明书、源代码及源代码介质、系统测试报告和验收报告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技术交底文档资料。
(2)成果数据:系统收资数据成果、建库成果电子文件各2套(以光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提供)。
(3)系统平台:供应商需完成配套软件(如GIS软件、数据库软件等)、硬件供应及安装,完成平台及系统的开发,完成系统成果安装部署及备份,并完成系统调试,保证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并最终完成临沧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同时提供市级操作终端不少于3套,县(区)级操作终端各1套。
(4)供应商须确保系统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同时满足市直相关部门平台对接,实现与现有自然资源规划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确保县(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平台提供数据资源、基础应用和专题应用服务,构建本部门相关业务应用系统。
4.服务质量
供应商应按规范及要求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并确保满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州(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及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
5.售后服务
为确保服务质量,保证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规范、有序、按时限完成,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1)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即派驻相应的项目服务团队提供服务,服务团队人员应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一致。
(2)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为采购人免费提供不少于5年的售后服务,其中:验收合格后2年内至少指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驻地服务,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需求后,供应商应于30分钟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排除故障;2年后可提供远程服务,确保向采购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优质服务。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设施及平台常规巡检、硬件设施管护、地理数据、国土空间规划等基础数据导入或转换、平台系统日常运营维护、故障排除、突发应急事故处理、技术咨询服务等。
6.验收标准和要求
中标供应商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州(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全套完善的建设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甲方,并向采购人提交初验申请。
经初验合格后,对系统进行为期三个月以上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应保证所有系统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调整,并做好记录(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验收前平台和系统应满足信息安全三等级保护标准。经试运行并调试,系统功能均达到要求后,采购人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
7.培训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操作人员现场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包括面向市、县(区)系统管理员和业务人员的相应培训,如日常维护、配置管理和系统维护、数据定义和管理、客户端操作等,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的),确保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作使用设备能力。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售后服务期结束止。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临沧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若国家、省级对本项目另有规定的,依照新规定执行),并在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完成五年的项目售后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应根据实际需要为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驻场负责人、硬件、软件、网络运营维护等技术人员。
(4)项目负责人及驻场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技术或软件相关专业)高级资格,驻场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技术或软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
(5)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服务完成止,供应商需派出项目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团队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应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项目负责人须参与项目调研、论证、汇报等重要环节,不得无故缺席,若采购人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时,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视为中标人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累计缺席达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项目驻场负责人每个月驻地服务时间不得少于20日,并每15日向采购人书面报送项目进度情况。
(8)供应商须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至2019年任意二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二年的供应商具备自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9)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属于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10)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5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1)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
方式: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5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
(1)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21年2月10日下午18时00分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
(2)如果供应商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各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云南省编制系统管理工具”,并正确安装,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关于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问题或CA不能登录的,请联系临沧市数字证书(CA)办理点进行咨询。
2.投标文件递交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若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远程解密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按照《临沧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公管发〔2020〕6号)的要求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参加网上远程开标。
(6)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提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进入“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3.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技术支持
(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
(2)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883-2155710
(3)办理证书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3号
联系方式:0883—212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15幢7单元
联系方式:18708809122/1340889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福鑫/刘金山/李正浩
电 话:18708809122/13408890320/187877202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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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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