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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含辅机、电气及自动化)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码2019-330281-30-03-82031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21-2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乐山路西侧、浙江国兴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北侧地块,用地面积47383.32平方米(约71.07亩),总建筑面积41845.64平方米(实际按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安装(含辅机、电气及自动化)、非标制作安装、水电气安装、管道等所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造价5489.2645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与土建施工交叉作业,可提前进行非标制作及机电安装准备工作,以水泥磨机设备基础交安后120日历天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体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226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和浙建[2019]8号文件规定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作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投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号《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及其人工工资担保等相关信息,企业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完成录入,(工资支付担保按甬建发[2020]129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3.4其它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①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uyao/)”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②潜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招标图纸,③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3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自备。投标人应使用配套的2018定额余姚投标制作工具,余姚地区2018定额投标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120.27.233.179:8000/Detail/73502)。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须向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下午17: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的形式包括:书面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日09:00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投标文件。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2)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存在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正在被公示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开标时以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的。
(4)浙江省外企业未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的。
(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评标时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7、评标原则 按关于修订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 “评定分离”办法指导规则》的通知,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 8 .其它(1)本招标项目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本招标项目将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考核制度,具体按照《余姚市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办法(2016修订版)》(余建发[2017]15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阳明西路 188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74- 62665376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系人:陈文昌、吴瑾婷
电话:0574-87284375