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2023年望城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1.3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2022300562
预算金额4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20223005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新视野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2年-2023年望城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20223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2022年-2023年望城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服务项目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413800
 合计金额小写: 413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科学、高效完成《2022年-2023年望城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服务项目》。委托费用合计413800元,其中日常考核300000元/年,日常考核打印12000/年,上报违规信息9600/年,编制考核报告60000/年,税费及其他32200/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15 —— 2023-03-14
3.2 履行地点:望城区域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采购方要求,本次考核内容为公交日常考核(服务质量考核)中运营服务考核,主要采用跟车暗访方式进行。

考核人员对照事先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及相关考核要求,如实记录考核过程发现的相关违规情况并进行打分,保证信息的清晰、准确,并留存相关证据。

对公交线路测评月均覆盖率为100%,对每条公交线路车辆月均测评率不低于60%;具体考核内容为日常考核中的运营服务,共计28分,23条小点。

我公司自行完成外业调查与内业处理工作,每月以报告形式向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提交调研、统计数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调查启动经费,即2022年3、4、5月份调研费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支付2022年6、7、8月份调研费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支付2022年9.10.11月份调研费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支付2022年12月份与2023年1、2月份调研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行长沙高云支行(湖南新视野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805140104000100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长沙市望城区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望交发﹝2022﹞8号)中运营服务规定的考核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同意。

(2)成交供应商采用跟车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

(3)成交供应商按月组织考核实施,统计每条公交线路考核结果。

(4)成交供应商每周至少安排14人次跟车考核,月考核线路覆盖率需达到100%,单条线路的月考核车辆数不少于该线路审批运力的60%,每次考核应安排不少于2名考核人员。

(5)采购人负责调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调查机构日常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该单位报告。

(6)保密原则:成交供应商日常考核资料、综合考核结果、考核报告只向采购人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向公共客运经营者、从业人员、媒体等任何第三方透漏。

(7)成交供应商每周向采购人上报一次考核数据,并于次月15日前,调查机构向采购人提交上个月测评考核报告,包含电子版和5份纸质版。每月提交的报告应反映考核数据抽样情况、各公交线路总体考核评价、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建议、考核项目的缺陷或修改意见等。

(8)原始考评资料必须及时装订存档,电子数据至少在云端保存1年才能报批销毁。所有考核、统计、分析、报告等资料要随时接受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9)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考核车辆时,不得现金投币乘车,必须采取移动支付乘车,留取工作痕迹。 (10)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借考核的名义接受公共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宴请、礼品、礼金,更不得索要礼品礼金等,否则一经查实,将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成交供应商各项工作考核人员必须实施岗位轮换和人员更新。工作人员每月要轮换到不同的公交线路考核,至少每年度要更换30%的考核工作人员。

(12)成交供应商每月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考核项目的标准、考核表格的填写、证据的保存、数据的整理等进行必要的培训,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13)考核人员必须配备并在工作时携带相应的工作设备,包括摄像设备、录音设备等。在日常测评检查中,查实的严重的违规行为应采取拍摄取证等措施保留证据并通过行业监督热线电话12328进行反映。

(14)在公交服务质量考核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尽量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线网优化、场站布局、运力配置、运输组织等方面内容。

2、技术要求

(1)考核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考核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深刻的领会,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

(3)考核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4)考核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按照成交供应商服务方案和采购人要求进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成交供应商负责应为调查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及保护措施,并负责其人身意外保险。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提交完整的编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688号望城区政府投融资中心4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汇金路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小区18栋夹层202房
法定代理人: 周宏杰 法定代理人: 刘喜
委托代理人: 陈小慧 委托代理人: 刘喜
电话: 0731-88062142 电话: 0731-85575400
传真: 0731-88068809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066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